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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8 21:43:44瀏覽52|回應0|推薦0 | |
兒童教育指南 第十篇 訓育與施行管教 第43章 家庭中的管教 有良好規律和管教的家庭--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有義務向世人表現有良好規律和管教的家庭,也就是那顯明真實基督教之能力的家庭。(一) 若要明智地訓練及教育兒女,這並非容易的事。當父母們竭力要他們遵循敬畏上帝之道而行時,困難不免發生,兒女會顯出心中趨向邪惡。 他們表明喜愛愚昧,放縱自由,恨惡約束與管教。他們慣行欺騙,常說謊話。有太多的父母不但不責罰兒女的這些弱點,反而盲目無視真實的情況,及辨識這些事情的意義。因此,兒女們繼續其欺騙行為,養成上帝不能嘉納的品格。 《聖經》中所立的標準竟被一些父母們廢掉了,因為他們不願意使用那所謂之「嚴格的管束」去教育其兒女。 許多父母也堅決不滿《聖經》所提的聖潔原則,因為這些原則將太多的責任加在他們身上。可是在事後反省之下,父母們不能不承認惟有上帝的道路最好,而唯一的安全幸福之道,乃在乎遵行祂的旨意。(二) 約束兒女並非易事--根據目前的社會情形,父母要約束兒女,以《聖經》的行善規律來教導他們,並非易事。當他們欲照《聖經》的律例訓練兒女,像當年亞伯拉罕那樣吩咐家人眷屬效法他時,兒女卻認為父母過於慎重及不必要這樣嚴厲。(三) 對於約束的誤解--父母們哪,你們若希望能蒙上帝賜福,就當效法亞伯拉罕。制止邪惡,獎勵善良。有時命令可能比顧惜兒女的傾向與喜愛更好。(四) 容任孩童隨其本性衝動,乃是讓他墮落及熟習惡行。賢明的父母絕不會向兒女說:「放任你們去選擇,隨你們的心意行,你們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而乃是說,「你們要聽從主的教訓。」 父母必須擬定並執行聰明的規則與律例,以便美好的家庭生活免受破壞。(五) 亞干全家為何滅亡?--你們曾否思量過,何以凡與亞干有關的人,都成為上帝施行刑罰的對象?這是因為他們沒有按照上帝律法所指示的偉大標準,受訓練及教導。 亞干的父母教導他們兒女的方法,竟使他認為可以自由違犯主的聖言。他一生所反覆受教的原則,使他也以同樣的方法對待他的兒女,以致他們也受敗壞。心與心能起反應作用,而所降的刑罰,便包括亞干和他的親屬在內,顯明在犯罪的事上,他們也都有份乃事實。(六) 父母的盲目溺愛乃訓練兒女的至大障礙--父母疏忽之罪,現今幾甚普遍。人常常出於天性,對親人盲目溺愛。這樣的溺愛可能過度,以致與敬畏上帝的智慧失去平衡。 父母的盲目溺愛,對於給兒女以適當之訓練乃是至大的障礙,它會阻止主所要求的管教與訓練。 有時,且由於這樣的溺愛,父母似乎顯得全無理智。它有如惡人的假慈悲--在所謂之愛的外衣下,潛伏著殘忍。它是危險的暗流,把兒女帶往滅亡。(七) 父母時常有不順從上帝律法而放縱本性之危險。有許多父母為討取兒女的喜悅,竟讓他們行上帝所禁止的事。(八) 父母為兒女的可能成就負責--假如身為家庭教師的父母,讓兒女當權以致剛愎成性,則他們必要為兒女所可能成就的一切負責。(九) 那些隨從己意溺愛兒女,任憑他們滿足私欲,而不奉上帝的權威去譴責罪過、糾正邪惡的人,顯明他們尊重自己邪惡的兒女過於尊重上帝。他們重視兒女的顏面過於上帝的榮耀;他們寧討兒女的喜悅,而不設法……蒙上帝的喜悅。 那些缺少膽量,不敢譴責錯誤,或因懈怠懶惰,或從不關心、不努力促使家庭或上帝教會潔淨的人,必要為自己疏忽責任所引起禍害的後果負責。 我們對罪惡的責任也正是如此。我們要以作父母或牧師的權威去制止別人的邪惡,否則無異乎是自己犯了這些罪了。(十) 沒有偏愛的餘地--父母偏愛兒女原是很自然的。尤其這些自認有優異天賦的父母們,必會看自己的兒女比別人的更卓越。因此許多在別人身上要受嚴厲譴責的行為,但在自己兒女身上卻被看為聰明能幹。這樣的偏愛雖說是出於自然,但卻是不公正及非基督化的。我們若容許兒女的缺點而不加以糾正,對他們乃是大害。(十一) 不可與罪惡妥協--當說明上帝的政權是不容與罪妥協的。無論是在家庭或學校中,都不宜容忍悖逆的行為。凡以所照顧之孩童的幸福為念的父母或教師,決不與那藐視權威的倔強執拗妥協,也不容許藉以規避順從的推託或遁辭。 與犯過者作無理的爭論,希冀以甘言或賄賂誘人順從,而終於得非所望,這種行為乃是感情作用,而不是出自愛心。(十二) 今日在大多數的家庭中,有過度的自我放縱與違背父母的事,被忽視而不加以糾正,反而竟表現苛刻嚴酷的精神,以惹動兒女癖性上最邪惡的劣點。 有時父母以毫無體諒的態度去糾正兒女的錯誤,致使兒女的人生不勝其苦,結果他們便完全失去對父母、弟兄、姊妹的尊敬之念了。(十三) 父母沒有瞭解正確的原則--每當見到父母們在運用上帝所賜的權威上顯示笨拙,實在令人心裡傷痛。有人在一切事上一貫表現聰明,卻在教導自己小孩子所當根據的原則上並不瞭解。他們也沒有在小孩最需要適宜教導時,給予正當的教訓、虔誠的榜樣,和堅決的判斷,以引導那缺乏經驗,而對於到處必須應付的誘惑與危險之種種影響毫不知情的心意。(十四) 有極大的痛苦臨到全人類,皆因父母們偏離了神聖的方案,去隨從自己的幻想和不完善的見解。許多父母依從衝動行事,他們忘卻自己兒女的現在與將來之幸福,有賴乎明智的管教。(十五) 上帝不能接受處置不當的藉口--悖逆的意念在孩童們心裡養成,往往要歸咎於父母的不良管教所致,否則若是行之得當,孩童們是會養成良好而勻稱之品格的。(十六) 父母們既賦有訓練、教育、管教兒女的權力,就當為上帝而善自運用。祂所求於他們的,乃是純全、無疵,與絕對的順從。除此以外,祂都不容許。祂不認可任何處置兒女失當的藉口。(十七) 克服生來倔強的氣質--有些孩童生來就比其他孩童更倔強,不服管教,以致成為不受歡迎及令人厭惡的孩童。母親若缺少智慧處理這樣的性格,就必造成最不幸的境況;因這樣的孩童要隨己意而趨於滅亡。 可怖的是孩童喜愛倔強的性格,不單出現於幼年時期,甚至在成年時也是如此。而且因為在幼年時缺少和諧合意,到了成年時,也會對那未能約束兒女的母親懷恨及不親善。(十八) 切不可對孩童說,「我真拿你沒有辦法!」--永不要讓兒女聽到你說:「我真拿你沒有辦法!」只要我們還有機會親近上帝的寶座,我們作父母的便當以說這樣的話為可恥。當向耶穌呼籲,祂必幫助你們將兒女帶到祂面前。(十九) 殷勤研究家庭管理法--我常聽見有些母親說,她們沒有別人那樣的治家才幹,她們沒有這種天賦。凡自知有此缺欠的人,便當殷勤研究家庭管理法的課題,若非事先加以深思熟慮,就不當接納他人所謂最有價值的建議。因這些建議可能不適合於每一母親,也可能不適合於家中每一兒女的癖性和氣質。 母親當細心研究別人的經驗,注意他們的方法與自己的有何不同,並慎重試驗那似乎有真實價值的建議。若某種管教方式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則當試驗另一種方式,並小心注意其後果。 母親們應比其他的人更慣於思考研究。假如她們能恒心去做,就會發現自己正是逐漸獲得其認為缺少的天賦,也漸漸地學慣用正確的方法陶冶兒女的品格。這種工作所付出的思慮辛勞,其後果必在兒女的順服、簡樸、文雅與純潔上顯示出來,而且這收穫必豐豐富富地報答其所盡的一切努力。(二十) 在管教上父母應合一--在為兒女奠下良好基督化品格的事上,母親所作的種種努力,當經常獲得父親的協助。溺愛的父親,不當因為糾正兒女的錯行是不愉快的事,便閉著眼睛不注意其缺點。(二一) 務須在兒女的心田裡培育正當的原則。父母若在管教的事工上同心合意,兒女就會瞭解所求於他的是什麼。可是那父親若以言語或容色示意不贊成母親所施的管教,假若他認為母親太過嚴厲,並以為他可藉溺愛和放任而補償母親的苛刻,則兒女必被敗壞。 同情姑息的父母將必施行欺騙,而兒女也必很易發覺到自己可以隨意而行。父母若在兒女身上犯了這樣的罪惡,是要為他們靈命的滅亡負責任的。(二二) 恩威並用的感化力--惟願天庭恩惠之光照耀你們的品格,使你們的家中有陽光。惟願家中常有平安快樂的言語和愉悅的容色。這不是盲目的愛情,也不是因不智的放任而促進犯罪的姑息,因為那樣行乃是最嚴酷的殘忍,更不是讓兒女作主而使父母成其任性之奴隸的虛偽之愛。 父母不當有任何偏見,任何壓迫;慈愛與權威並行的感化力,必在家中成為正確的模型。(二三) 在施行管教上要表明上帝的聖德--應當堅決履行《聖經》的教訓,但卻要避免衝動易怒的現象。須牢記著,你們在兒女面前顯示苛刻無理,這就是教導他們成為同樣的人。 上帝要你們負責教育兒女,在施行管教工作的策略運用上,作一位服從上帝管理的聰明教師。上帝使人悔改的權能,若在你們家中發出影響力,則你們自己也當不斷地受教。 你們要表明基督的聖德,你們在此方面的努力必蒙上帝的喜悅。總不要忽略了為主家中的小孩所當作的工。你們作父母的便是家裡的光,故當以愉快的話和悅耳的聲調,使你們的光照耀出來。 藉著禱告,求上帝賜予自制的能力,並將一切能傷害人的話語剔除。於是天使必住在你們的家裡,他們也會觀察你們所發的光輝。你們對兒女所施行的管教,要從你們管理得當的家庭中,像一股清流有力地湧向世界。(二四) 勿偏離正當原則--古時的人重視父母的威權,作兒女的必須順服父母,敬畏他們,但時至今日末世,這種倫常顛倒了。有些父母還要順服自己的兒女,怕有違背兒女的心意,事事依從他們。只要兒女在父母的家庭中,靠父母過活,他們就應當順服父母的管教。父母應當堅決,凡他們認為正當的見解,是必須遵行的。(二五) 若任性違命、不服約束,則當嚴加管理--有些溺愛而貪好安逸的父母,竟怕在其倔強之兒女身上執行適當的權威,免得他們會逃離家庭。 這樣的孩童寧可讓他如此行,勝如留在家裡享受父母的充足供給,而同時卻蹂躪一切屬人和屬神的權威。這樣的孩童,若讓其有他們視為可羡慕的完全自由,俾能發現到必須勞碌才能維持生活,這對他們也許是最有益的。 父母應當對以離家為威脅的孩童這樣說:「孩子啊,你若決意要離開這家,以為勝於服從那正當的規律,我們不會攔阻你。假如你指望世人待你會比從幼照顧你的父母更優渥,這種錯誤非你自己發現不可。那時你若要回到父親的家,再服從他的權威,我們將歡迎你回來。 一切的義務是雙方相互的。當你有衣有食和有父母照顧之時,你便有義務要順服家庭的規律和適當的管教。我的家絕不容許菸草的臭味、不敬的話語,和飲酒等作為所玷污。我希望有上帝的天使來到這個家中。你若一心一意地要事奉撒但,那麼,你就和你所愛交往的人在一起,好過住在家裡吧。」 這辦法會阻遏成千上萬的人沉淪。可惜許多孩童往往知道自己即使儘量作惡,仍有一位不聰明的母親會為其辯護,並遮掩其過犯。 許多逆子因父母無勇氣去遏制他們而洋洋得意。……他們不強迫兒女順從。這樣的父母乃促令兒女放蕩,並因他們不智的放任而使上帝蒙羞。這班悖逆成性敗壞墮落的青年,便是在各大學各學校中最難管束的分子。(二六) 行善不可喪志--父母的工作是賡續不斷的。不宜一曝十寒,時作時輟。許多人起初致力於這工作,卻不願恒心繼續下去。他們渴想從事一些大事業,成就一些大犧牲;而對於需不斷照顧和努力之日常生活瑣事,及時刻需要修剪和訓練的剛愎癖性,和那需指導、譴責或鼓勵等一點一點地去做的需要之工,反而退縮不前。 他們希望兒女能立刻糾正其錯誤和養成良好的品格,一蹴而登,而非逐步攀升,以致所望不能立時實現,便感沮喪不已。這樣的人應當記得使徒的話而振作起勇氣來:「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二七) 遵守安息日之信徒的孩童們,也許會被約束得不耐煩起來,以為自己的父母太嚴格,以致心中發生惡感,向那些為他們現今、將來、及永恆的福利而作工的人,懷存不滿及不快之意。但在再過幾年之後,他們就要歌頌父母在其無經驗的幼年時代,施以嚴格撫育及忠誠看顧他們之大功了。(二八) 誦讀《聖經》的忠告--當兒女犯錯誤時,父母應分點時間為他們念誦一些有關《聖經》上的教訓,以作合適的忠告。在他們受試煉、被試探,或沮喪之時,向他們述說經中寶貴安慰的話,仁慈地引導他們信靠耶穌。這樣,那幼稚的心思便受指引,渴慕那純潔高貴之題旨。 在以人生的各重大難題,和上帝對待人類的作為,來向他們的悟性啟發之時,他們理智的能力便得以運用,判斷力隨之出現,而神聖真理的教訓,也將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父母若能日復一日如此陶冶兒女的品格,則將使他們配享受將來的永生。(二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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