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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4 21:02:21瀏覽467|回應0|推薦9 | |
新聞研究 ─ 馬英九特別費案及國中女生交友案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一審終於落幕,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這是比較公允的判決,沒道理讓一個民選的市長來承擔幾千幾萬個政府首長一天到晚在做的歷史共業。 這種事情,本來就會是兩極的看法 ─ 深綠有人認為馬英九和國民黨「罪該萬死」;深藍與淺藍認為這是政治迫害。 張系國在他的中國時報部落格說「馬英九二審將判有罪」我認為這話太尖銳,我認為比較持平的講法應是「有人會在二審企圖判馬英九有罪」 最近新聞報導,有個國中女生離家跑去一個網友大學生家住了好幾天,每天在床上做愛做的事。回到學校,老師罵她真是下地獄了,而且罰她寫下在網友家所有做的糗事。 據報導,這女孩的父母很開通,事後並沒有責備她。學校當局認為老師管教不當。 現在這樣的事越來越普遍了。越來越多的女孩認為,只要我高興,有何不可?即使是素未謀面的網友。照說這個國中女生還不到十六歲,這大學生是不能和她發生性關係的,但是顯然女孩和父母都不介意。另外有個類似的例子卻是很難堪的收場了 ─ 也是一個未成年女孩和一個男生交往(好像也是大學生),而且懷孕了,要男的娶她為妻;男的不肯,女孩就要告她性侵。和未成年女孩發生性關係是可以告性侵的。 我們現在的男女濫交情形,會不會也讓我們的社會走到類似上述美國的困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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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