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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未見 送錢沒行賄vs.收錢沒受賄 的台灣司法
2010/11/07 14:32:48瀏覽286|回應0|推薦1

周占春法官針對二次金改的無罪判決,暴露台灣司法素質之悲哀、法官人格與社會輿情之背離、法官自由心證權利大到無邊無法可管,這樣的司法體系,台灣百姓只能湡心自嘆,因為連擁有法學博士頭銜的馬英九總統,都不吭聲,一般小老百姓又能怎樣。

除了落後專制國家,全世界找不到「不違背職務的行賄」及「收錢沒法證明受賄」的判決,當然更找不到「總統明列有二次金改的正面表列職權」,如同美國歐巴馬總統面臨金融海嘯進行大刀闊斧的金融改革也未明列美國憲法,但是它也是美國總統的責任之一;周占春法官的這樣無識判決,等同將社會善良風俗踐諸腳底,好比法律從無詳細規範父母、教師、企業老板、行政院長、司法院長、考試院長等等的職權,在周占春法官個人見解判決下,嚴重紊亂了社會道德良知。

法律來自社會習慣,周占春個人不能違逆社會良習而自創判決,周占春的個人心志已無法見容於善良社會,這樣的法官卻無法可管、可督,而學法的馬英九也未見運用其不沾鍋之高度,要求下屬司法機關改善或影響司法體系之不正確風氣,看來,未來巔覆台灣的方法跟本無須運用暴力或口嘴,只要幾個法官的自由心證就可以讓台灣陷入紛亂,這樣的結局,不怪在位的馬英九?難道要怪罪百姓不努力、不支持?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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