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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心證+玩法相護=葬送台灣司法
2010/07/30 13:10:43瀏覽274|回應0|推薦1

陳哲男案從12年重刑被改判7月輕罪,曾德水審判長及法官們的「自由心證」未免太超過了,簡直有違「公序良俗」及一般百姓之認知。

據媒體言,曾德水審判長曾被移送公懲會懲戒,就清高的法官而言,代表其法官人格顯有暇疵,早該勒退,然不但沒有被勒退,反而幹起審判長,真不知道台灣的司法內部制度及院長等主其事者如何治理司法院。

俗話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司法院內部而言,「修身」就是要將司法院自己做好,然則司法院內部法官近來陸續爆出收賄、濫用自由心證、知法教人避法、濫用法條自我解「法」、與權貴富商交流..等惡性脫序行為,顯然,司法院內部治理近乎無人管理,而院長、法官月俸都是高人一等且來自民脂民膏,這樣的司法院實在有違百姓付託,就地「關門」不為過,院長的治理能力更是無臉見人,辭職也難對全國百姓交待。

台灣司法已死,台灣司法機關的惡臭,鍋蓋只是剛被掀開,就已臭不可聞,至於爛到什麼程度,只有「不怕死」的有心、有勇、有謀之人才有機會治+服,台灣老百姓想一窺究裡,真的只能抱「一絲」希望,不必期望太多,因為說大話的人太多,真敢砸刀的人幾乎沒有,例如監察院長王建瑄、馬英九等都是,未坐上官位之前的承諾,在坐上「官」位之後,如同信口開河、馬耳東風,通通消逝無蹤。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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