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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線頭馬永成收押 扁珍A錢內幕開箱
2008/11/05 09:48:10瀏覽315|回應0|推薦1

馬永成被收押了,對扁珍而言,這不是意外,而是時間早晚之別。

或許阿扁從小窮怕了,當取得國家大位、手握至高權利之後,發現A錢並不是困難事件,只要裡應外合、安排妥當,任何事務均可以從中A錢,法令、法律又算什麼?反正我就是總統。

「法律是人定的,人就有辦法解破」,阿扁仗勢的就是總統權位,所有公職人員都在他的掌控之下,聽話與不聽話的結局世人都可以清楚見到,謙卑的公職人員要想養家活口,也只能忍氣吞聲,莫可奈何。

在我2008/10/19的部落格中曾說過,特偵組查案重點應從馬永成這個線頭開始,如今馬永成被收押,扁珍A錢弊案將正式啟封開箱。

阿扁與不肖財團掛勾A錢之膽子,絕對超乎外界想像,手法則是一般並無特殊高超,幾乎都是:假藉各種名目、興辦各式工程或建設,以少報多,從中A錢,分贓中飽私囊。

在阿扁主政時期,各式弊案早在市井留傳,或許是人在阿扁屋簷下,檢調也不得不低頭三思辦案可能招惹的後果,當然也有可能被阿扁摸頭暗升給搓掉,如今,阿扁卸任、馬永成被押,辦案壓力不再,法務機關應本良知,除惡務盡,不容遺漏。

馬永成絕不是單一嫌犯,其它仍有屬不清的A錢共犯仍然在外消遙,特偵組後續追案重點及範圍,必須提升到:

1.      凡過去曾參與扁珍及其心腹任何聚會、聚餐之大官、大老及各式各色財團,必須列管查察。

2.      重要工程建設,例如在全省各縣市花費巨資蓋了許多蚊子館或豆腐渣工程。

3.      與國外簽訂巨大金額合約,例如華航購機、台電購煤、中鋼購料、各式軍購案等。阿扁誓言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的拉法葉案,為何卸任後依舊無疾而終?為何即將卸任卻仍夥同雙仁(邱義人+吳乃仁)指使成立鐽震公司專司軍火仲介?明眼人知道,軍火佣金金額巨大、又是機密不可告人,比什麼都好賺,阿扁要辦拉法葉,等同斬斷錢脈,阿扁怎會捨得?

4.      國營事業標賣、或移轉民營化過程,例如圓山飯店案。

5.      卸任前二年起,涉及巨額金錢而與國、內外機構簽訂之任何契約。

6.      一次、二次金改的過程,尤其與扁珍交往密切的國泰蔡家、中信辜家、富邦蔡家,更必須徹底查察。

台灣最最大價值在於百姓純真、老實、賣命、刻苦、勤勞,可惜在李登輝時代開始變質,阿扁時代更過之無不及、太超過;在蔣經國時代,公職人員只要涉貪,不論金額大小,幾乎都是槍斃,然而在民運人士眼中,槍斃被視為侵害民權,卻不知反省侵吞全體百姓民脂民膏的貪官污吏才是侵害百姓民權之真正罪人。

台灣在李登輝、陳水扁主政20年來,原本讓人稱許的價值觀幾乎被破壞殆盡,台灣要在世人面前重新站得起來,最重要的課題就是:除弊、去貪,重建台灣清流價值。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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