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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21:45:33瀏覽167|回應0|推薦0 | |
和解 我以前一直不懂什麼是藍綠和解,這次宋楚瑜出現選總統,我才慢慢地體會什麼是和解。和解不是指情感上的和解,不是兩個人的不和睦,然後覺得不能再惡言相向之後的人生體悟。和解並非個人的情緒處理。在政治層面,和解就是要分享權力。藍的執政,綠要分享。綠的執政,藍的要分享。這次多了一個,綠的可能105年1月執政,橘的要取代藍的,進而跟綠的分庭抗禮(難度很高,但是不能不試)。這是真是太有趣了。因為和解實際上,在台灣就是政治鬥爭的代名詞,這詞從第一次聽到現在,跟民進黨成立到現在,幾乎是同一時間的產物。因為這些年來,兩黨的勢力一消一長,等到民進黨完全執政後,和解這詞大概會慢慢消失。 要注意和解就是奪權,而不是分權,當然這是經過民主程序完成的。這才是最大的弔詭,因為民主的程序,讓我們誤以為分權與奪權的界限不明,讓我們誤以為奪權是民主的,民主制度行的不是奪權,而是選賢與能,經由理性的辯證,將不適任的政府換掉。雖然在台灣奪權沒有動刀動槍,但是這是民主制度之中最為惡劣的手法。再者,我們不能把和解誤以為是分權,因為在台灣這是不合邏輯的,因為要從兩方面注意。 分權是兩方面的,第一是政府權力機關的彼此的制衡或是分工方面,第二政府如何組成方面。第一個很學術性,大概是我們的五權分立和西方傳統的三權分立制度的比較。這是很專業的學術討論,又是實際的政治運作,但是在台灣這種的討論在修憲的層次很容易變成統獨的角力。這大概是台灣最畸形的政治發展史。說深一點,我覺得這是我們從民主革命以來,對於權力本質和來源,沒有深層的學術發展和實際的運作的歷史的結果。在台灣就是這二三十年的時間,可笑的是,主要政黨都認為他們都有專主性的發言權。在過程中,很容易變成選舉式幼稚的相互攻擊。有些學者們和年輕學子們似乎太心急,希望用一次的改變性的選舉或是運動,就能對於三千年的專制思維做出改變,或是成為政黨意識形態的催生者和辯護者。 政府的組成方式,也就是總統制或是內閣制的區分。我們是總統制,沒有所謂的分享,因為這制度就是贏者全拿。可是內閣制呢?這種也不全然是"和解",除非是沒有一個黨是國會多數黨,必須組聯合政府,這才是類似我們台灣政治人物口中的和解。若是制度上的不可能,那為什麼大家都說要和解?說到這裡我開始有些亂了。既然沒有分享權力的制度,可是又不願意修改制度,因為喊要改成內閣制的都是在野黨。所有的執政黨都是不願意修憲的,即使修也是把總統修得像皇帝。那和解個屁!!!其實,我們所有的政治人物的內心是不願意改成內閣制的,而且我們一般社會大眾也習慣於總統制的權力運行方式。各種原因不缺乏我們對於權力的認識不足,權力不只是節制,因為這在古代就一直在談,也一直在改進,結果是皇權越來越極權,所以權力要做的應該是先談分權而後再談制衡,或是一起做,兩者缺一不可。但是我們的政治史裡就是沒有分權的設計,誰要分皇上的權就會被殺頭的。在這個背景下,辛亥革命後,我們居然有個五權分立,三權都不容易做到,五權更是亂。所以我們的總統權力是無限大,這個無限大的概念並不只是制度上的,而是我們一般的社會認知。例如,我們把所有的問題集中在總統上,什麼都是馬英九的錯,雖然這是政治鬥爭,但是背後的思維在於,人們認定他擁有全台灣最多權力,不管事實如何,這是我們的一般認知。例如,頂新一審獲判無罪,這又是馬英九在後面搞鬼。我認為這是很有意思的現象。 但是退一步想,我覺得問題出在於,我們所有人的政治思維都是古代皇權式的思考,皇權是不可能分享的。我認為台灣政治權力來源是民主,是個投票制度。但是最要緊的是,選後的權力的行使,這卻是皇帝式的。這才是問題。這才是我們為甚麼對台灣的民主失去信心。我要感謝宋先生的參選,讓我有些領悟。我們對於所謂的政治或是權力,沒有西方式的辯證與演進,和機構化(institutionalization)的釐清與節制。馬英九總統和王金平院長的紛爭可以用這個方式釐清。國會院長對於法院的關說,已經破壞的政府體制的規範,雖然蒐證的方式是不合法,無法掩蓋當事人本身已經違法的事實,更何況王院長已經逾越道德操守的界線了。立法機關的職能在立法,與法院的職能無關,這種體制上的界線,在政治斗爭中蕩然無存。這是我們對於權力本身的認知太幼稚了。我們太容易把政治(好的方面)當審時度勢的良策,或是(壞的方面)權謀的厚黑手段了。藍綠( 再加一顆橘子,但是只有皮沒有肉耶)能和解嗎?笑話!!! 再談王院長的關說案,大家的認知都是他是喬事情。這是政治人物的家常便飯。這恰恰是我們的民主政治的最大毒瘤, 因為政府機構的運作完全不依既有的規範和制度,喬事情就是凌駕所有既定次序之外,沒有了規矩。這讓我想到梁治平的文章“从身份到契约”:社会关系的革命——读梅因《古代法》随想”一文中的一段話:“千百年来,这里通行一种独特的解决纷争的办法,无论什么事,都一味地讲中庸,重和解,只求息事宁人,避免争讼,合法与否、权利义务的分配以及责任的归属等问题却无人关心。至于我们一向引为骄傲的“调解制度”,在这里与其说是建立契约关系的手段,倒不如说是传统和解模式的延续。”文中的”這裡”就是廣大的農村,而調解制度就是我們的喬事情。說得明白些,我們台灣的政治立法高層居然沒有法治觀念,國民黨如此,民進黨亦如此。我們對馬英九在此事件中的批評在於,他沒有政治智慧和足夠的手婉,但是在法制健全的國家,人民不會總統要求這些,因為不需要,根本不需要,會被趕下台的王金平。那或許應該說在台灣的這種政治環境,馬英九應有甫合這環境的能力,如果是這樣,這等於承認我們的民主是不及格的嗎?以後的政治史應該會還給馬英九公道,他曾經努力使政府機構運作法制化,不倫落成以人敗事、以人成事的喬事情文化。但是他失敗了,台灣的民主失去了這個機會,大概不會有這二次機會了。 最後,台灣的民主發展光是在這個方面打轉,只是選舉上的你爭我奪,加上種種的紛亂,若有進步,都停留在換人做做看而已。我總覺得這種淺層式的選舉,只能吸引香港的注意,因為他們沒有選舉,被我們這種選舉唬得一愣一愣,我們算是誤導他們了。但是,我又覺得難道英國人沒有教他們,民主不是靠一個特首直選,就能達成民主兩三百年的演進,不是應該跟中共邊談邊修?民主是要妥協,慢慢進步的。不是一步登天,或者一定要按照誰的理論,標準(在台灣這標準是民進黨的標準)或是改革,紙上談兵,才算民主。對於權力本身的認知,應該脫離權謀的思維,因為這就是明清以來專制皇權的統御之術,而是要進入打散,分析,認知,建構等等的新思維的整體過程。我們對於權力,必須以類似對於一個新生兒成長一樣的全面關注。我們對他的認知是全面的,看他長大成人,了解他的成長過程和困難,他的能力與局限,他的危機與機運,這過程是危險而且難以自持的,不能以演算數學公式的方式實行民主。而不是把他們做是一個上班族,對他只是要操縱他,指揮他替我們辦事而已。如果是這樣,對岸的共產黨才是個中翹楚,只有在民主的框架下,對於權力認知和運作有深刻的認知,才能解決台灣的民主,才能更吸引共產黨,才能為他們的榜樣,因為他們正在為這件是發愁呢。我們如果還在和解下去,保不齊他們先弄通這概念,我們又會失去原先的優勢,這才是我們的危機。記住共產黨要是食古不化,就沒有改革開放,他也會與時並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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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