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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0 11:02:58瀏覽117|回應0|推薦0 | |
最近的時事又在討論死刑存廢的問題,廢死聯盟以及人權團體認為台灣應該廢除死刑,而且他們最大的理由是:「執行死刑並沒有讓犯罪率降低」。但我個人認為極不認同,因為他們把死刑的存在原因看得太簡單了。死刑的存在,不是只為了降低犯罪率。 死刑的存在,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1.降低犯罪率:對於想要透過犯罪來達成私人利益的人,有嚇阻之效用。 2.符合法律上的比例原則:對於被害程度以及加害之懲罰比重,有相對應程度之展現。 3.降低社會成本提升整體效率:除了能夠嚇阻犯罪之外,對於整體社會成本之降低也有幫助。除非今天台灣在法律上有「終身監禁」這樣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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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