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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 16:22:08瀏覽96|回應0|推薦1 | |
話說最近發生在台南市的小孩割喉案,很多人在網路上聯署說要督促執行死刑。但很明顯地,這個問題已經不是透過司法才能決定以及解決的。 1.在專業上,民粹不能凌駕司法專業決定司法問題。如果可以凌駕,那中華民國就不需要司法單位了,完全靠「鄉民的正義」來決定,但是這無法做到真正的公平正義。為了顧及司法正義,司法界需要落實陪審團制度。 2.在政治以及外交上,對於死刑的執行左右為難。中華民國已經是已開發國家,如果大部分的公民對於死刑的認知仍處在「必須執行」或者「必須存在」的話,那歐洲國家或者聯合國對於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的整體文化程度以及素養就會倒退至「開發中國家層級」。 但悲哀的是,台灣人民目前的素養就真的如同今天報紙所刊登施振榮先生所說的:「台灣人目前『價值半盲』」。 所以,基於上述理由,我個人認為:「執行死刑與否,已經是政治與外交的問題,司法已無力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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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