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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2 22:32:19瀏覽2570|回應2|推薦32 | |
由「月光小夜曲」,追念「沙韻」與「林克孝」, ──與學術權威周婉窈教授論「莎勇神話」的原型與史實 我們研究日據台灣史,前面已論述了「八田神話大軍」的種種‧‧‧為了探究「霧社神話」,我們研究了學術權威周婉窈的專題;現在這裡要剖析的是「八田神話大軍」之下,另一支重要的力量,「莎勇神話」;在這方面,應該如何談起,本文籌思之際,正是幾個月前的中秋之前,網上有位酷愛音樂的網友,公開表示將在中秋節貼出「月光小夜曲」,讓我想到不久前那位由於喜愛「月光小夜曲」而竟至於殉山的金融才子林克孝先生的故事,所以,就以「探索『月光小夜曲』的內涵」作為本研究的進路;同時,由於當前似乎該神話也是在學術權威周婉窈的指導下發展的,所以本文就會在適當的時刻,直接就教於周教授── 以下,為了討論上的方便,並且尊重周教授的學術權威地位與對於其桃李滿天下,其論述之用詞,等於已有「約定俗成」之意義,我們下面就使用周教授對於該故事女主角所使用的譯名,「莎勇」,那透著「浪漫」與「勇武」精神,完全合乎當年皇民化要求的名字──雖然本研究以為可敬的金融界奇才,愛護泰雅族而殉身於南澳山區的林克孝先生的「沙韻」譯名,應該才是更好的譯名。 然後,本文將首先與讀者一起來看「月光小夜曲」的「內涵」── 一、「月光小夜曲」的內涵 就情歌而言,情感的發展,本沒有一定的結局,其中不能成為美事者,出現所謂的「淒美」的內涵,並不奇怪。 新聞記者朱錦華曾經提出「淒美」這一元素,他這樣寫道 「台新金控總經理林克孝在南澳的滂沱大雨中失足墜谷。墜落的地點,正巧是他戀戀不忘的原住民少女莎韻(又作沙韻)的原鄉。林克孝熱愛登山,後來知道「莎韻之鐘」的故事後,深深被這名泰雅族少女因救人而失足落水的故事所吸引,……他出版的第一本書《找路─月光.沙韻.Klesan》、以及在電台受訪時,都敘述了他為此事著迷的緣起。「莎韻之鐘」之所以會迷倒林克孝和許多人,原因之一是它的故事相當淒美。……」 另一位記者吳典蓉則強調著「未知」而說── 「讓林克孝執迷不悔、真的是披荊斬棘、花了七年找才找到「沙韻之路」,沙韻是誰?《找路》一書中自述,林克孝一開始也不了解,為什麼沙韻會讓他願意在七十年後瘋狂的尋找並重走她邁向死亡的路,原因也許是,『這是一段沒人教過我的歷史,沒人告訴過我的地理』。」 然而,是怎樣的「淒美」?又是怎樣的「未知」,就能產生這樣的吸引力? 而林氏自己則在其「殉山」悲劇發生前,不但指出了 「原來月光小夜曲的前世『沙韻之鐘』,而『沙韻之鐘』背後好像有一個淒美的故事。對這首歌的喜愛,對山林的喜愛,對傳奇的喜愛,加上對原住民的喜愛,這一小段文字點燃起我開始尋找故事完整段落的心火。」〈頁30〉 並且也對比了前後兩個曲子,在詞曲兩方面的巨大差別而寫道: 「由日籍音樂家古賀政男作曲,西條十八填詞的『沙韻之鐘』‧‧,歌曲的哀怨與隱藏的壯烈風靡全台‧‧‧『‧‧‧正大光明將出征,英勇吾師懷念深,背負行囊歌聲亮──啊,瀟瀟大雨止不住──啊──啊──沙韻‧‧‧』‧‧‧我又透過了一些關係,很抱歉,弄到了電影『沙韻之鐘』的拷貝。……只是結尾最後一個送葬場面,配上緩慢、沉重、哀傷、詭異的『沙韻之鐘』悲情版,令我大吃一驚!原來『月光小夜曲』的真實面目是這樣的!」〈頁31~34〉 「我猜想一個大男人沒事去找這些事情,一定被甚麼事情吸引,毫無理由的探索,絕不是理性的。」 「大家所熟悉的『月光小夜曲』前身其實就是『莎韻之鐘』,以前一直把他當情歌,後來才知道它是緩慢到讓人毛骨悚然的送葬歌,其中釋放出悲哀與恐怖。」 「林克孝甚至直言自己跑到山裡面不見的可能性愈來愈大。」 看看這所謂的「絕不是理性的」、「悲哀與恐怖」、「跑到山裡不見」,於是,在該一「月光小夜曲」中,是否就難免隱藏有這樣的陰暗──即使我們將之美其名曰「浪漫」? 換言之,日本軍國主義時代,作為「時局歌謠」必然歌頌著戰爭,當然其本身具有極為貼近死亡、甚至邁向死亡的特質,而在人類接受兩性情感召喚的本能言,戰後與戰前其實並沒有多大的差別;或許正是這樣的原因,所以當戰後的編曲者將戰爭的陰霾元素抽離後,果然就成功的轉成了一首相當動人的通俗歌曲;這應該也是他後來流行不衰的理由──正如當年樂聖貝多芬將他的交響曲名作「英雄」,那「獻給拿破崙」的字樣塗抹掉,仍然廣受樂迷好評一樣?! 然而,此細看,則又有前及那位記者吳典蓉的文中提及,他直接由林氏的大作中所見的,那是其他一般報導所不及的跳躍── 「原來沙韻並沒死,她被南方澳的漁夫救起來,但是日本人只能接受已成為烈士的沙韻,‧‧‧在這個故事版本中,沙韻終於被釋放出來了,她不再是任何人的工具。這條跨越時間、空間的沙韻之路,也走出台灣歷史的一種可能。」[2] 而林自身則更在書末以「泰雅媽媽」之名,描述了一次地方警員所傳出的登山者迷途的故事,以及一次他與妻子親身所經歷的,兩次靈異性的可能‧‧‧他們自身親切經歷的跳躍卻是這樣的: 「我們陷入全黑,雖然知道終點已近,但寸步難行。……我們決定走進溪中,那是最亮的路。先把怕水的東西集中,舉高,開始進入水中。……有時到腰際。……有時到Yen的胸前。那晚一開始就很特別,……慢慢我發現這種安心愉快的感覺來自一種很特殊的力量:我好像看到一名老婦人在前面唱著歌帶領我們,歌聲傳達著無盡的撫慰。……那時我還沒聽過泰雅媽媽的故事。……他背對著你的影子幾乎透明……我終於追到了動也不動的她,但赫然發現暗夜中我追到的模糊影子,竟是一部停在溪邊河床的機車。停車場到了。」[3] 這是怎樣的一段刻骨銘心的印象,其名之為「泰雅媽媽」的經歷‧‧‧這個膾炙人口的著名情歌,若面對的是這樣的一個故事,是否又為聽眾引來完全不同的感受? 是「月光小夜曲」的流行,也由「泰雅媽媽」的深刻故事,吸引了我──因為筆者是個五十多年前,九歲時離開南澳成長,但總記得親長說自己是一個曾經與泰雅女孩喝過交杯酒的一個小男孩,以及當年所聽過的「沙韻故事」,是在乾涸的河床上,長者以曾有少女被山洪沖走,要孩子們懂得河水暴漲徵兆的故事──做進一步的探究,那位「泰雅媽媽」的真實身世,實際究竟是怎樣的一位泰雅少女啊? 二、「莎勇故事」之雛型 前面,我們最後提問了真實的「沙韻」,也就是流行的、被我們的學術權威定名為「莎勇」的,泰雅少女故事的雛型,究竟是怎樣的故事?以下,我們將把周教授鼓吹的「莎勇」與林克孝的「沙韻」,分別使用在本研究之中,請注意其表達不同的意義── 追跡林氏的論述,本文就如他在「找路」中所說的,看他於2000年發現「月光小夜曲」原來是由「サヨンの鐘」改編,然後怎樣瘋狂在網路上找任何與「沙韻」有關的資訊,在紙上追尋事件的現場;至2002年,又開始其幫「沙韻」「找路」走回家的心願;這位金融才子,當時所見到的是什麼? 我們試著也上網搜尋資料,在書店與圖書館中探索;我們發現,經過九零年代初期,透過別有用心的專家與學者的宣揚之後,讀者應該大都有了即定的印象,那就是以被名作家晏山農推重為「史學家」[4]的我們台灣史學權威,台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那1991年刊出,經過她兩次訂補而於2001年正式推出的學術論述開始,被收入其大作「海行兮的時代」[5]的權威介紹── 此看當時報紙上新聞報導的發展。 該事件發生在1938年9月27日,見報於兩日後的9月29日,然後再見報是11月30日;其發展是這樣的──第一次見報:其「標題為『蕃婦跌落溪流 / 行蹤不明』」;其據周譯全文譯出,內容是這樣的: 「蘇澳郡蕃地『利有亨社』14番戶戶主哈勇‧麥巴歐六女蕃婦莎勇‧哈勇(17),27日早晨5時,由於利有亨社駐在所柿田警手下山之故,與同社11人一起送行,並為其搬運行李。由利有亨社出發,途中經『塔比亞罕社』下方,南溪上架設的臨時木橋,失足墜落於因前一天晚上豪雨而漲水的激流中行蹤不明。『南澳分室』岡山警部補、巡查、警手指揮南澳高砂族搜查結果,在距離墜落地點約15丁〈按一丁〈町〉約合109公尺〉的下流,發現莎勇‧哈勇所擔送的警手的行李箱二個,但尚未發現屍體。」〈台灣日日新報,1938/9/29〉[6] 在其學術著作中,處理此消息上,周教授譯文本身的問題,似乎較少,只是對照其他譯文時,研究者會覺得,周譯文由於沒有本文所加的雙引號,讀者解讀較易疲累,此外應該沒有太大影響;同時,其他譯文在執行搜查部份,譯為「岡山警部補指揮巡查、‧‧‧」,雖意思差別,「似乎」影響不大。然而,在該譯文的註腳,作者卻有一很值得研究者注意的解說──那是其所謂「莎勇等人所送行的警手姓『柿田』,後皆作『田北』。」──奇怪,當年山區日警不多,日人體制嚴謹,怎會有誤;而我們的權威學者竟可以如此不提問地接受此突兀的改變而就此一句帶過;此外,教授竟然沒有注意到「警手」與「警丁」的明顯差別;在該特別註記中,只提姓名有誤的「後皆作『田北』」,未及於職銜不同的問題,其實職銜不同,可能是別有玄機的;這顯得其學殖可能不夠堅實,或者故意地忽視,然而,學術權威這樣粗疏的研究態度,可能對於其廣大的學子可能產生怎樣的誤導? 再來,看該新聞事件發展之第二次見報;那是經過近兩個月後,以「蕃婦之慰靈祭」為標題的11月30日的同報刊新聞,周教授的研究則未提及該一可能引起比對的重要新聞,是顯然故意混淆或懶散地忽略了──該消息內容,我們引用學術權威的譯名,此試譯如下: 「既報蘇澳郡下番地利有亨社番婦莎勇〈17〉,為光榮應召出征的該社教育所教師田北警丁,搬運行李下山,在途經塔亞比罕社下方的南溪木橋時,失足落入因前晚豪雨而高漲的激流中以致失蹤之事;曾被風評為『孝行娘』的莎勇,此次可嘉許地為恩師而蒙難的精神,引起利有亨社青年團之同情,主動在26日上午十時,在蕃地依據肅穆的神道儀式,舉行慰靈祭;當時的宮尾府理蕃課長、金原州理蕃課長、清水警察部長,並郡關係職員、大多來參列;來自附近番社青年團代表獻上許多花圈;真是盛況空前。州知事、宮尾理蕃課長等還致送了弔慰金‧‧‧」[7] 這就是我們前及的,官方的「台灣日日新報」竟未經解說地就更改了該故事的男主角的姓名與職稱!而我們的學術權威周教授,並不給予研究者應有的關切,在其論文中全未提及有該後續新聞存在──如前述竟只在該新聞第一次見報時,用一個不起眼的註腳方式,將之淡化處理。以下,讓我們細看兩次消息間的差別── 引人注目的,除了應該是原來被送行者,該故事的男主角,名為「柿田警手」;但相對於該報此日所續刊出的,以「蕃婦之慰靈祭」為標題的新聞,除了女主角仍是周教授所稱的「莎勇」外,男主角已轉成後來的「田北正記」警丁,要知當時日警分駐所的「警手」,只是雜役工友的地位,眾所周知應該是沒有資格成為教師的;是否由於「警丁」,似乎才有擔任教師的資格呢;其次,是此處其人「下山」開始被添加了「名譽之應召」的目的;而「蕃婦」則仍是「蕃婦」,是否研究者應該發問,在慰靈祭上,「柿田警手」怎麼沒有出面致意,既使確有「張冠李戴」之誤,此時若真變成了「田北警丁」,「柿田」豈非也應出面致意?有可能是當初全搞錯了嗎?──竟全無一語說明。至於,「送行」的目的,則由單純的「下山」轉為「出征」,有可能也是過去報導錯了嗎?而所謂「蕃婦」,尚未改為「蕃女」,是否為了宣揚日警那過去與原住民女性那種始亂終棄、不堪回首的「蕃婦關係」〈日文用語,指官方法律不承認而推行的,規定日警「結婚」三年之後,就可放棄的「政策婚姻」〉,到此1938年,真的已有了嶄新的美好形式?── 有趣的是,對於該「慰靈祭」,我們的學術權威又並非不重視,只是相對於此一官方主要媒體上「慰靈祭」的報導,雖比翌年「台灣愛國婦人新報」早出,照說研究時愈原始的資料,是應該越受重視的,但是它卻不受我們學術權威的重視──下面,讓我們來看周教授所重視而引用的、較後出的1939年資料── 她在大作中依據1939年元月,「台灣愛國婦人新報」的資料只稱── 「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地方人士為了悼念莎勇,在莎勇生前摯愛的母校利有亨教育所的廣場舉行盛大的慰靈祭〈追悼會〉。當時的總督府理蕃課長、州、郡關係課長、當地警察官、莎勇的家人、教育所的學生,以及高砂族各社青年團的代表,都來參加;當時已加入作戰部隊的田北正記也打來充滿感激與懷思的弔電。」[8] 以及所謂的── 「根據事後一篇登在『台灣愛國婦人新報』的報導,十七歲的莎勇和女子青年團團長翁蓋‧哈勇〈十九歲〉等人商量決定替田北老師扛行李送他赴征途,據稱駐在所的警察官及田北正記鑑於路途險惡,辭卸莎勇等人的好意,但是這群女孩堅持送行。……」[9] 然而,找出該篇報導,那是愛國婦人會台灣本部所出版的刊物,在眾多不及半頁的短文中,它是其中唯一的佔有四頁多篇幅的長文;我們擁有社會科學研究水準全台第一的台灣大學的學術權威,為何只擇取了這部分顯然日人喜歡強調的「日人體恤與惋惜」的資料? 以上所及,就是今天我們在主流的學術論述與通俗的網路與書籍資料上所能見到,通俗的「莎韻故事」、周教授的「莎勇故事」,甚至林克孝的「沙韻故事」,缺乏探索、省思、差異不大的共同源頭。 三、「莎勇」故事的史實背景 前面我們探索的是莎韻故事的雛型,是原貌;但是就像一幅好畫,畫家對於畫中的主題的掌握,固然重要,但其中作為襯托的背景,對於整個畫作的成功言,絕對也有深刻的作用──現在我們若真要充分掌握莎韻故事,那麼探索那個事件的史實背景就也應是我們的必要工作。以下我們就將此工作細分為三部分來看,那是「歷史背景」、「族群背景」、「浮現的史實真貌」三部分。 一〉歷史背景 事件發生的時間是1938年;那是日據下,震驚海內外的「霧社事件」後七年多;更是日本皇軍「皇道派」發動著名血腥的「二二六事件」──那是在1935年8月發生了「皇道派」軍人相澤直接在軍部就砍殺了「統制派」要角軍務局長永田鐵山後,未能究責,以致隔年的2月26日就發生了皇道派1,400餘名官兵襲擊內閣重臣的流血軍事暴動[10]──事後朝野仍無追究,使政局明顯法西斯化的二年後;就在這政局法西斯化中,因涉及該血案責任而被迫轉為預備役的海軍大將小林躋造,竟於1936年九月,獲得軍方支持出任第十七任台灣總督;以武官總督接任而切斷了過去在我們島嶼已實施十七年的文官總督統治。 1938年,也是日本軍國主義者發動其所謂「大東亞戰爭」,啟動其宰制我台灣先民的「戰時體制」之次年[11]。 該年初,一月,總督府公布:將施行「台灣志願兵制度」。二月,中國空軍轟炸松山機場與新竹;三月,日本公布國家總動員法;四月,實施支那事變特別稅捐及其他相關法令,我台先民戰爭負擔日益增加,並發表「台灣農業義勇團招募要綱」,強徵我台灣青年當隨軍農伕;六月,文部省發動「學生勤勞動員」。十月,東京帝國大學較自由派教授河合榮治郎之專業著作「社會政策原理」等四本,被禁止發行。11月,如前述,島上「莎勇故事」在「慰靈祭」消息中完成。 1939年元月,前及將簡短的「蕃婦落水故事」被衍寫成為「《番界銃後哀話-乙女サヨンの死》[12]長文,正式刊登於「台灣愛國婦人新報」,從此開始了它在日本控制地區散播。……當年該刊中這段受到學術權威周教授轉述的文字,就成為今日所有主流論述的主要原始資料。 這一戰爭背景,對於法西斯主義的日本言,其指導者當然早已熟讀德國軍事學家克洛塞維茲的名著「戰爭論」,以及魯屯道夫將軍那與其對演辯證的「全民族戰爭論」,接受了近代國際戰爭必然是整個國家的總體國力全部投入而求其勝利的「總體戰爭」概念。這時整個日本的國家機器──皇道派掌控了時局,正像是魯屯道夫強調「戰略至上」的主張,拒絕完全接受「政略」指導一樣[13]──可說主要真的只是一個巨大的戰爭機器,整個機器只有一個目的,全國軍民無分職業和階級,都被要求投入戰爭的行列,違逆者,包括政治家與各種社會勢力,勢將受到強烈的排斥,而被不惜喋血地強力驅使著共同追求戰爭的勝利;其最明顯的例子,除了有前及1936年的「二二六事件」軍方發動殺戮首相等重臣事件,更早則有在中國逼迫其南京副領事藏本自殺製造事端的事件。 這就是「莎勇神話」出現時,不惜犧牲任何個人,追求「舉國一致」的戰爭動員與其勝利的時代背景。 二〉族群背景 其族群背景是南澳泰雅族的利有亨社,據泰雅族研究真權威資料「泰雅族的文化──部落遷徙與拓展」[14]一書中,我們可見到他是屬於東賽德克亞族的道澤群,是與那可悲的「霧社事件」中,被日人威脅利誘,已悔恨不已的同族原住民──〈但是在我們的所謂「史詩」巨片「賽德克‧巴萊」中被扭曲為合理的「為父報仇」的那可憐的「親日蕃」同屬一支亞族的番社。〉 霧社事件時,該「道澤群」的處境為── 「以蕃制蕃的策略確實令族人震驚與憤怒,同樣受到日人二十餘年的欺侮,事件前也同意共同行動的族人,為何日人得以策反成功?‧‧‧全族人轉而協助日本人,使族人的處境更為艱困。‧‧‧族人相信那是日人威逼唆使所致。‧‧‧飢寒交迫的冬天,僅依靠老者或少年外出找食物,覓食者也成了襲擊隊馘首的對象。Toda〈道澤〉的襲擊隊Pawan Nawi擊落我方族人,欲馘首時赫然發現竟是自已親弟弟,Drodux社的Puhuk Walis率12名勇士迎戰助日襲擊隊,在見晴農場附近遭到Toda Tnbarah社頭目Temu Walis等54名襲擊隊的追擊,Puhuk等只得背壁一戰,我方12人中的Walis Mahung站在中央高地時,被襲擊隊的哥哥看到時,還高喊叫道「不要射殺我弟弟」。‧‧‧由於我方占據有利的地理位置,頭目Temu Walis以下十餘名襲隊員當場陣亡,十餘名重傷。‧‧‧12人‧‧‧因思及骨肉相殘家破人亡,不久傳來的卻是戰勝者自殺的槍聲,亦有上吊身亡者。」[15] 「事後多達社族人醒悟,痛恨被日人利用,造成同胞相殘,因此多達社族人溜下埔里砍日人頭報復。」[16] 該道澤群是在那樣悲慘的情況下──有部分被迫冠上「親日蕃」名目的道澤群勇士仍然參加了抗暴行動──又被迫發動了殺戮「抗日蕃」的第二次霧社事件!過去,我們在日人的資料中,只見到了籠統地說「親日蕃」得到了抗日蕃的土地,「抗日蕃」經過第二次霧社事件後,被集中到對外隔離的「川中島」;卻不知道有一部分的「道澤群」也曾經參加了抗日行動!也不知道那些抗日的、可憐的所謂「親日蕃」,後來是否也受到了日人遷居的苛待‧‧‧ 然而,我們不知道的是,原來南澳鄉的利有亨社竟然不僅也是道澤群的一支,並且此地的其他泰雅族在過去也曾受到日人的惡質對待;那是我們透過前面提及的「台灣愛國婦人新報」裡的那篇「番界銃後哀話」追索而來的──該文中說到「曾在大正初年發動出草引起社會不安的血腥獵首行動‧‧‧之後的皇民化現況‧‧‧」,我們追索在大正初年的南澳鄉附近地區,所見到的是當年長達十年之久的史實,而其流傳至今者,仍至少有下列慘事── 「七十餘年前,日警入山征侵,由羅東,沿羅東溪上山,經山腳、銅山抵利有亨,見社中房舍,用砲轟毀,引起利有亨社人共憤,推頭目為統領,率八十餘名壯丁,憑藉天險頑強抗拒……民國三年〈1914年〉日人佔領利有亨社……。」[17] 「日軍於1910年夏天,開始討伐Gaogan蕃。時……日軍對原住民女性的暴行目前仍有二件於原住民之間流傳著,一件是一位巴陵社的少女被六十餘名日軍集體強暴,當時該少女正在家中織布。……另一個日軍暴行的事例為,擔任日軍搬運婦的爺亨社少女,在工作中突然遭到五十餘名日軍的輪暴,……」[18] 我們才能充分想像,我們泰雅族原住民在南澳鄉的處境;而利有亨社是其中的一個番社,它坐落在一個距離南澳鄉公所遠達34公里,是一個過去需要跋涉過八個吊橋才能到達的地方。[19]這也就難怪,在六十年後的訪問中,雖然對於早年部落的歷史可能不清楚,但居民要說 「派出所一個警察而已,由於部落單純,加上日警耀武揚威,動輒打罵的凌厲作風,只要發個口令,大家怕得要死,誰敢違背?」 「我們南澳部落深受日人欺凌。對日本反感,不願配合日本竄改史實的電影演出‧‧‧」 而當年同情原住民的我漢族居民,今天的口頭回憶則是 「山地同胞在日據時代,日人並不將他們視為百姓〈或是國民〉,到昭和十二、三年才納為第三等國民。在此以前,打死「番仔」是不用負刑事責任,到了後來才加以保護。漢人雖然是第二等國民,在法律上仍受到保護,和當時山地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有所不同的。」[20] 而查證當年的史實則是 「對十萬高砂族來說,寄望已久的戶籍制度的確立,預定在本年〈1943,昭和十八年,〉二月十一日的佳節,以官報公布節日實施。以前居住山地的高山族在法律上,與無籍者相同,然而,為了響應它們對志願兵制度……使居住山地的高砂族也設有戶籍。」[21] 最後,由於此一故事與日警有關,請看當年的日警的品質問題;原來是建立在下面法規與史實之上的── 「從事『蕃界』警備的巡查,其任用可依特例免除考試等條件,但不得轉調到普通行政區域為警察。……任職『蕃人』、『蕃地』事務滿三年,實施成績優良者,可任用為警部或警部補,警部補滿一年成績優良者,可任用為警部;而以上警部或警部補任職滿一年,經警察任用考試及格,可轉任普通警察。」[22] 「『蕃地』警察任用不必經過考試,其前提為『蕃地』不施行法律,是不必依法處理的地區。但是因為如此,『蕃地』專勤警察的素質極為低落,更使『蕃地』成為無法無天的日警統治地區。」[23] 這些應該是研究者應該認知的、當年少女「莎勇」所屬的利有亨社,原本竟有著如此不幸的族群背景。 〈文長,續接中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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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