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本格為了島上網路大寫手海兒的那篇
「中華民國憑什麼要日本道歉」
已連續地寫了兩段文章,就日本據台初期的政策,指出了日本人應該向我台灣人認罪的史實;分別是其「殺戮攘逐政策」、「鴉片奴役政策」和「日式的保甲制度」;網友讀者應該已能夠充分認知到我台先民的悲劇,怎一個「道歉」就能了得?此外,由於在日本人過去所留下的學術資料中,我們從來沒有看到他們對於這些惡毒的制度,坦白悔罪或反省,相反的,就像我們由當年後藤新平所坦言利用我傳統「保甲制度」之名稱上看,他們當年其實是知道自身的罪惡,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因而早有冒名而可抵賴的意圖,所以,本文不談「道歉」而題為「認罪」的原因──就是總要先「認罪」以後,再談其他吧。
不過,我們知道,日本人應該不只是會抵賴,並且就所知,當年日本著名的學者還有相當重要的一說,就是強調日據初期是「武官統治」,日據中期是「文官統治」,好像很漂亮地就把它的「改頭換面」了,然後強調日據中期開始了多少建設;我們許多學者抄襲日本學者也跟著說,然而,史實究竟如何呢?
為了充分地正面面對日人可能的抵賴和學者所施展的名詞遊戲,我們就由日據中期著名的「嘉南大圳」與他的設計者「八田與一」談起:
嘉南大圳被稱為「日據期間在台灣耗資最大的一項公共工程建設」,是日本所謂的「工業日本、農業中國」政策具體的表現,也是李登輝路線以來開始「打扮」,陳水扁上台後加緊學術界的「改裝粉刷」,至扁下台之後,則發展到了可以假民間推動,電視、電台、報紙、電影、學校‧‧‧一致推動‧‧‧因而,馬總統宣布要在總統府闢出一個「八田與一廳」來‧‧‧然而,是否也應該細看史實,否則,有尊嚴的我們台灣人,不怕被日本人恥笑麼‧‧‧
下面,泥人把自己的研究公開為「歌頌與感謝日本建設」與「嘉南大圳建設真偉大」和「八田與一真崇高」三部份,每部份都以史實來批判──不過,由於泥人為了充分「響應」今天歌頌「嘉南大圳與八田與一」的社會大情勢,所以,此文努力不批判任何日本朋友,主要只以我們島上因「嘉南大圳研究」而獲得博士學位的陳教授之論文與最為我們熟知的、兼有「政治權威」與「農經專家」美譽的李前總統登輝先生之論述為批判對象,非不得已,不批判我們的日本朋友:
首先,請看關於「歌頌與感謝日本建設部份」的兩項史實:
史實之一──
我們水利學者陳鴻圖在其博士論文「嘉南大圳研究」,中為它順理成章地打扮和改裝粉刷的論述,強調「日治以前,……本區都還是『看天田』」,這樣就可見得日本殖民者之偉大功勞了──他是這麼說的:
「日治以前,雖然嘉南平原的水利開發數量已達到181處,但由於埤多圳少,再加上水源的限制,使得水利開發的成效有限,在1930年大圳完成以前,本區都還是屬於看天田的農業型態。」
他強調原本嘉南平原的農業,在「日據以前」原是「看天田」,然而,史實真的是那樣麼?〈陳博士用「日治以前」,就所知,是由於他們抹煞了本文前述的種種日本統治者在台苛毒政策的史實,所以不稱「日據」〉
不知人們是否也會如泥人很好奇──我們都知道本島最早有我先民聚落並發展的地區,就是台南地區,當年號稱「台灣錢,淹腳目」,如果是「看天田」,怎能號召鄉親,是要來比歹命,還是故意要害死鄉親嗎?這使我們可以知道我台民那時冒險專門來台,應該不會是為了「看天田」,也就是史實中,耕地不夠就向北部或中部、東部去發展‧‧‧加上我們知道台灣大規模的「開山撫蕃」,是日本發動牡丹社事件後的1874年才開始的,換言之,台灣的人口急遽增加,至1894年甲午戰爭,應該只有二十年左右,並且劉銘傳的現代化工程與發現金礦在北台灣,正帶動了一個有利的就業機會,我先民怎會冒著生命危險來台耕作「看天田」?──那麼史實應該是什麼?
原來史實應該是──日據以後的日本糖廠所造成的──請看當年我先民的哀告──
「當明治三十九年……鳳山廳長橫山虎次……竟召集了小港庄附近的土地業主們,一面拿強迫的手段,使他們的土地一定要賣給會社,一面拿欺騙的手段說道:『你們的土地賣給會社後,會社還要給你們耕作甘蔗。』……不得已儘量賣給會社,會社一下手就買了三千甲以上的土地。……那時會社收買的價錢……照當時的價錢可說是不值半價的……後來會社完全買收了那土地後,立刻不履行那要給農民耕作的前約,……就拿米國式的機器犁來耕作了。」
原來這哀告中的我們先民們,是這樣才失去了自己過去良好的土地,轉耕劣等的「看天田」的啊‧‧‧我們嘉南地區悲慘的先民,竟被說是「在1930年大圳完成以前,本區都還是屬於看天田的農業型態。」?!
史實之二
陳博士強調嘉南大圳完工後,嘉南平原的耕地大大的增加了,產量也大大的增加了‧‧‧他比較台南與台中,在大圳完工前後的差距──
首先要指出,除非日本統治者是瘋子,花了那麼多錢,那麼多的人力,不應該有一點增產的作用麼‧‧‧然而,問題在於真有那樣鉅量的增產麼?原來,陳博士所歌頌的台南與台中相比的論據,完全沒有站立在合理的比較基礎上,也就是,如陳博士論文所曾指出過──
「整個日治時期,總督府在嘉南平原的水利事業,只有大圳是唯一的水利建設,本區在1901年至1913年公共埤圳時期雖獲得總督府水利事業費的29%補助金,即166,625圓,但工程內容都是舊圳的修復,並沒有新的水利設施興築,在1913年至1920年以前,本區沒有獲得任何水利事業補助金額。」
「1908年總督府頒布官設埤圳規則之後,提出特別事業費總預算三千萬元,作一個連續十年的連續事業。嘉南平原……在十年計劃之中,擬定了斗六附近、鹿場課圳、安溪圳及二行層溪蓄水池等……但在1912年全島遭遇暴風雨,全台河川氾濫,十年計畫,除之前已動工的獅子頭圳、后里圳、莿子埤圳排水路等工程外,埤圳工程暫時中止,……最後官設埤圳工程完成的只有獅子頭電氣工事、后里圳工事及桃園大圳的埤圳工程等九處工程完成,嘉南平原的官設埤圳工程幾乎沒有進展。」
另,在其碩士論文「水利開發與嘉南平原的發展」中則可幫我們更清楚史實,那是
「1908年,嘉南平原於此時有斗六附近及鹿場課圳獲得工程補助,……1911年台灣受到颱風侵襲,水利設施損害嚴重,嘉南平原的茄冬腳圳、十股圳等受損頗鉅,前述的工程擴張及改良計劃遂停止……」
請問,在上述1930年以前,我們嘉南平原不僅沒有增加半個水利建設,並且我先民還受到「茄冬腳圳、十股圳等受損頗鉅」之頗鉅損害,並且「在1913年至1920年以前,本區沒有獲得任何水利事業補助金額」的處境。相對於台中之既有相對較多的官設水利建設,並且其舊有的水利設施並無災情──想想看,農業是高度依賴水利的產業,在那「嘉南平原的官設埤圳工程幾乎沒有進展」外且其舊有的「茄冬腳圳、十股圳等受損頗鉅,」的情況下,台南的農業產出如何能夠與更有著相當水利建設的台中,做合理的比較?在這樣的基礎上的比較,歌頌嘉南大圳建設的功勞,是否應該大打折扣,那數字真有多少學術的意義?
這樣情況下的建設,真的就是值得我們台灣人大家頌讚的建設麼?
第二、關於「嘉南大圳建設真偉大」方面,我們將之分為硬體與軟體兩部分,來對應其史實:
先看其硬體部分:
在陳博士的論文中所歌頌者甚多,由於這是個相信政治權威和假專家的時代,我們在此就先舉出曾經被李前總統歌頌的重大項目:李總統向日本漫畫家小林善紀提起,在我們台灣島上流傳頗廣的所謂
「八田的工程設計實在非常完美……他採用所謂『三年輪作給水』的灌溉系統……為了讓廣達十五萬公頃的土地能三年種一次稻子,他規畫建造了一萬六千公里長的灌溉水路並設置各種導流與制水設置,由水利技師中島力男傾斜精心設計的三萬分之一角度水路,三年才大功告成,總水道長度可以繞地球半周」。
然而,真的他的「工程設計實在非常完美」嗎?
那麼為何在日本1936年印行的官書「台灣治績志」中並沒有給予很高的評價?該工程今天被捧上天的設計人八田與一先生,在全書千餘頁的篇幅中,竟然不曾出現其中──其他好幾位與本工程相關的日本專家卻都有名字?
或是因為該工程設計實在不完美,所以,他雖不僅是設計者,也是實際主事者,雖經過十年辛苦,但是史實太近,太丟臉,所以不願提他的名字?或者,他只是被排擠,好人總是被欺負的?
經過仔細比對和調查,其可能的史實是這樣的,經泥人努力考察,未見他被其同儕排擠的事實,但是確有硬體工程方面的如下資料:
在該官書中指出,工程設計之初, 1918年9月的原田技監根據八田的構想,作實地探勘;然後,該年十二月到1919年元月,又經神保博士踏勘,提出「官佃溪之地微有土砂崩潰之虞,是以貯水池恐致逐漸減少其深度,此外則不足憂慮云云」的報告。後因八田強烈主張要灌溉十五萬甲,1919年十月,日月潭發電工程開工,利用該工程的濁水溪水量,來灌溉台南縣北部的五萬一千甲田地;於是完成了其以「三年輪作」進行灌溉的「嘉南大圳計畫」。該工程的起始與收尾,有以下四狀況:
一〉 1920年送水隧道工程的崩塌事件
1920年九月一日,該工程正式開工;然而,不幸的,竟然就在該年底就發生了嚴重的送水隧道工程的崩塌事件,那是一次就造成了五十人死亡的悲慘工程事件:這是在日本官書「台灣治績志」中沒有的大事;據日人古川勝三在其推銷於日台間的名作「嘉南大圳之父──八田與一」中,對其現場的描述是
「八田與一趕到工地雖然火已撲滅了,但從隧道內已運出五十具屍體,……」
那是一場工人挖到石油,竟不知危險,把石油帶回去,直到火花引起爆炸的悲劇事件;在該日人的傳記中,我們沒有看到自責,卻只看到他大罵工頭的場景;以及「工程立刻中止,決定變更設計」的努力。
今天我們處在一個很注意生命與人權的時代,這起造成五十人一次死亡的災變,今天看來,當然是嚴重的工程污點,但在當年有輕賤人命傳統的日本武士道背景與官書中竟對之視若無睹的情況下,該官書是否重視它,我們不能確定,不過,泥人想,重視生命與人權的我們,應該在此一提。
二〉 1930年嘉南大圳堰堤的崩壞事件
1930年4月,大圳以主要工事完工而舉行完工典禮,八田與一奉調將回總督府;六月,嘉南大圳組合正式開始營運;八月,八田攜妻女返台北;12月,很不幸地,兩週內,發生了兩次小地震,兩次都造成了嘉南大圳堰堤的崩壞;據當時的新聞是
「白河庄關仔嶺古川屋旅館墜落溪中,此次大地震為明治36、7年來未曾有,嘉南大圳烏山頭貯水池在地震突起時,水面大起波動,一時怒濤聳上丈餘,大圳組合職員一時亦大失色,幸只見前段之堰堤陷落,以外堤防不至於決潰。」「烏山頭船溜30間餘,流水口20間,受河堰堤5間陷沒」(案,1間=6尺)「定例局長會議:……九日午前十時半,開於總督官邸……又八田技師滯留同地調查中……」
「今回地震與上回大同小異,損害程度與前次亦略同……所幸,烏山頭水庫無危險之虞。……」
這個新宣告完工的大圳工程,僅半年而已,就立刻發生崩壞現象的事件,據查,該地震的震度只有三‧五級而已〈此資料請參看本文前的圖表〉;顯然這也不會是個可以讓人輕忽的事件,但在那本官書「台灣治績志」中,此事件也沒有明白記載,只有模糊的「十二月數次震災,工事不能順利推行」之記述;不過,由這模糊的記述我們卻可認定,確實該官書編者應該絕對知悉此事件,因而,此事件有可能增加時人對於八田的反對。
三〉 1924年,八田與一對於美國權威賈斯丁的「勝利事件」
這是1920年隧道崩坍事件發生時,如前述,當時是「工程立刻中止,決定變更設計」;然後,由於1923年日本本土發生關東大地震,經費短絀,因而工程延宕;1924年,總督府請來美國工程權威賈斯丁,賈氏親自調查了三個月,對八田提出了批判,據日人古川的傳記中所述,由一開始聽說請來美國權威,到最後八田似乎是「大勝」,其情況是這樣的──
「八田與一憤怒極了。『有需要嗎?是不是不信任我的設計?……』」
「賈斯丁博士態度極為高傲,……看了八田與一這位年輕的技師,形之於外,給在烏山頭上諸人的感覺完全是上對下的指導態度。……報告書的要旨是烏山頭地方確實是適合以半水成式工程建造水庫的地點,但是批評八田與一的設計圖有兩項,用字遣詞相當嚴厲,已是超過批評而是非難了。……」
八田與一和美國權威賈斯丁間,最後的辯論勝負,日人古川書中說是八田「勝利」了──說「賈斯丁不服輸」──
「論戰開始了。八田與一有自信地主張:……它的高度過高時則防震力較弱。另外一旦建了圓形洩洪道便難以調整水位,將來不利於增加蓄水量。……總督府數次檢討的結果,終於決定照八田與一的設計實施。然而,賈斯丁也不服輸……推翻了賈斯丁的意見後,八田與一的設計,不必做大更動……此後不再有人對八田與一的設計提出批判和疑慮了。……」
然而,在那官書「台灣治績志」中,當年,1936年時的描述,卻是這樣的──
「在日本實為無出其右之大工事,其工程方法之適否,直接影響該事業生命,故其設計需要加以慎重研究,經為聘用美國斯界權威者作充分檢討,結果認為工事實行方法,及部份設計,需要加以修改,乃決定變更部份設計。此外……其既設排水路,儘可利用,而由於埋沒及地形變更結果,需要根本修改其部份。」
由以上三點看,到底八田與一的嘉南大圳工程本身,這個美國權威認為「認為工事實行方法,及部份設計,需要加以修改,乃決定變更部份設計。此外……其既設排水路,儘可利用,而由於埋沒及地形變更結果,需要根本修改其部份。」的工程設計,「總督府數次檢討的結果,終於決定兆八田與一的設計實施。」新完工後,在三‧五級地震下就發生崩壞的大工程,還能算是一項真正成功的理想設計麼?
再看其軟體部分:
這是被其鼓吹為「完美」的──所謂「他採用所謂『三年輪作給水』的灌溉系統」──這配合大圳硬體工程的軟體設計,真的是那麼完美的設計麼?
其實,輪作在本省並不少見,各地都有自身的輪作經驗,並且,它所稱的「三年輪作」,宣傳說是「一年稻米、一年甘蔗、一年雜糧」,輪流耕作,可以恢復地力,然而,知道麼,史實是,甘蔗一作就需時一年半,才得收成,所說的各種作物一年,真是隨口說說,並且,除了田地地質有別,何者適於稻米,何者適於甘蔗,不適性而作,卻硬性分派,真是符合經濟生產上,最好的比較利益麼?因而我們就看到當年我先民有如下的批判 :
「嘉南大圳組合通常總會於11月31日午後二時在州廳會議室開會。…劉明電氏首先對借金質問其內容,並提議再要求利子降低,次陳按察氏指摘強要三年輪作之不法,而提議通水時期改進……劉明電氏再立起說……假定三年輪作是絕對的好,則無論誰人的土地,宜當一律慫恿嚴守;但是事實上則不然,社有地一任相繼蔗作,獨對民有地強制厲行。」
此外,更不要說,米價高時,為何要農民種蔗,由誰來負責差價?
史實是,當然,其結果,不是由日資糖廠負擔,而永遠由被壓迫宰制的台灣農民自行承擔差價!就所知,在日本殖民統治的宰制之下,所謂「三個保正,只有八十斤」,秤頭過輕的剝削史實,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而產生的。
更何況,對於該制度,我們今天不難看到我台灣兩位可敬的名人王永慶與吳濁流先生的記錄──王先生,日據下在南部從事碾米業,戰後成為我台大企業家,他曾有如下的回憶。
「不管田地實際種植的是其他任何更為有利的作物,只要指定的輪作期一到,管區的製糖會社就會調派深耕犁過來,將田地犁深……一旦被強制輪作,使用深耕犁深耕者,必定對田戶造成相當的損失。可是……只能含淚屈從。」
「記得在二次大戰結束以後,我們幾位友人聚在一起閒聊,大家想來想去,始終想不出有任何一個日本人曾經在台灣務過農。」
吳先生,是日據下的記者,教師,著名小說家,戰事期間曾經任米穀納入公會的職員,他則曾經指出:
「……南部深耕犁事件。這個事件是假借土地改良的名義,來實行榨取政策的。因為稻田若照命令,犁到所指定的深度,就不能栽種稻子……」
這如果真是一個完美的設計的話,應該只是對於日本殖民統治者而言吧,對於我們受到其無情宰制的我台先民言,除非是習於為奴隸者,怎會是一完美的設計?
讀到這樣我台先民這樣的回憶,誰還能相信所謂「三年輪作」是一完美的設計?我們先民是怎樣地被強制地順從著這「三年輪作」的制度,當然當年不能接受的我台先民一定早在往後該制度的運作中被殘酷地淘汰,大約極少人能存活至今,然而,今天的資料俱在,怎能因為可能至今,曾經生活在該制度下的,簡直已無人存活,就將該制度誇得天花亂墜?!
我們悲慘的台灣先民啊,這是怎樣的悲慘際遇,獲得日本人道歉的韓國人,也是如此被待遇的麼──這是我們先民多麼悲慘的史實!
本文長,下次再續貼〈四〉。
泥土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