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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屁股」和「推胸膛」差別何在
2008/10/31 16:58:31瀏覽466|回應0|推薦0

踹陳水扁屁股的蘇安生與推張銘清胸膛的王定宇,一個是民間激進小組織的普通成員「小人物」,一個是民意代表,堂堂台灣南部都市的市議員,兩個人的「層級」,不說是「天差地遠」,也是不可同日而語。輿論平時若把這兩人相提並論,民進黨和王定宇本人一定憤憤不平,但現在卻樂此不疲,是否他們甘於抬舉蘇安生,也不在乎貶低王定宇?

大家都知道為什麼輿論和民進黨把這兩個人的名字放在一齊 --- 兩個人都牽涉到暴力行為。既然如此,且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兩起暴力案件吧。

兩起暴力事件,首先是兩個人的身份不同,如上所列。身份不同,當然意義也相異,小老百姓打人,和民選的市議員打人,份量是完全不一樣的。

其次是對象不同,這又衍生出差別巨大的後續影響。

蘇安生腳踹的,雖說是前元首,卻是本國人,糾紛局限在國內;王定宇推倒的,是外國,且是「敵國」的有身份人物,在事實上已演變成「外交事件」,問題只在於「受害國」如何處理之。

對於這種「跨國」的暴力事件,「受害國」的反應,可大可小,可強可弱。現在中共為了安撫台灣民意,選擇的是「打落牙齒和血吞」,息事寧人。當然中共也可「擴大化」處理之。怎麼「擴大」?借口(因為)本國人民/僑民/士兵……的人身受到威脅(傷害)而出兵挑起(爆出)戰事,乃至戰爭的,歷史上可說前例無數,比如「蘆溝橋事變」、比如20068月以色列出兵黎巴嫩南部。

當然,台灣每個人都知道,按當今兩岸間的氣氛和中共的方針,中共此時絕無可能反應過激。王定宇正是看中了這一點,知道中共現在一定「打不還手」,才敢於對一個「落單老人」聚眾施暴,王定宇的行為,是一種怯弱的「欺強」兼「凌弱」,一種典型的「弱族霸權」兼蠻不講理的「仗勢欺人」。

國際影響不一樣﹕蘇安生腳踹前元首,只是「池塘裡的風波」,在台灣島內是「大事」,但國際輿論無人介意;王定宇推倒張銘清,卻立即變成國際頭條新聞。但台灣和民進黨又一次被國際社會注意,是光彩,還是恥辱?答案不言自喻。

此兩案對社會風氣和價值觀的影響也不一樣。

蘇安生狠踹陳水扁一腳,痛恨陳水扁的藍營、中間選民和民進黨人無不心中暗喜,但幾乎無人出面聲援,沒有人合理化蘇安生的暴力行為。即是說,蘇安生事件並無「有傷風化」台灣人的中道品性;但王定宇推倒張銘清後,當初嚴厲譴責蘇安生「暴力」的民進黨,卻不但不責備這次「暴力」,還集體聲援王定宇,將他的暴力合理化。民進黨和綠營的集體表現,已經在扭曲台灣社會的價值評判和良善社會風氣,不立即糾正,會對台灣社會的中道傳統帶來惡劣影響,一如陳水扁,因為沒有立即起訴關押他,讓他四處「取暖」,聚集起越來越多的支持者,有識之士無不憂心,這種「陳水扁現象」已經敗壞了台灣社會的是非觀和價值觀。

毫無疑問,蘇安生案和王定宇案,是兩起性質、份量、影響與後果完全不一樣的案件。也因此,後來有人報復蘇安生,將他打成手臂骨折,社會對此興趣缺缺,沒人知道、也沒人在意檢方有無立即偵辦和制裁行兇的報復者;而王定宇一被「黑道恐嚇」,檢方也是「火速偵辦」,速度快得「太超過」。但世人見到的是,民進黨只選擇譴責檢方「太快」起訴王定宇,卻對「太快」地「取締黑道」默不做聲。

明白以上道理,就可知道,檢方「從快」處理王定宇案,百對無錯。

至於民進黨,對人一套,對己另一套,雙重標準、價值扭曲、人格分裂,已「罄竹難書」,此案只是最新一例而已。

08.10.31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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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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