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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選舉官司」,馬英九樹壞先例
2008/07/23 13:58:45瀏覽393|回應0|推薦2

馬英九撤回「選舉官司」之所以錯了,是因為﹕

一、這不表示選舉時,是可以不擇手段,不講是非的嗎?無中生有地誹謗造謠,只要它是為了選舉,就可以用「選舉官司」的名義,將是非對錯掩蓋起來,加以原諒?這算什麼「和解」?這是「和稀泥」!

二、馬英九當時為什麼要告狀?是因為你覺得對方無中生有地誹謗造謠是錯的,是助長社會的不良歪風,還是你認為對方誹謗造謠並沒錯,但為了贏得選舉,你必須告狀?

如果是後者,你憑什麼告狀?對方沒有錯,你卻要告狀,那不是你在誣告嗎?

如果對方並沒有錯,當時你自己為了選舉,為什麼不學學對方,同樣地誹謗造謠他們?

其實,這兩個問題不必回答,有正常是非觀的人,包括當時告狀時的馬英九,都知道,誹謗造謠是錯的,不是嗎?

三、人難免犯錯,甚至難免惡意地犯錯,像被馬英九告上法庭的那幾位,就是惡意、故意地犯錯。要糾正這種錯,有兩個辦法,一是犯錯者自己認錯,道歉,受害者和大眾因此原諒他;二是犯錯者死不認錯,受害者和社會要通過司法等途徑懲罰他。要樹立社會正派風氣,只能是這兩者,沒有其他。現在,民進黨選輸了,那是選民對民進黨整體上的懲罰,而不是對民進黨中行為特別不良份子的個別懲罰,這個別懲罰要靠司法來完成,否則,惡意犯錯卻可以不受懲罰,這給大眾釋出的是什麼訊息?

四、藍營的同類受害者多了,吳敦義選高雄市長時被謗緋聞、黃俊英選高雄市長時被謗賄選、宋楚瑜選總統時被謗的「興票案」,他們都是受害者,即使有遲來的「正義」,也已不是「正義」。連戰和宋楚瑜選總統,輸在「兩顆子彈」,還被謗「柔性政變」、「偷跑打麻將」,他們都選擇用打官司來昭告公義,而且都贏了。對照馬英九,他們的行為又算是什麼呢?公義是非是釐清了,但「和解」是失敗的?所以連戰、宋楚瑜、吳敦義、黃俊英等即使是為證明自身清白的同時向社會示範了何為「是」、何為「非」,也不過是一種「不和解」的自私行為?

五、所以,即便藍綠要「和解」,也不是靠這種混淆是非的「和稀泥」方式來「和解」的。相反,牽涉到是非問題,寧可不「和解」,也要把是非搞清楚。

六、馬英九有嚴重的「外省人原罪感」,出於這「原罪感」,為了「贖罪」,他做了很多混淆是非討好綠營的事,表態挺莊國榮是另一件。

我不理解馬英九的「外省人原罪感」從何而來。回顧中華民國遷台後的歷史,嚴重到能讓外省人產生原罪感的,只有一項,就是二二八事件。可是馬英九不說了很多次,二二八事件不是族群衝突,不是「外省人殺本省人」,而是「官逼民反」嗎?既然不是「外省人」的錯,是國民黨專制政權的「官」之錯,你背負「外省人原罪感」幹什麼?也許你覺得,「歸根結底,國民黨專制政權就是外省人政權嘛」,如果是這樣,那麼,歸根結底,二二八事件就是族群衝突了?那你又說它不是族群衝突,你在撒謊嗎?

七、我在今年選舉前二月底的文章「馬英九何必心虛」中就已寫到﹕馬英九該好好學習美國的歐巴馬如何不揹「黑人族群悲情」,先從「外省人原罪」的族群意識中解脫出來,否則,當了總統後還懷有深重的「族群自卑感」, 以後處理族群和兩岸問題 ,一定會出紕漏。

紕漏果然出現了。

然而,最大的紕漏,還不在袒護莊國榮,不在撤回「選舉官司」等等,就在兩岸關係﹕你究竟要把台灣帶向何方?「不統、不獨、不武」的「維持現狀」,不過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無所作為混日子而已,中共會允許你永遠「維持現狀」,變相台獨嗎?沒多久,當兩岸交流益深,中共手中王牌益多,當他們從「先經濟」走向「後政治」,出手「一國兩制、和平統一」台灣時,馬英九打算被動地等著被統一嗎?如果不,你的對策是什麼?

我看,國民黨和馬英九「歸根結底」是不介意兩岸終極統一的,而且,照目前形勢發展下去,兩岸就是統一。那你的統一計劃是什麼?是「民主統一」,還是「一國兩制」統一?為什麼不告訴台灣人民?

該好好反省一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維持現狀」兩岸關係政策,那裡又夾雜了多少「外省人原罪感」?

08.07.23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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