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2/01 19:37:57瀏覽450|回應0|推薦4 | |
《開羅宣言》與台獨致命困境 郭都人 今天是《開羅宣言》發表的七十週年。 《中時電子報》今天刊載關於《開羅宣言》的署名評論,全文如下: 打贏當然奪回台灣 中國時報 田吉松 2013年12月01日 04:10 圖為開羅會議期間,於1943年11月25日中午舉行之三國領袖攝影會一景。(來源:U.S.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徐宗懋先生提供) 台灣是否屬於中國並非開羅會議的爭點。屬於中國的台灣被日本搶走是歷史事實,各國全都承認。中國有權抵抗日本侵略。打輸就算了,如果打贏了,當然就有權要日本歸還台灣。所以《開羅宣言》與台灣歸屬無關。萬一《開羅宣言》不列入歸還台灣,難道要日本歸還台灣就是搶劫?為了《開羅宣言》的法律效力鑽牛角尖,只是掉進法理台獨挖的陷阱。《開羅宣言》根本不是國際法的問題。 那開羅會議是什麼? 開羅會議討論結束戰爭的條件。每個國家各有條件。只有大家都滿足了,才能一致結束戰爭。不能有人自私自利見好就收。開羅會議其實是親兄弟明算帳: 一,公開各國底線,不准盟友擺道。 二,不准任何國家擺出無理的高姿態,以免大家都滿足了,還要為一個釘子戶犧牲人命。 滿足《開羅宣言》的4條才接受投降,這不是約束日本,而是盟國用公開宣示約束彼此。好比說日本開條件把香港還給英國,英國就停戰,這就是被日本挑撥離間。日本不准開條件,盟國也不准私下接受條件。盟國的條件不但要滿足個體,也要讓群體覺得有理,更要對禍首日本公平。這樣才有底氣不准日本討價還價,這才是無條件投降的意義。 拿《開羅宣言》有沒有法律效力當法理台獨的藉口,根本是扭曲議題。據理反駁不過就是跟敵人的音樂跳舞。台灣歸屬輪不到開羅會議討論。巴黎屬於法國難道要泰國承認?《開羅宣言》只是說英、美同意把歸還台澎給中國當成盟國的條件。台灣獨立只有打贏獨立戰爭或中國放棄兩條路。對《開羅宣言》雞蛋裡挑骨頭是沒用的。 歸還台灣不是英、美對中國的施捨。蔣介石大可片面與日本和解,專心結束內戰。日本也可以全力打美國。不管中國會不會這樣做,羅斯福最怕的就是中國片面停戰。這樣對中國有害嗎?看看清朝以外族身分入主中國,結果被徹底同化,就知道中國不怕被外族統治。《開羅宣言》的最大受益人是美國,美國因二次大戰而控制亞洲到今天。 日本在1941年12月7日偷襲珍珠港,美國隔天對日宣戰。最晚參戰的國家卻立刻於1942年1月1日搞了個只有兩條的聯合國共同宣言(不等於戰後的國際組織聯合國),第2條禁止各盟國單獨停戰或和談。從這裡不難發現,美國最怕的就是被盟友出賣。 誰會出賣美國?武林門派用《開羅宣言》「同氣連枝」對抗「日寇神教」,是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吃了蘇聯的大虧。1917年俄國革命,蘇聯成立。列寧與德國簽訂喪權辱國的《布列斯特條約》(全稱《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後就自顧自停戰了。次年德國戰敗,蘇聯不勞而獲再搶回失地。所以盟國才怕蘇聯再出賣朋友。結果史達林逃避開羅會議。等到日本兵敗如山倒,再對日宣戰以撿便宜。從德黑蘭會議到雅爾達會議,中國都是在美國拉幫手的前提下,遭到美國祕密出賣。 美國最怕被人出賣,卻最喜歡出賣別人。這種死道友不死貧道的外交神功,其實是學英國的。一次大戰的英國為了打敗鄂圖曼帝國,就用互相衝突的密約把中東利益重複分給阿拉伯人、巴勒斯坦人,以及猶太人。結果到現在巴勒斯坦人和庫德族都在受害。至少今天中國變強了,不像別的受害人是屍骨無存。所以最該擔心被美國出賣的,反而是抱著國際法取暖的台獨份子。 (作者從事資訊業) 《開羅宣言》的確構成對台獨運動的慢性致命打擊。台獨份子也因此陷入無法自拔的致命困境。 首先,《開羅宣言》規定台灣澎湖必須歸還中華民國。 日本超級戰犯兼國王裕仁在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宣佈服從《波茨坦公告》,而《波茨坦公告》的第八條蓋括了《開羅宣言》的一切條款,因此台獨份子不能一方面強調日本在台偽政權的權威又否認《開羅宣言》涉台部份的有效性。 任何人只要稍有邏輯思考能力都不能採取與台獨份子相同的立場。 其次,韓國光復,法源與過程都來自《開羅宣言》及其實踐。 同樣道理,俄國在千島群島包括南四島的主權也源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開羅宣言》即所界定的日本領土範圍。 為了要求俄方撤出所謂北方四島,日本不斷強調《開羅宣言》有效,而根據《開羅宣言》四島不在剝奪之列云云。 可見台獨份子公開質疑《開羅宣言》有效性,說多愚蠢就有多愚蠢。 說白了,台獨份子的讕言,只能幫日本倒忙。 韓信繫獄,說「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天下已定,我固當烹。」 作為日本二戰翻案運動的工具,台獨份子不但不能獵得鳥與兔,反而造成對日本的不利局面。如果後者的心智稍微超出十二歲男孩,哪麼,台獨份子的集體命運,無待蓍龜矣。 作 者 是 旅 居 北 美 的 業 餘 文 化 工 作 者 圖一,《開羅宣言》所界定的日本領土範圍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