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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6 20:55:34瀏覽474|回應0|推薦10 | |
「台灣國」與瘋人院 郭都人 《中時電子報》今天刊載關於台獨胡作非為的署名評論,全文如下: 我有話說-台獨把台灣當瘋人院? 從闖立院、撤國旗到燒國旗,中華民國的國家機關,竟接連幾天上演荒謬劇! 近幾個月來,台獨團體的抗議行為日趨荒腔走板。國慶當天,公投護台灣聯盟成員衝進立法院,爬牆攻頂,拆下國旗,將所謂「台灣國」國旗、反核旗幟等串在一起升上去,並高唱歌曲;15日在立法院外,更目無法紀,公開「燒國旗」。 國旗代表國家,燒國旗就是踐踏國家。對執政者有意見,和推翻「國家」何干?媒體報導「人民」藉燒國旗洩憤,試問他們能代表廣大人民嗎?建立台灣國,燒幾面中華民國國就能成事? 馬政府、社會對主張法理台獨者一向採最大限度的包容態度。公投護台灣聯盟長年霸占立法院四周,其他團體都無法申請使用,相關主管機關也沒大力取締驅趕,甚至之前他們趁白衫軍聲援洪案離場時偷襲立法院、拆除鐵欄杆、爬牆撒尿、弄傷員警,相關單位仍未對他們強勢執法。 因此,他們得以軟土深掘,無法無天。猶記昔日他們提倡「廢除刑條100條」時,訴求主張台獨思想者無罪,須付諸行動才可處分。那拆欄襲警、硬闖立院、強拆及燒毀國旗,中華民國的法律都拿他們沒辦法嗎?這個國家的公權力到哪去了? 當年他們標榜百分之百言論自由,如今卻只准主張台灣獨立的言論自由,「統一」2字連談都不可以,這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現代版? 如今幾個台獨又口口聲聲說,現有的中華民國憲法需修正甚至廢除。他們一邊指控別人「毀憲」,一邊卻又以行動「毀國」,典型的精神錯亂,這幾個台獨都把台灣當瘋人院? 上述署名雄文無疑應該讓台灣三類頑民(即皇民、暴民、愚民)知所收斂,起碼認識到:美麗寶島決非他們逞刁、撒野、肆虐的樂園福地。 須知道,北京當道者不可能在台灣問題上漠視中國大陸民眾以至海外華人的共識與訴求。如果絕大多數大陸民眾與海外華人都要求北京宣佈台灣三類頑民並非中國人,因此沒有居留寶島的權利,有《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作為顛撲不破的國際法依據,哪麼,其後果難以預測。 如果北京在宣佈之際,引用儒家二千五百年來所崇奉的警句: 「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哪麼,「台灣國」作為瘋人院一定休業重組,而原有的病號們亦紛紛自行宣佈痊癒,實行遁逃。 關於瘋人院之譏,任何關心台灣福祉的論客都應該回顧美國南北戰爭爆發前夕,南方南卡羅來納州大統派佩蒂格魯的格言: 「South Carolina is too small for a republic and too large for an insane asylum」 要當「共和國」,台灣的確太小,要當瘋人院又嫌太大。如之奈何? 作 者 是 旅 居 北 美 的 業 餘 文 化 工 作 者 圖一,南卡羅來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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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