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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運動的最後兩根稻草
2009/05/05 23:52:28瀏覽1259|回應0|推薦4

台獨運動的最後兩根稻草

郭都人

台獨運動處於沉溺狀態。它抓了兩根稻草,正在作垂死掙扎。

兩根稻草各有名稱:其一,《(1951年)舊金山和約》;其二,《台灣關係法》。

正如極重要統派作家南方朔先生所指出,《舊金山和約》是假條約,毫無正當性。南方先生的讜論提到《舊金山和約》的目的在配合外國顛覆台灣的計劃,以便建立附庸政權。史實無疑俱在,無可抵賴,不必再論。

值得注意的是,《舊金山和約》不但毫無正當性,而且早已成為無效的文件

理由很簡單,國際法有所謂「情勢變遷」原則,拉丁文叫做rebus sic stantibus,意指條約締結後,一旦出現了在締結條約時不能預見的根本性變化,則締約國可以終止或退出該條約。換言之,一旦情勢發生根本變遷,條約失效

須知道,《舊金山和約》締結過程,的確出現不少鬼鬼祟祟的現象。例如,一,海峽兩岸的中國政權都被排除。二,南北兩韓亦被排除。三,印度、緬甸、南斯拉夫雖然受到邀請,都拒絕出席。四,蘇聯雖然應邀出席,卻拒絕簽字。五,越南保大傀儡政權不但出席,還簽了字

最奇怪的是,儘管意大利在二戰末期推翻墨索利尼政權、與納粹德國決裂、實行對日宣戰,也被排除在《舊金山和約》之外。

如今世殊事易,任何人要搞什麼「對日和約」,或者其他影響整個亞洲的條約,絕不可能幻想可以排除中國大陸、俄國、韓國、印度。因此,1951年《舊金山和約》的情勢環境早已隨風飄逸,猶如滾滾長江東逝水,奔流到海不復回

《舊金山和約》實際上也是針對日本不平等條約,有英、法、西班牙文版本,明文規定:三者同樣有效,也有日文版本。至於後者有效與否、有效程度,儼然不與英、法、西班牙文版本等量齊觀。

說到底,日本人如何理解《舊金山和約》,完全悉聽尊便、貴客自理,誰也不把他們當回事。如果台獨「專家」們未能掌握英文,又與法文、西班牙文見面不相識,哪麼,只好依靠日文版本,雖然不乏以訛傳訛、自我陶醉的風險。

儘管如此,台獨集團無限崇拜、迷信《舊金山和約》,雖然從未看懂英文版本,卻抓住幾句條文,背熟後奔走相告,以為可以證明「台灣、澎湖」不屬中國。他們真正是「其志可嘉、其愚可憫 」,因為亞洲情勢已經起了根本變化,沒有得到中國當局同意的任何重要涉亞條約,根本就是一堆廢紙。《舊金山和約》也不例外。

何況,台獨集團的「台灣不屬中國」論,也可以類比、延伸成為「千島群島不屬俄國」論,「旅順、大連不屬中國」論,「庫頁島不屬俄國」論,甚至「香港不屬中國」論。試問:哪個國家敢接納這類的爆炸性怪論呢?

日本是亞洲最大亂源。同時,日本在沉淪,猶如自由落體。這兩項基本事實將越來越成為全亞洲的共識。最終的解決辦法不外就是,東亞、東北亞、東南亞恢復傳統秩序,琉球復國,日本被迫改邪歸正,重新成為華夏世界的文化附庸

可以預料,將來自然有中美(或者中俄美)關於日本前途的聯合聲明,成為《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的遲來續編。目前,台灣地位已定,而日本地位未定大家應該拭目以待

《台灣關係法》是另外的題目,述評限於篇幅,只好俟諸異日。

作 者 是 旅 居 北 美 的 業 餘 文 化 工 作 者

圖二: 越南保大傀儡朝廷
圖三: 荷蘭人向日本索償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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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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