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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英雄----與一位檢察官的對話
2006/12/24 12:10:15瀏覽2062|回應9|推薦16

金殿老僧心豁開,不堪寂寞坐蓮台。

閒餘迷上包公戲,司法英雄入夢來。

最忙著一群學生的報告,在學生報告完了以後,有時會與他們一齊吃飯,順便聊一聊。

這一班研究生中,有一位研究生已經當了十幾年的檢察官,在餐敘時,我乘機問他對承辦國務機要費的檢察官陳瑞仁、張熙懷這兩個人的看法。

他說:「這兩位檢察官在檢察界都十分優秀,無論操守、能力,都是檢察界一流的。」

他思考了一下,說:「一次,我到法國去考察,我們問法國司法部的人,法國產生了拿破崙,法國是尊敬英雄的國家,為什麼沒有聽說法國有哪個檢察官是比較著名的司法英雄?」

那位司法部官員愕了一下,表情奇怪地說:「司法哪需要什麼英雄?把事實查清楚就好了。」

我這位檢察官學生說,如果這兩位檢察官有什麼缺點,可能是對司法的「使命感」過重,想當「司法英雄」,失去辦案平常心吧。

他說,在司法界,每到年度檢察官要大調動之前,就會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大案」出現。一些名人或位高權重的人被搜索、被傳喚,被覊押、被起訴。因為在檢察官升遷時,往往會被問:「你辦過什麼大案?」對名人或位高權重的人的搜索、傳喚、覊押、起訴,就被視為是辦「大案」的指標。為了司法升遷或想要當司法英雄,往往就不會有平常心。因而這些大案,定罪率不見得很高。

這位檢察官一席內心話,讓我思索良久。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實施訴訟程度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檢察官是「實施刑事訴訟的公務員」,我們檢察官一向對被告不利的部分,十分注意。然而就全國矚目的案件,對被告有利的部分,是否也一律注意,以期發現真正的真實呢?還是把「發現犯罪」,當成了「打擊被告」呢?我們的檢察官對涉及重大憲政爭議的案子,是否有著司法權力分際的戒慎,還是有著司法英雄的權力傲慢呢?

同樣的,我國律師法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第二十八條規定:「律師對於委託人、法院、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不得有矇蔽或欺誘之行為。」我們的辯護人,受當事人的委託,對當事人的權益的維護,不遺餘力,然而是否也完全遵守了律師法上律師除了對當事人忠誠外,也必須對國家、社會及正義忠誠的義務呢?我們的律師,在內心中,是只做當事人的保鑣,還是同時是國家正義和憲法的守護者呢?

想當「司法英雄」,就像政客或演員一樣,往往扭曲了自己,也扭曲了真象。大人物碰到想當司法英雄的檢察官,會比一般升斗小民更沒有人權。其實檢察官或律師,他們都有共同的使命,那就是為國家發現真實,為國家實現體制內的真正公平正義。在為國家發現真實和實現正義的前提下,應以平常心和平靜心來看待和處理每一個案件。在意媒體的掌聲和噓聲,往往會使內心真正的公平正義之心迷失。

身為檢察官或法官,如果不知司法是寂寞的良心事業,在眾人矚目的案子中,自己受媒體的左右,有一絲絲想當「司法英雄」之念,都會傷害獨立之良心,都是「動機不良」,最後可能受害的是真正的公平正義和國家的憲政體制。

在連續劇上,包公是受人最多掌聲的「司法英雄」,但是從現代法律的訴訟程序上來說,他是最傷害程序正義、最可能發生錯誤、最不值得學習的「司法小丑」。這就是為什麼司法正義寂寞之所在!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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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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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歷史共業 檢察官治國?!
2007/11/12 19:25

另一種歷史共業 檢察官治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611120311+0+0+191859+0,00.html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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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目津貼案 游隆盈無罪確定
2007/01/12 22:40

頭目津貼案 游隆盈無罪確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2/today-p7.htm

當年的司法英雄檢察官李子春,於今安在?



.公路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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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一位檢察官的話
2006/12/27 22:13

法律講求證據

證據==證明+依據'''''''如何檢視''證據能力~~~~現今檢察官'''尚嫌無能

被包裹(法條)著的證據'''連打開裹布的能力''都沒有'''''怎能執法???

一位沒有審視證據能力'''的檢察官''''如同眼盲''''''''''讓人如何相信他的公正'公平

法律不只有法條''''審視證據的能力'''才是應具備的專業素養

否則''''''''''也是''''枉法之官'''而已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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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的謙遜是必要的
2006/12/27 16:57
 

默立貓君,

您說得有理,我最後一段作了修正,謝謝您的指正!

台灣的貪污案從起訴到定罪,比率可能未達三成,比起法國和日本的高定罪率不成比例。

在台灣可能有七成的貪瀆被告在被傳喚、搜索、收押或起訴時,在名譽上已經被定罪了,即使到最後判無罪,也被懷疑是法官錯了,不是起訴錯了。這中間有多少起訴的草率,是檢察官的「司法英雄」的「使命感」過強,未對被告有利、不利一律注意!

陳瑞仁在起訴後,對媒體的發言,和張熙懷在公訴時的若千發言,是他們評價兩極的主要因素!

虛榮是人性,也許也是人類進步的動力,但是在面對有重大憲政爭議的案子,權力的謙遜是絕對必要的。



默立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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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英雄,也非小丑,本分而已!
2006/12/27 15:11

司法英雄,確實可以不必...

許多司法人員都甘於無名,「因為無名,更見英雄」。

但說,「司法小丑」,更是不必...

往往,是媒體找上他們,不是他們自願成為鎂光燈的焦點。憤怒,來自於栽贓與誤解,是人...都會憤怒吧...何況,這個憤怒,也並非公開...又是媒體曝光...

我們總該分清楚,什麼事情,是對著媒體說的,因此當事人該負責;什麼事情是媒體自己說的...評論的時候,自己要負責。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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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衿而勿喜!
2006/12/27 14:26

北檢辦公室 張熙懷情緒失控 跪、吼、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dec/27/today-fo1.htm

哀衿而勿喜!

張檢察官得失心太重了,對媒體的寵辱在意,就很難用平常心以良心指導辦案,在公訴的攻防用語和策略上就會思慮不周,因而造成政治上的緊繃。

---

國務費案》連日遭批 張熙懷情緒不穩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3664175.shtml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3664260.shtml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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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幾則報導
2006/12/26 13:53

整人式辦案 司法信譽蒙塵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3+112006122100061,00.html

高院院長譴責板檢為庭長陳祐治洗冤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3+112006122100059,00.html

十二比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5/today-o7.htm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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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尊敬的檢察官
2006/12/26 11:13

在司法界,有向官方爭取檢察官權力資源的民間團體,「辦大案」與否,往往是這類的團體在問。

這類團體的成員,有一些真的優秀,有一些是在作秀,靠著這類團體的保護來實現他們內心的意識型態。

我看過不少不出風頭,不重視升遷的檢察官。他(她)們不參加所謂以「改革」為名的團體,他(她)們默默地為司法而努力。他(她)們一天工作十二小時以上,我們社會的基本秩序和公平正義是由這些人守護著,他(她)們是最值得尊敬的一群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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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與蛋的邏輯?
2006/12/25 17:48
整個司法考核制度的心態是否也有問題?
為什昇遷前要問: 有辨過什大案?小案難道就看不出司法公正的重要?
上面不用平常心平日細細考核, 如何不出司法英雄與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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