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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4 06:48:20瀏覽1227|回應0|推薦3 | |
當年奉主惟神父,今日弘恩賴牧師。 擔荷梵門緣世化,比丘居士兩相宜。 佛教的三皈依,本來是指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然而在佛滅度後,本無「皈依佛」的問題。在佛滅度後,依佛教的諸多經典,都提到應「依法不依人」。例如在大藏經中,有諸多佛陀於涅槃後,法身常在,教人依法不依人的教示。如長阿含經的「遊行經」謂:「阿難!當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皈依,皈依於法,勿他皈依…,吾滅度後,能有修行此法者,則為我真弟子,第一學者。」 此外,大寶積經第八十二卷中說:「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法不依人,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長者,是名出家菩薩住沙門法。」大般涅槃經第六卷中說:「如佛所說是諸比丘當依四法。何等為四: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因此,在佛滅度後,也無「皈依僧」的問題,只有存在「皈依法」的問題。然而在現代佛教僧團,比丘、比丘尼為取得僧團在佛教的絕對領導地位,一再強調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的三皈依。把「皈依僧」當作「皈依佛」和「皈依法」的必要途徑。 三皈依有多重解釋。在六祖壇經的三皈依,是指皈依「自性三寶」。佛者,覺也;法者,正也;僧者,淨也。所以皈依自性三寶,是指皈依覺、皈依正、皈依淨(見懺悔品)。 然而,法治國人民的三皈依,「皈依佛」,是指皈依社會的公共意志;「皈依法」,是指皈依按照社會公共意志訂立的國家法律;「皈依僧」,是指皈依執法者。 文化國人民的三皈依,「皈依佛」,是指皈依任何人格完美的,具有大智慧、大慈悲的聖者,不管他是否佛教徒,他的名字就叫做「佛」;「皈依法」,是指皈依真理,皈依宇宙的、人事的正知正見。「皈依僧」,是指皈依健全完善、具有理想朝氣,能使社會向上提昇的團體,這個團體不一定是僧團。也許是拯救地地球組織,也許是無國界醫生組織,也許是國際紅十字會或救世軍。 另佛教人間淨土法門的三皈依,「皈依佛」,是指皈依歷史上人格完美的聖者,他可以是孔子,可以是耶穌,也可以是佛陀。「皈依法」,是指皈依科學的法則,皈依人事以及歷史的法則,而不是皈依抽象不可捉摸的形而上法則,人間法的法則,是具有具體的可實踐力的。「皈依僧」,是指皈依一個善良、有理想、有實踐力的團體或社區,逐漸地擴大到皈依對世界的和平和永續發展,有完美理想和工作成績的團體。 人間淨土法門所皈依的團體,它的成員對環境保護有一定的認知,他們清廉、生活純樸、人格高尚、祥和而理性、善良而睿智。他們擁有宇宙意識,他們遵守宇宙憲章,他們都是世界人。他們忠於人權超過忠於自己的國家,他們忠於世界的永續發展,超過忠於他們的民族。人間的淨土要由他們來形成,而不是由某些出世的而大量吸納和浪費社會資源的僧團來形成。人間淨土法門團體,是真正把大乘佛法實踐出來而發揚光大的人。 在木村泰賢的『大乘佛教思想論』一書中,認為佛教比印度的任何一個教派,更屬於人生的一種肯定論,更擁有論理的色彩。而大乘時代的淨土觀,其實是一種佛教所規劃的理想社會。而佛教規劃的理想社會,當時是透過僧團組織而使全人類皈依於教團,而以此作為做人修道的道場。 其實現代佛教真正的問題,應該是皈依三寶的詮釋,由佛教的歷史發展的沿革來看,僧團在歷史上有一定的功能。然而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的牧師,在先進國家,基本上都要考試取得執照,而且都同時具備一定的俗世知識,同時有團體的監督,品性、知識、能力,有一定的管制。而目前佛教沒有這樣的限制,目前的僧傳能否領導人類形成淨土,就發生疑問。 在幾百年前,歐洲羅馬教皇擁有絕對宗教權權力的時代,天主教的神父和修女,是宗教的核心,這些修女和神父不能結婚,遵守一定的戒律和傳統的宗教教義,就像佛教的比丘、比丘尼。然而在宗教改革後,基督教有更多的牧師,把基督新教傳播到全世界。這些牧師,就像佛教的居士。由神父到牧師,顯現基督教很大的轉變。同時,基督教教義詮釋的現代化,才能使基督教變成現代世界的宗教。 在目前整個佛法還在作時代適應的階段,如果皈依三寶意義有新的詮釋,整個佛教的理論和實踐,也許會有新的面貌。它就會像長老教會或耶穌會一樣,是一個佛教的「新教團體」。這個時候,一個沒有寺廟,而以天地為寺廟;一個沒有道場,以經典為道場;沒有淨土,以人間為淨土的佛教就呈現了。 或許未來知識份子的宗教,是以科學為基礎,以歷史為素材,以未來為方向的綜合性的宗教。而佛教的論理和理性色彩,正可扮演這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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