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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數位金鼎獎頒獎觀禮側記與幾點感想
2007/10/29 12:50:43瀏覽952|回應0|推薦14

虛擬網路信無疆,握管揮毫意氣揚。

莫道知音無處覓,人間有愛漫留芳。 

首屆數位金鼎獎於本月二十六日在喜來登飯店(舊來來飯店)舉行,(http://udn.com/NEWS/WORLD/WOR3/4070953.shtml

我莫名其妙收到新聞局寄來的到場觀禮的邀請函。這於這是「首屆」的數位金鼎獎,我倒是很有興趣想要了解在數位世界中,怎麼產生金鼎獎。 

這次參賽的有兩百多件,入圍的有三十多件,有幾家入圍的負責人是我熟識的朋友,如時報、智慧藏、遠流、聯合線上、漢珍。然而如入圍的「台灣史知識庫」(光國文教公司)、「台灣文獻叢刊續編」(聯合百科公司)、「Live互動華語」(希伯崙公司)、「陽明花語植物圖鑑」(曉騰公司)、「益學網」(財團法人公共網路文教基金會)、「洪網智慧集合」(洪建全基金會)、「遇見陽光部落格」(財團法人陽光基金會)、「小太陽online」(財團法人信誼基金會)。這些都是很不錯的網站,是平常所忽略的,真的感謝金鼎獎,如果不是這次機會,真的不知還有這麼多不錯的網站。 

數位科技具有無限的創意、無限的希望和夢想,它是年輕人的世界和沃土,它的展現無成規可言,也無疆界,未來會怎麼變化也不可知。台灣地小人稠,在經濟上發展傳統產業已不適宜,數位產業如果不再有一席之地,未來在地球將會被邊緣化。 

這次金鼎獎的評審召集人是台大圖書資訊系教授兼台大出版中心主任陳雪華教授,她在典禮上說數位出版最困難的是授權問題,要使數位出版成為茂密的森林,法令要鬆綁。 

在典禮完後,我私上與她談了一、二十分鐘,我問她授權的困難在哪裏?法令如何鬆綁?她說,在典禮上時間有限,她來不及講。 

她說,數位出版者,如果數量沒有達到一定的程度,根本與人無法競爭。中國大陸的數位出版者,動輒幾十萬種書,如果台灣數位出版者,只能掌握幾百本授權書,根本不夠看。而作者一般對數位出版有疑懼,多不願意或不敢簽數位出版合約。另外,對於舊書要一一找原作者簽數位出版合約,也有困難。此外,在法令上看是否可能有法定授權或強制授權的機制,只要付錢就可以數位出版。 

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倒是很希望有民間公會、團體邀相關政府官員、學者及數位出版者,來探討台灣數位出版面臨的困境,主要是怎麼整合舊書使它數位化,加以出版?怎麼樣制定合約,使作者和數位出版者都可以接受? 

至於有關法令鬆綁的問題,我說這在全世界都是問題,不是只是台灣有這個問題。美國權利人團體和業者力量非常強大,遊說國會把著作權法訂得標準很高,合理使用(fair use)或著作權限制(limitations on copyright)規定非常嚴格。迫使美國散漫的利用者,也只能用社會運動的方式來寫解這個問題。如果開放原始碼、共享軟體、CCcreative commons)機制等,都是用社會運動,而不是用立法來解決法令過嚴的問題。 

由於世界智慧財產組識(WTO)的成員國,在加入時同時必須批准「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協議」(TRIPS),而依TRIPS的規定,WTO的成員國要受到一九七一年所修正的「文學及美術著作保護的伯恩公約」的拘束,而伯恩公約對合理使用或著作權限制的條款有基本的三要件的限制,使WTO的成員國,其國內法要訂定強制授權或法定授權的條款非常困難。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們只能用加強著作權團體的功能和如CC機制的社會運動去解決困難。

(有關台灣的CC機制可參考: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最後,誠如在典禮中誠品書店董事長吳清友先生所說的:「希望科技進步能傳遞人性的真善美、希望科技能帶來更多的人文關懷。」我希望未來數位金鼎獎,可以產生把未來的台灣數位科技出版,導向傳遞人性的真善美和創造更多的人文關懷的作用。畢竟數位科技還是為人服務的,是為創造人類的幸福才有存在意義的。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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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rotius6033&aid=133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