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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5 19:49:47瀏覽1350|回應4|推薦16 | |
區區語未和,不惜動干戈。 寧願千金散,人生奈幾何!
最近遇到的很多年輕人的作為,實在無法理解。這是年輕人變了,還是自己老了?
一次,一個學生說,他們編校刊要採訪我,約我在某一天的晚上來我家裏。我有點躊躇,連電視台採訪都盡力避免,報紙記者也不容易找得到我,我是一個對名利無所求,只希望身體健康、生活適意的人,幹嘛要接受校刊採訪?然而是學生,既然答應在學校兼課,接受採訪好像是我的義務,在道理上不便拒絕,就答應了。
我事先想好,要講些什麼。結果那天晚上,學生沒有來。隔了一個星期,那個學生又打電話來約時間。
我問:「為什麼那天沒有來?」
他說:「我剛好有事。」
我問:「有事為什麼不事先告訴我?」
他說:「那時剛好身邊沒有電話。」
我說:「我只能撥一次的時間,你約的時間,你已經用完,你去找別人吧。希望你以後找工作,不要再這樣,否則永遠找不到工作。」的確,過去我徵用行政助理,只要對方遲到一分鐘,我就不再考慮錄用他了。
我的二女兒,最近在國外找工作不順利,我雖然注意狀況,但是不會幫忙。因為她正在叛逆期,在社會上應去碰碰撞撞。在家裏可以和父母頂嘴,在社會上怎麼可以與上司或可能的老闆嘔氣?怎麼還可以耍個性?現代年輕人會這樣,是否和家庭教育有關?
在我小時候,如果與父母頂嘴,恐怕早就棍子俟候了,所以長大,不敢與上司、老闆頂嘴。有一個安身立命的工作,就充滿了感恩,戰戰競競地全力以赴。然而在加拿大小孩是不能打的,所以小孩叛逆,能講就講,不能講,只好不理她了。在台灣雖然在民法上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的時候「懲戒」子女。在台灣,大女兒和二女兒都曾被我打過,但是有幾個父母捨得打小孩?
這使我想起,今年二月,我因身體不佳,曾經在新北投的溫泉旅館住了三個多星期,白天常到美麗的台北市立圖書館北投分館閱報、上網。我看這個圖書館,雖然硬體漂亮,但是沒有幾本書。書架大都空空的。我過意不去,我問櫃台的館員:「你們接受外面的人贈書嗎?」
她說:「可以,不過要兩年內的新書。」說完又低頭忙她的事了。
我本來想,既然她們不珍惜人家送書,幹嘛要送?然而轉念一想,既然答應了,豈可因一個小職員的態度不佳而改變,這不是太小家子氣了嗎?
隔天,我送一本去年我剛出版的新書「溫城筆記」到圖書館給館員,她把書一放,也不看是什麼書,說:「我們會編目。」又低頭忙她的事了。這與我看的老一輩的圖書館員,好像很不一樣。
我想,國外的圖書館系,必須大學畢業才能唸,真的有道理。國外的圖書館員,對於愛書的人,簡直把他當作知音的朋友,圖書管員多數博覽群籍,你只要告訴他你的需要,他們可以介紹你讀什麼書。
由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的曾淑賢館長,最近與我同樣擔任某一個基金會的董事,在一齊開會時,我就私下告訴她這件事,我抱怨,為什麼北投分館書架沒有幾本書,館員對他人的贈書還是不很歡迎?她笑著說:「許多認識我的朋友,都會跟我一樣地抱怨一些館員的態度。」 看來她實在管不了台北市這麼多分館的人。
日前與尖端出版社老闆黃鎮隆先生聊天。我笑著說,他出年輕人喜歡的書和漫畫,看起來應是比較懂年輕人在想什麼。我實在已經不太懂年輕人,是否老了?
他也感慨,不僅是台灣,連日本的年輕人,也變了,也不再喜歡閱報。日本的年輕人說,日本報紙的口氣,好像是上司對職員的口氣,一看就討厭。日本的年輕人,喜歡的是同輩的達人。
好像新新人類所讀的書籍和喜好,與我們這一代,也有很大的差距。
一天,爾雅出版社的負責人
接電話的是一位年輕的小姐,
柯青華說:「我是柯青華。」
年輕小姐:「是木可的柯?」小姐好像對柯青華很陌生,柯青華的名字,在中小學的國文課本都有。我中小學時,在國文課本,就讀過他的文章。
柯青華想,可能她對這個名字陌生,就說:「我是隱地。」隱地是柯青華的筆名,應是比較有名。
年輕小姐:「隱地?」聽話口氣,好像以為隱地是姓隱,沒有聽過「隱地」這個老輩作家的筆名。
柯青華想說,大概這個人不喜歡看文學書,不過很奇怪,怎麼會在書籍的版權公司上班?於是就說:「這樣好了,就跟你們老闆說,是有關『愛因斯坦的六個夢』這本書的事情要談,老闆就會知道。」
年輕小姐:「愛因斯坦怎麼寫?」
柯青華火大地說:「你不知道柯青華、不知道隱地都沒有關係,連愛因斯坦都也沒有聽過,你書是怎麼讀的?」
書怎麼讀的?
我很慚愧,一次,我錄一個錄音帶,是我讀「柏拉圖理想國」的讀書心得。我有讀書用錄音帶錄起來,請助理或小孩把它打出來的習慣,於是我叫二女兒把它整理出來。
從小學六年級開始,就在國外讀書的二女兒,竟然把「柏拉圖」三個字,每個字都打錯。顯然不是筆誤,是根本不知「柏拉圖」是誰。我大罵,連「柏拉圖」都不知道,還讀什麼書?大女兒一看我發脾氣,馬上用英文對二女兒把柏拉圖介紹一下,她才知道原來我講的「柏拉圖」是這個人。不過,懂中文,卻連「柏拉圖」都不會寫,也太扯了吧。
前一陣子,聽助理說,有人指定要找我作法律諮詢。我說,如果不是老朋友,請其他律師處理就好。她說,打電話來的人不同意與其他律師談。我說:「好吧,那就排時間。」
結果來的是兩個極年輕的小姐,看起來可能只有二十初頭。我問,是什麼事?原來是她們兩人共同設一個網站,頗有人氣,結果另一個年輕人,也仿她們的方式,設立相類似模式的網站,把她們部分的網友吸走了。
她們就警告這位模仿她們的人,說這會是侵害著作權的。被警告的人,不僅一點都不在意,竟然還嘲笑她們。「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她們去請教當地的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是一位義務律師,叫她們最好來找我。
我問她們:「你們對來訪的網友,或會員有收費嗎?模仿你們的那個人有收費嗎?」
結果都沒有,原來都只是為了人潮洶湧好玩。她們實在氣不過對方嘲笑她們。
我問這兩位年輕人在做什麼工作?她們說,我的助理告訴她們,我一個小時的法律諮詢費,是她們一個人要花一個星期的工作所得,然而她們決定共同存錢來打這個官司。
我心裏暗道:「年輕人哪,妳們到底在想什麼?我真的搞不懂。」
然而既然來了,我花一個小時分析可能的法律狀況,包含打官可能花的時間和金錢。我說,我這次只收助理所報的三分之二的費用,另外我可以用兩個小時時間,免費與妳們談談別的。
於是,我與她們談東萊博議莊公與共叔段的故事,因為這個故事與這個案子的策略有關。同時也談談人生,談我的文章被抄襲十幾次,我怎麼處理?其中還包含被國防部情報局的雜誌侵害,我的處理方式。另外,我也談談在網路上我怎麼被批評修理,我怎麼看待這些批評和誹謗,我未來將怎麼處理它?
兩個小時過後,她們高高興興興地回去了。她們說,我看起來一點也不像律師。
「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也許是真的不再年輕了,如果這兩個年輕人是五年前來這裏,我早就建議她們先發律師函了,而不會另外花兩個小時,與她們共同探討發動一個官司的生命意義。
我是否真的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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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