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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合報網路城邦我被列為黑名單的第九個部落格
2013/01/20 16:03:22瀏覽834|回應0|推薦0

我在聯合報網路城邦第九次已知被列為黑名單,不被允許發表回應,是在銘記流言的部落格http://blog.udn.com/mingji

列入黑名單之前的貼文如下 (http://blog.udn.com/mingji/7238110)。 在這個部落格進了黑名單 -- 至少在可記得的過去數月這是唯一的一次發言。  這裏一併附上版主的不記名回應。

 

 

能相信嗎﹖
2013/01/20 13:00
在新聞界﹐別家媒體沒登的新聞﹐只有自家登﹐這叫做獨家新聞報導。

在記者行業﹐別的記者遍搜十句百句大人物放話﹐就算登上報﹐沒有一點新聞報導的價值﹐自己偶得蛛絲馬跡線索﹐一句尋常話﹐卻可能追出大事故﹐這叫做獨家深度報導。

別家媒體沒登的新聞﹐自己就不相信值得登﹐這是庸才的識見﹐這樣還有獨家報導嗎﹖

一定要從大人物口中聽到一大堆話﹐有聞必錄﹐照本宣科地抄錄下來﹐才放得了心﹑才能相信﹐這是文抄公﹐不是有本領做獨家深度報導的記者。

「丟鞋也是民主的一部份」這句話﹐如果馬英九真對賀衛方說過﹐那就只有賀衛方可以轉述﹐別的庸才﹐既沒聽過﹐有何資格論信與不信﹖何況﹐庸才信也好﹐不信也好﹐誰在乎﹖誰又相信庸才說什麼呢﹖

「丟鞋也是民主的一部份」這句話﹐如果馬英九沒對賀衛方說過﹐賀衛方卻轉述馬英九說過﹐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這樣編造馬英九說過什麼(又不是稱讚賀衛方﹐又不是什麼軍事﹑商業情報)﹐對賀衛方自己有什麼好處呢﹖如果引起馬政府不滿﹐公開加以否認﹐並將賀衛方列為拒絕往來戶﹐對賀衛方更是有害無益﹗

「丟鞋也是民主的一部份」這句話﹐如果馬英九沒對賀衛方說過﹐賀衛方卻轉述馬英九說過﹐不論對誰有益或有害﹐迄今沒見馬政府否認﹐是馬政府根本不知道賀衛方有這麼個轉述﹐或馬政府知道賀衛方有這麼個轉述卻不加重視﹐那麼﹐本人基於本人認定事理嚴重與否的邏輯思辨能力﹐判別「丟鞋也是民主的一部份」這句話所代表的意念﹐攸關巨大﹐馬政府不可不聞﹐更不可聞而不問﹐乃寫此篇主文詳論深析﹐不提醒馬政府注意﹐也要提醒聯網讀者注意﹗

庸才向來不識珠光﹐若果能還珠買櫝﹐尚可期其沾餘光於萬一。可嘆庸才﹐習於聯網到處放話一句或數句﹐泰皆無關宏旨﹐屢屢不知有漢﹐遑論魏晉﹐僅關心賀衛方不知道和馬英九談了多久﹑有沒有前後文﹗ ﹗繼續與之論﹐ 就像李敖所謂不能說服之徒﹐多說何益﹖ 能通嗎﹖能相信嗎﹖

能相信嗎?
2013/01/19 15:30

版主:

在台灣這潑說之洋裡的沒理之島﹐馬英九個人是否笨蛋﹐並不悲哀﹐但馬英九竟然要以無知笨蛋王獻極向他丟鞋來銓釋台灣的民主境界﹐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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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衛方不知道和馬英九談了多久﹐如今從交談中只拿出一句話來﹐前後文都沒有﹐能相信嗎?

你要總統府或國民黨「明目張膽」干預司法,每個人都得信
2012/01/26 14:15

X-ray:

我是說明明台灣的司法早就為政治服務了, 所以何必又在裝清白呢?不然整個扁案怎麼會拖拖沓沓的辦成那副德性??若說沒有政治力介入和交換條件,那還真是沒有人會相信;因此就別再繼續裝下去了!
所以,任何悠關政治敏感性的案件若沒有總統明確的態度,司法單位他們是可是絕對不敢擅自主張去嚴辦的;當然,這也是絕對不能明講的!

"悠關政治敏感性的案件若沒有總統明確的態度,司法單位他們是可是絕對不敢擅自主張去嚴辦的",可以舉個例子嗎? 

你不提我幫你,宋楚瑜的逃稅案。  別忘了那時的總統不姓馬。

http://blog.udn.com/blackjack/3988585

什麼叫:我希望他「明目張膽」干預?聽你的口氣,好像認為他「私底下干預司法」就OK?好像你也間接承認了在台灣,政治確實有在干預司法.

我可沒說。  「私底下干預司法」你說有這回事,沒有證據,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但是你要總統府或國民黨「明目張膽」干預司法,每個人都得信。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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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oorugle&aid=724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