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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23:34:28瀏覽303|回應0|推薦3 | |
〈二二八事件後林連宗、李瑞漢和李瑞峯三人被帶走失蹤的分析〉
一、二二八事件後,臺中市選出的國大代表林連宗,以及律師李瑞漢和李瑞峯兄弟共三人,於三月十日晚上在李瑞漢府上(現今台北市民權西路,靠近中山北路)被人帶走,並從而失蹤。以下是林連宗先生獨生女林信貞、律師李瑞漢夫人李邱己妹,和律師李瑞峯夫人李藍慎三位女士受訪口述李連宗等三人被人帶走的經過情形:
(一)、〈二二八發生時,⋯⋯。只見我爸爸(林連宗)一下出、一下進、一下去臺北,忙進忙出的。⋯⋯。幾天之後(三月十日),李瑞漢先生的太太打電話來,說爸爸和李瑞漢、李瑞峰兄弟被軍憲帶走了。後來李瑞漢的兒子告訴我(林連宗的獨生女林信貞),⋯⋯;我爸爸和李瑞漢先生在客廳吃粥,臺中律師許乃邦、童炳輝及臺中地方法院院長饒繼岳也在那裏。這時走進三、四位憲兵,先問李瑞漢先生是誰,繼之問我爸爸「你呢?」正直的父親便遞出名片,說明自己是制憲國大代表。來的人便說:「來,出來,長官請你們去開會。」李瑞漢的弟弟李瑞峰聞聲後從隔壁過來,憲兵亦問你是誰?「一同去吧!去開會。」許乃邦、童炳輝和饒繼岳等三人當時不在現場,聽到客廳傳來北京話的異音,馬上從屋後逃跑出去,才逃過一刧。〉(《臺北南港二二八》第一七七頁第1行)
(二)、李瑞漢夫人李邱己妹口述:〈三月初十日傍晚五點多,⋯。林連宗先生坐在客廳和我先生(李瑞漢)聊天。林連宗先生原先打算回臺中,但因火車交通中斷回不去,留在我家過夜。二叔李瑞峯、許乃邦(許世楷的父親)、臺中童炳輝律師和饒繼岳先生(臺中地方法院院長)等四人則在相連的隔壁房子。因為戒嚴的關係,大家都在家沒出門,剛好隔壁鄰居(劉濶才的姊姊、李鐘生的太太)送來兩尾魷魚,我就煮了些魷魚粥,才只好還沒吃,就來了四個穿私服的人和一個憲兵軍官。憲兵軍官⋯⋯,說:「長官(陳儀)要請你們去開會。」又問李瑞峯先生在這嗎?於是把在隔壁的二叔李瑞峯叫過來,⋯⋯。就這樣瑞漢、二叔和林連宗先生就被被他們用停在隣長許火車家門前的軍用吉普車載走了。⋯⋯。當時長子榮昌十五歲,穿著木屐尾隨在後,走出大門沒幾步,我先生用日語跟他說:「榮昌,沒事的,你快回去!」沒想到這竟是瑞漢最後的遺言。〉(《臺北南港二二八》第二〇二頁第10行)
(三)、〈事變當時李瑞峯不在臺北,約三月八日火車有開通,一早他就回來了。⋯⋯隨後他就去公會堂(現在的中山堂)聽演講、探消息。回來說:「若照這民主程序處理,對咱臺灣人是不錯,很有希望。」但卻沒把我說兵仔在集中的事放在心裏。還記得當時處委會的主要人物有陳逸松、王添灯、蔣渭川和林忠等人。〉(《臺北南港二二八》第二三〇頁第7行)
(四)、〈(三月十日)下午五、六點,家裏正煮好魷魚粥,我(李瑞峯夫人李藍慎)在大伯(李瑞漢)那邊的客廳,我先生(李瑞峯)則在另一邊。林連宗先生告訴我說,外面有人經過,我就上前去看,⋯⋯,就看見有人推門而入,是隣長許火車的兒子,⋯⋯這時又進來一個人,高高瘦瘦的,出示證件並說:「我是憲兵第四團團長」,問道:「李瑞峯先生在這嗎?」那時候我雖然聽不太懂國語,但「憲兵第四團團長」這幾個字的發音與日語、閩南語很相近,所以我還聽得出來。這個人的長相現在我還有印象。大伯聽到有人來就迎出來,總共來了四個人,三個人進客廳,另一個沒有進客廳,坐在穿堂的是雙連的流氓頭,叫鬼仔頭,我便招呼他進去坐、喝茶,他一直說:「不必、不必。」事後想起來,隣長兒子和鬼仔頭都是被利用來帶路的。⋯⋯。憲兵第四團團長走進客廳說:「長官要請你們去會議。」於是我大伯、我先生、林連宗先生就這樣被帶走,一去就沒有回來。〉(《臺北南港二二八》第二三七頁第2行)
(五)〈至於那個鬼仔頭,公公不准家人去找他,惟恐惹禍上身。但是有一次我偷偷去看他。他住在圓環附近,開門的是他太太,長得很漂亮,她說她先生還在睡,要我等一下。等他睡醒後,我進去他房間,只見他始終面向牆壁,頭都不轉過來,矢口否認認識我。我說:「你應該認識我,初十那天你到我家,我還請你到裏面坐、問你要不要喝茶⋯,最近的事情怎麼可能記不得了?你要不敢回過頭來,就表示認識我,不要心虛否認啦!人到底給你們帶到哪裏去,快告訴我,我不會害你的。」但是他始終不說話,也不敢回頭看我,我也沒辦法,只好走了。〉(《臺北南港二二八》第二三九頁第5行)
二、口述歷史固然有參考價值,並可據以追蹤,且査證其真偽,從以上三人的口述內容,至少可以確定下列事實,並產生若干疑竇:
(一)、林連宗三人是在李瑞漢府上(現今台北市民權西路,靠近中山北路)被人帶走,現場除了林連宗、李瑞漢和李瑞峯三人外,至少尚有臺中律師許乃邦、童炳輝、臺中地方法院院長饒繼岳、李瑞漢夫人李邱己妹、李瑞峯夫人李藍慎和李瑞漢之長男李榮昌等六人。
(二)、林連宗、李瑞漢和李瑞峯三人都是律師,二二八事件後,國大代表林連宗「一下出、一下進、一下去臺北,忙進忙出」;李瑞逢三月八日從宜蘭回台北後,曾「去公會堂聽演講、探消息」,李瑞漢未見有相關活動。從憲兵軍官「又問李瑞峯先生在這嗎?」和問道:「李瑞峯先生在這嗎?」二語,李瑞峯像是憲兵軍官一行逮捕的主要對象!
(三)、當時去李瑞漢府上帶走人的究竟是「三、四位憲兵」?或「四個穿私服的人和一個憲兵軍官」?抑或「總共來了四個人,三個進客廳(包括〈出示證件並說:「我是憲兵第四團團長」者〉),一個未進客廳(雙連的流氓頭,叫鬼仔頭)」?
(四)、〈出示證件並說:「我是憲兵第四團團長」〉者,是否確是當時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本人?根據警總參謀長柯遠芬事後的回憶述稱,當時憲兵第四團長張慕陶是「戒嚴司令」。如果張慕陶基於職責,認有逮捕林連宗等三人之必要,會「親自」帶員去逮捕嗎?需以「長官(陳儀)請你們去開會」或「長官要請你們去會議」為藉口嗎?
(五)、林連宗三人是律師,有法律專家又是知識分子,事先未接獲行政長官陳儀邀請函或開會通知,為什麼相信「長官(陳儀)請你們去開會」或「長官要請你們去會議」的口信,未加以拒絕或質疑呢?
(六)、如果確係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親自」帶人前往逮捕,事後應該設法直接向他要人!尤其是陳儀、柯遠芬和張慕陶等人調走之後,更可「理性」提出請求!
(七)、許乃邦、童炳輝和饒繼岳等三人從臺中前往臺北,有無特別目的?為什麼「聽到客廳傳來北京話的異音,馬上從屋後逃跑出去」呢?
(八)、李瑞峯夫人李藍慎女士所稱:「事後想起來,隣長兒子和鬼仔頭都是被利用來帶路的」,是否屬實不得而言,但是當時流氓之輩,被收買利用而介入捕殺行動,由此可見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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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