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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3 23:00:00瀏覽119|回應0|推薦0 | |
〈二二八事件後協助維持治安和保護外省人作為之評述〉 一、口述協助維持治安和保護外省人之作為: 1、〈屬於(台北縣宜蘭區署)警務課的軍械,放在現在宜蘭縣政府後面不遠的倉庫裡面,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成立的當天晚上,由我(前宜蘭區署警務課代理課長葉風鼓長子葉坤彰)帶宜中學生四、五位左右,前去搶取的。當時雖然有上鎖,卻沒人管理,門被打開後,我們拿著就走了。大概有日本制式三八式騎兵槍,一支輕機槍,以及各式手槍七、八支,這些武器到底交給處理委員會什麼人,已經忘記了,後來流落到那裡去,我嚒不知影。前後也沒有幾天,大約一星期左右,都在開化樓(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所在)門口站衛兵;有時候,大家會排好隊,端著槍,到街上巡邏。〉(《噶瑪蘭二二八》第八四頁第2行) 2、〈當時學生參加二二八組織,都沒有什麼理念,我也是糊裡糊塗參加的。那時候,年紀輕輕的,也不知道天高地厚,至於說有什麼思想作背景,我才不相信!其他人或許有什麼企圖也說不定。當時的學生也只是跟著人家起閧。像謝松林他就像司令一樣上台講話,講了一大堆,也不知道他說些什麼。⋯⋯當時,除了一部分武器是我提供以外,其他的不知道從那裡拿來的,後來下落如何,我也不知道。⋯⋯所謂「維持治安」,就是有一些「𨑨迌囡仔」會趁機到商家揩油,與現在社會一些混混一樣,他們身上沒帶武器,警察必須出面處理。〉(《噶瑪蘭二二八》第九五頁第1行) 3、〈事實上,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也沒開過什麼會,就是那些比較「大粒」的外省人,統統把他們關在那裡。講到關,也不是真正關,在𥚃面也讓他們自由行動,只是不讓他們出去,目的也是怕他們挨打,純然是安全的問題。外省人被安置在二樓,處理委員會設在樓下,出出入入的人大約有數百人,光學生就將近一百人。〉(《噶瑪蘭二二八》第九四頁第3行) 二、[評述]: 1、「那些比較『大粒』的外省人,統統把他們關在那裡。講到關,也不是真正關,在𥚃面也讓他們自由行動,只是不讓他們出去,目的也是怕他們挨打,純然的安全的問題。」他們都有父母、配偶或子女,難道不擔心他們被辱罵、被毆打?不擔心他們的性命安全?他們都是軍公教人員,把他們關起來,不是已觸犯妨礙公務罪嗎?「在裡面也讓他們自由行動」,但是他們已喪失人身自由,跟獄中犯人可以看書睡覺又有何異? 2、把他們統統集中關起來,「目的也是怕他們挨打,純然是安全的問題」?為什麼不去保護他們的官署?不去保護他們的住所?為什麼不協助他們執行公權力,不協助他們維持秩序,去取締違法亂紀的歹徒,反而限制他們的行動,束縛他們的手腳,甚至破壞官署住所,又搶取槍械彈藥呢? 3、其實,司馬之心,路人皆知!攻擊官署、佔領警局、搶取槍彈和拘禁官員,正是當年野心政客企圖癱瘓政府,奪取政權的陰謀詭計。那時學生「糊裡糊塗」、「年紀輕輕」、又「不知天高地厚」,被欺騙受煽動,及長仍未覺悟,竟自我辨解,說「不是真正關,在𥚃面也讓他們自由行動,只是不讓他們出去,目的也是怕他們挨打,純然是安全的問題」,少數不肖學者更罔顧是非正義,甚至昧著良心,替野心政客擦脂抹粉,說搶奪槍枝是為了「協助維持治安」,集中拘禁是為了「保護外省人」,更是令人匪夷所思,不解和不齒!(按:攻擊官署、佔領警局,搶奪槍彈和毆打外省人發生在先,而外省官員、警察和平民被迫逃亡,則發生在後,所謂「協助維持治安」和「保護外省人」,顯然是當時野心政客欺世騙人之遁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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