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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13:20:26瀏覽122|回應0|推薦5 | |
《《天猶未光評》評述》自序 二二八事件是因戰後經濟蕭條,失業嚴重,人民生活極端痛苦,一小撮不知民主為何物的政治野心家,趁著緝菸事件引起誤會,煽動無知民眾和青年學生到處打殺,企圖當家作主的一次毫無組織、但局部串連的「革命」行動,《台灣二月革命》乙書(不論作者是林木順、蘇新或是楊克煌),正是台灣二月革命的簡史! 事件發生至今已七十三個年頭,政府終畢竟已勇敢公開道歉,並對無辜受害者家屬補償,但是若干有心人仍然借題發揮,惡意扭曲事實,並誇大其實,藉以謀取政治利益,誠是更大的不幸!事實上,台灣光復至事件發生,僅只一年又四個月,當時行政長官公署忙著接收工作,建構基層行政體系,遣送七十萬日本軍民離去,安頓成千上萬滯留南洋和大陸的台灣同胞返鄉,舉辦省、縣市參議員選舉,並振興公營工廠實業,以及穩定金融秩序等,試問當時來台協助接收的一、兩萬個外省籍軍公教人員中,多少人能有閒暇、力氣和膽量去「逼迫」同文同種的五、六百萬台灣同胞?「官逼民反」之說何來之有?事實上,事件爆發至三月八、九日之間,無知民眾和青年學生,受煽動到處打殺外省人,攻擊佔領政府官署和軍事要地,以及搶奪軍警槍彈等違法亂紀行為,不僅《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已「不慎」洩露無遺,其他個人日記、回憶錄和口述歷史,有意或無意宣洩的事證,更是俯首可拾! 事實上,二二八事件前夕,公賣局人員查緝私菸,正如今日警察取締違規攤販、取締酒駕或超速,或取締走私販毒等,如果處理方式不對、態度不佳、防範不周或不知適可而止,都極易跟民眾發生衝突或糾紛。過去如此,現在亦是,不久之前,鐵路警察取締逃票,被民眾持刀刺死即是事例之一!但是,持刀刺殺警察,畢竟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因此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無知民眾和青年學生被煽惑到處打殺外省人,攻擊佔領政府官署和軍事要地,以及搶奪軍警槍彈等,不僅是違法犯紀,更已嚴重危及國安全和社會秩序,中央政府派兵鎮壓,協助恢復秩序,自是正當作為。簡而言之,二二八事件是「反抗行動」和「武裝流血」衝突於先,「綏靖」和「清鄕」撫平於後,有如1992年4月29日至5月2日,美國洛杉磯發生暴動,聯邦政府應州長請求,派出陸軍和海軍陸戰隊士兵協助撫平!難道民進黨執政期間,不幸遭遇類似二二八事件之情事,會袖手旁觀,絕不加以干預? 往者已矣!當時「違法亂紀」的加害者或𦘦事者,不論政府官員或民間百姓,絕大多數已謝世作古,釐清事件真相雖然仍有必要,但是追究民、刑責任確屬不易,更已毫無意義,何況「究責」畢竟不是「復仇」!古云:「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記取二二八事件的慘痛教訓,使類此慘案永遠不再發生或重演,才是吾輩釐清事件真相最重要的目的。訂定二二八為國定假日,以及在全省各該城鎮建立二二八紀念碑或堂館,旨為撫慰所有「無辜」受害亡魂,並藉以提醒和敦促國人注意和養成「守法」之民主精神,絕不是、也不應是為了紀念或推崇「違法亂紀」的加害者或肇事者。中華民國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行憲至今已逾七十年,貫徹民主法治,以保衛國家安全,並保障人民性命、財產和自由權利,才是全民應該共同努力的方向。二二八事件不幸發生,政府不得已派兵來台協助恢復秩序,撫平過程中不幸造成無辜傷亡,確實令人婉惜悲痛,但是也從此維繫了七十多年來的和平與安定,進而造就了台灣在政治上和經濟上的傲人表現和奇蹟。人民「守法」和政府「依法行政」是民主政治最基本的要求和表現,因此,至盼全民追求政治、經濟和社會改革之任何時刻,務必「謹守法律」,勿蹈二二八事件和太陽花運動等「違法亂紀」之覆轍! 適値《《天猶未光》評述》付梓前夕,特綴數語併同拙文,以就教陳儀深教授,並與台灣全體父老鄕親共勉,是所至禱。 中華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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