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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猶未光》評述之十七〈稱讚和力保不是袒護和護短〉
2020/04/24 19:34:33瀏覽54|回應0|推薦1

《天猶未光》評述之十七〈稱讚和力保不是袒護和護短〉

 

一、在《天猶未光》乙書中,陳儀深教授一而再指控陳儀是「慘案禍首」和彭孟緝是「高雄屠夫」,並且再三指控蔣主席袒護陳儀和彭孟緝二人,且看他的指控如下:

1、〈可惜蔣介石選擇性認知情報,對陳儀一味袒護,當3月中下旬國民黨在南京召開六屆三中全會,曾以臨時動議方式檢討台省事變,蔣還稱讚陳負責盡職,那麼誰是應該負責的二二八「元凶」還須爭議嗎?〉(《天猶未光》 030頁第3行)。

 

2、〈當年行政長官陳儀腐敗專横,事件爆發不久即被台灣民衆要求撤職查辦,甚至國民黨中執會在19473月下旬也曾作出此種決議,結果被蔣石介依黨章賦予的總裁特權予以免究,隨後蔣介石更獨排眾議拔擢「高雄屠夫」彭孟緝擔任台灣全省警備司令,所以20062月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布的報告認為,蔣介石應負最大的責任。〉(《天猶未光》第048頁第6行)。

 

3、〈一般認為陳儀的「失政」是造成事件的主要原因,市面平靜之後的清鄉鎮壓更造成許多台灣人的恐怖和死亡,可是3月下旬國民黨在南京進行的六屆三中全會,以臨時動議方式通過對陳儀「撤職查辦」,蔣介石卻因護短而推翻此一決議。〉(《天猶未光》第069頁第8行)。

 

4、〈此外,「獨斷應變,制敵先機」的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411日即被蔡介石内定為台灣警備司令。可見蔣介石對二二八事件的處置完全掌握,胸有成竹,如果陳儀、彭孟緝有罪,蔣個人豈非罪上加罪?〉(《天猶未光》第069頁第17行)。

 

5、〈吾人認為,國民政府主席 蔣介石對台灣二二八事件應負最大責任,理由除了上述(事前)無視於監察委員或清查團的警訊,(事後袒護陳儀而且台省軍政首長無一人因慘案而受到懲處)〉(《天猶未光》第076頁第2行)。

 

6、〈援軍登陸之後大勢已定,陳儀313日呈蔣的信函謂:「此次事變設非鈞座調兵迅速,其演變不堪設想。」可是,不論民間立埸的處委會,或官方立場的中執會、國防最高委員會,究責的程度都達陳儀應被「撤職查辦」為止。〉(《天猶未光》第082頁第12行)。

 

7、〈後來蔣介石不但袒護陳儀,而且對柯遠芬也不懲處;事後,台灣警備司令一職,蔣介石堅持拔擢彭孟緝。總之,沒有任何軍政首長為臺灣二二八事件負責。〉(《天猶未光》第082頁第17行)。

 

8、〈蔣介石雖然在日記中批評「陳儀未能及時報告、粉篩太平」,但是當323日國民黨三中全會要求對陳儀「撤職查辦」時,蔣介石認為那是不負責的挾怨報復,「只求逞一時之快而不分是非,不顧大局」,3月底日記做總結的時候還說「三中全會意見錯縱幼稚紛紜,惟有置之不加重視而已」。 過去筆者參加撰寫二二八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的時候,認為蔣介石應負最大責任,除了事前與聞台政、事變中運籌帷幄(派兵決策),還包括事後獨斷獨行力保陳儀,乃至台省軍政首長無一人受到究責。〉(《天猶未光》第088頁第17行)。

 

9、〈當時民間團體和國防最高委員會都主張「撤職查辦」陳儀,只有蔣介石獨排眾議袒護他,高雄屠夫彭孟緝也被蔣擢升為全省警備司令,全省軍政首長並無一人而二二八事件而被論罪。〉(《天猶未光》第092頁第8行)。

 

10、〈事實上,在2006年出版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筆者,負責撰寫第三章〈南京決策階層的責任〉,已明白指出3月下旬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與國防最高委員會針對台變皆有自我檢討,都通過決議對陳儀「撤職查辦」,指出國民黨裡面也有腦筋比比較淸楚、是非比較分明的人,只是蔣介石利用總裁特權、袒護陳儀到底!〉(《天猶未光》第094頁第3行)。

 

二、有關陳儀深教授指控蔣主席因「稱讚」、「袒護」、「護短」和「力保」陳儀,而未接受323日國民黨三中全會要求對陳儀「撤職查辦」決議乙節,已於評述之十四〈未「撤職查辦」,情理法均無不合〉乙文中說明,歉不贅述。何況,當3月中下旬國民黨在南京召開六屆三中全會,曾以臨時動議方式檢討台省事變,蔣還稱讚陳負責盡職」〈按:(3)18日,蔣介石迅速的批准了陳儀的請辭,不過,並無責備之意,還慰勉陳儀「收復臺灣,勞苦功高,不幸變故突起,致告倦勤,殊為遺憾,現擬勉從尊意。〉(《研究報告》第218頁第2),另「蔣介石認為那是不負責的挾怨報復,『只求逞一時之快而不分是非,不顧大局』,3月底日記做總結的時候還說『三中全會意見錯縱幼稚紛紜,惟有置之不加重視而已。』」(《天猶未光》第088頁第17行)!

 

三、至於彭孟緝平定高屏地區暴亂的功過,已於評述之九〈族群、祖國和高雄暴亂〉乙文中詳加探討,歉不贅述。至陳儀深教授所稱:「蔣介石更獨排眾議拔擢『高雄屠夫』彭孟緝擔任台灣全省警備司令」、「『獨斷應變,制敵先機』的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411日即被蔣介石内定為台灣警備司令」、「事後,台灣警備司令一職,蔣介石堅持拔擢彭孟緝」和「高雄屠夫彭孟緝也被蔣擢升為全省警備司令,全省軍政首長並無一人而二二八事件而被論罪」等四節,倘若對比並印證「3月下旬,白崇禧電蔣介石謂:『此次事變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等,鎮壓最為得力』。已建議蔣主席提拔重用,並推薦彭孟緝擔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研究報告》第260頁第11行)與「無論如何,柯遠芬並未因為在事件的積極表現而獲拔擢獎勵,並且從此與升官絕緣」(《研究報告》第240頁第12)二節,則顯屬無稽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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