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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唐山回憶錄》評述之五十六(第八屆立委第六會期)
2020/04/19 23:01:26瀏覽16|回應0|推薦0

《陳唐山回憶錄》評述之五十六(第八屆立委第六會期)

 

《陳唐山回憶錄》摘要:

〈這是本席任期內,第六度針對陳前總統的案件進行質詢,本席和多數國人相當清楚,陳前總統的案件是當今執政者透過司法工具對於政治異己所進行的整肅與迫害,所以儘管這幾年來,社會上呼籲釋放陳前總統的聲浪不斷,還是無法撼動執政者不讓陳前總統踏出監所一步的決心。本席之所以對陳前總統持續關注,就是要留下歷史記錄,讓民眾暸解馬政府如何凌遲一位台灣的卸任總統。〉 (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92頁第1行)

 

〈而陳水扁則是經過國家醫療機構的台中榮民醫院,以最專業嚴謹態度,呼籲讓陳前總統「居家治療」,甚至法院都引用台中榮總的醫療診斷報告,二度裁定停止審判,本席在立法院總質詢也數度請部長慎重考慮這個問題,但是你卻執意不讓陳前總統踏出監獄一步,純粹就法論法,你有遵守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嗎?〉 (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93頁第9行)

 

〈羅部長,本席相信你一定有陳前總統詳細的病情報告,他的帕金森氏症、小腦萎縮日漸嚴重,口吃、手抖、漏尿、甚至走路都需要有人扶持以免跌倒,已經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第1款:「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的規定,羅部長,你即使不願意發揮一點佛教徒的慈悲心,也請依照法律規定,尊重專業的醫療報告。讓陳前總統得到應有的醫療人權,保外就醫或居家治療!〉 (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93頁第17行)

 

〈另外,本席提供一份台灣太平洋發展協會十月二日公布的最新全國性民調,其中有關台灣人民對陳前總統保外就醫的調查數據,提供給兩位參考。⋯⋯這份民調顯示台灣社會經過六年以後,對陳前總統卸任後的遭遇感到不平與同情;對他八年的施政則是肯定多於否定;懷念多於嫌棄。對於陳前總統應有的處遇,多數人認為居家治療或保外就醫皆屬政府應有的適當安排。〉 (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94頁第5行)

 

〈歷經六年之後,民眾已逐漸釐清陳前總統司法案件的真相和本質:就是標準的政治司法迫害和道德法西斯追殺。本席呼籲兩位不應再揣摩上意,儘速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讓他獲得應有的醫療人權。〉 (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94頁第16行)

 

 

 

[評述]:

一、陳前總統的案件是「當今執政者透過司法工具對於政治異己所進行的整肅與迫害」與否?又前立委陳唐山「對陳前總統持續關注」的努力過程,都已留下很可貴「文字」歷史記錄,相信後人一定會有公平且公正的論斷!

 

二、儘管台中榮民醫院「呼籲讓陳前總統『居家治療』,甚至法院都引用台中榮總的醫療診斷報告,二度裁定停止審判」,但是基於「就法論法」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可否讓陳前總統「居家治療」或「保外就醫」,仍應由法務部本著「行政中立」的原則依法行政,絕不容外力干預!

 

三、陳前總統的「帕金森氏症、小腦萎縮日漸嚴重,口吃、手抖、漏尿、甚至走路都需要有人扶持以免跌倒」,是否「已經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第1款:『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的規定」,仍應由主管單位依法認定,絕不得任憑毫無法律效力的「病情報告」,或羅部長願否「發揮一點佛教徒的慈悲心」,而「違法」讓他保外就醫或居家治療!

 

四、陳前總統經法院判決入獄服刑,基於行政中立原則,法務部可否准其「保外就醫」,應視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而定,絕不得因民調顯示台灣社會「對陳前總統卸任後的遭遇感到不平與同情;對他八年的施政則是肯定多於否定;懷念多於嫌棄」,而「違法」讓他居家治療或保外就醫!

 

五、五權分立,相互制衡,有關陳前總統司法案件的真相和本質,應該依法澄清並謀求解決,絕不容假「政治司法迫害和道德法西斯追殺」之詞,混淆大眾視聽,並破壞司法獨立之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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