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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唐山回憶錄》評述之四十五(國會中的救扁行動)
2020/04/19 18:16:52瀏覽4|回應0|推薦0

《陳唐山回憶錄》評述之四十五(國會中的救扁行動)

 

《陳唐山回憶錄》摘要:

〈二〇一二年我當選第八屆立委,重返國會,當時我揭櫫兩大政治目標:其一是台灣主權的確保;再者就是釐清扁案本質,讓何扁早日脫離政治黑牢。我認為扁案是統治者對國族認同分歧者的政治整肅,與台灣主權息息相關。我交幕僚,在未來的國會總質詢,我將持續為扁案發聲,直到阿扁走出黑牢為止。我認為扁案的本質無法釐清,黨國的幽靈就無法散去;扁案無法平反,台灣的司法獨立永遠無法到來。〉(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5頁第1)

 

〈二〇一二年二月底,第八屆立委甫開議,阿扁的健康就傳出警訊,我邀集高志鵬、李昆澤、陳其邁、陳亭妃、許添財、蔡煌瑯、李俊俋、劉建國、黃偉哲、林世嘉、李應元、姚文智等十三位民進黨及台聯黨立委前往法務部。一走進法務部長的辦公室,我帶頭開駡,強烈要求法務部正視阿扁作為受刑人的基本人權,並應公布戒護就醫的標準流程。〉由於十三位立委的集會發聲,法務部終於同意讓阿扁戒護就醫,三月七日阿扁被送往署立桃園醫院接受治療。〉(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5頁第7)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我邀集一邊一國連線和本土社團幹部共同會商,與會人士包括陳致中、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鄭文龍律師、客社社長張葉森、北社前社長陳昭姿、前扁辦主任陳淞山等人,在會議中,決定以遊說或電話溝通等方式,邀請民進黨立委和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簽署「特赦陳水扁一一政治和解、終止對抗」的連署書。〉(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6頁第3)

 

〈這份連署書著眼於喚起社會對何扁人權的關切,但有人則從法律觀點提出不可意見,例如前考試院長姚嘉文主張阿扁並非犯罪,所以應該是「釋放」,而非「特赦」,蘇貞昌則認為,訴求重點,應該著眼於儘速讓阿扁保外就醫。連署活動展開後,民進黨內開始出現雜音,中常會作成決議,要求黨員不要有個別的行動。但我認為連署呼籲特赦陳水扁有其正當性,所以繼續推動。〉(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6頁第10)

 

〈當時部分民進黨政治人物視阿扁如同麻瘋症者,不敢問也不敢碰,對阿扁飽受踐踏的司法人權噤若寒蟬。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有意競選黨主席的蘇貞昌終於前往台北監獄探視阿扁。〉(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6頁第16)

 

〈接續,我們在各地舉行一連串集會,要求特赦何扁。二〇一二年四月,在台南水萍公園、麻豆舉行「愛與勇氣、釋放阿扁」晚會。四位民進黨主席參選人吳榮義、許信良蘇煥智、蔡同榮全部出席活動,與台下滿場民眾高喊「阿扁無罪」,要求馬政府釋放阿扁。〉(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7頁第3)

 

〈五月四日,救扁大聯盟在台中接續舉辦「愛與勇氣、釋放阿扁」活動,並在現場展開救扁連署;我強烈向鄕親呼籲:「阿扁事件與司法無關,而是政治鬥爭;做過總統的台灣人,李登輝被起訴,阿扁被關,馬英九就像皇帝一般,台灣人應該覺醒。」〉(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7頁第6)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扁辦在台北二二八公園舉行「守護台灣人權之夜音樂會一一阿扁受難四週年」音樂晚會,聲援群眾擠爆現場,我聽到眾人高喊「把阿扁救出來」時,慨嘆卸任總統竟遭不同國族認同者羞辱到如此地步,不禁百感交集。〉(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7頁第10)

 

〈二〇一二年起,我重返立法院,民進黨席次也增加到四十席,挺扁的聲浪也越來越大;但我認為中央黨部的態度不夠強硬,無法讓馬政府感受人民的憤怒,所以我和高志鵬、陳歐珀、蕭美琴、陳其邁、台北市議員江志銘及簡余晏等人連署提案,建議民進黨中央黨部設立「救援陳水扁小組」。〉(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7頁第16)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阿扁健康急速惡化,許多關心阿扁健康人權的醫生認為,監獄內醫療資源不足,所以主動前往北監會診,結果證明阿扁的健康狀況已嚴重到應予保外就醫的地步。當阿扁的健康議題受到社會廣泛討論時,藍營內部終於有人表達正面看法,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應由醫療專業團體共同評鑑阿扁的生理、心理狀態,讓阿扁的保外就醫在法理上站得住腳,對弭平社會傷痕具有指標性的意義。〉(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8頁第2)

 

〈針對郝龍斌的說法,毫無人權觀念的馬英九,立刻回應:保外就醫,英文叫做「medical parole」,就是醫療假釋,保外就醫出來之後,其實就自由了,「等於說就釋放了」。馬英九一鎚定音讓法務部對阿扁的保外就醫議題,更加投鼠忌器。其實只要符合法定條件,不論假釋或保外就醫都是法律保障受刑人的權益,馬英九的說法顯露出他對阿扁的憎恨,難怪仰承上意的法務部不敢依法行政。〉(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8頁第8)

 

〈在拜會朱立倫時,他對我很客氣,但談到阿扁保外就醫的人權議題時,他不太願意表態,在我道別時,他對我說:「老縣長!請放心,我會在適當的時機說適當的話。」這是抹壁雙面光,典型不得罪人的官話,突顯出一個人畏於承擔的性格;從他參選總統時猶豫不決,到了洪秀柱出缐又被拉下馬的荒唐過程,確實可以看出,只要符合個人利益,他真的會在適當時機說適當的話,做適當的事。〉(詳閱《陳唐山回憶錄》第348頁第13)

 

[評述]:

一、二〇一二年陳唐山當選第八屆立委,重返國會後,立即揭櫫兩大政治目標:其一是台灣主權的確保;再者就是釐清扁案本質,讓何扁早日脫離政治黑牢。因為他認為「扁案是統治者對國族認同分歧者的政治整肅」,純屬政治事件,乃決定「在未來的國會總質詢,我將持續為扁案發聲,直到阿扁走出黑牢為止」,藉立法委員的職權去干預「行政中立」和「司法獨立」。

 

二、按理阿扁的健康傳出警訊,自可依法請求戒護就醫,不料立委陳唐山竟「邀集高志鵬、李昆澤、陳其邁、陳亭妃、許添財、蔡煌瑯、李俊俋、劉建國、黃偉哲、林世嘉、李應元、姚文智等十三位民進黨及台聯黨立委前往法務部」,並且「一走進法務部長的辦公室,我帶頭開駡」,迫使「法務部終於同意讓阿扁戒護就醫,三月七日阿扁被送往署立桃園醫院接受治療」。這種粗暴的舉止,不僅有損立法委員的格調,更已重傷法務部「行政中立」的原則,陳唐山委員不以為恥,反而引以為傲,不禁令人百思不解和不齒!

 

三、陳前總統貪污既已判刑定讞,無法上訴,只好低頭求其次,希望能獲得特赦,但因前考試院長姚嘉文主張阿扁並非犯罪,阿扁也不肯認錯道歉,馬英九總統只好沉默以對,因此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立委陳唐山「邀集一邊一國連線和本土社團幹部共同會商,與會人士包括陳致中、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鄭文龍律師、客社社長張葉森、北社前社長陳昭姿、前扁辦主任陳淞山等人,在會議中,決定以遊說或電話溝通等方式,邀請民進黨立委和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簽署『特赦陳水扁一一政治和解、終止對抗』的連署書」,白忙一場 ,自是意料中事。

 

四、「當時部分民進黨政治人物視阿扁如同麻瘋症者,不敢問也不敢碰,對阿扁飽受踐踏的司法人權噤若寒蟬」,由此可見部分民進黨政治人物並未完全喪盡天良!「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有意競選黨主席的蘇貞昌終於前往台北監獄探視阿扁」,也只是迫於情勢,不得不然耳!

 

五、「二〇一二年四月,在台南水萍公園、麻豆舉行『愛與勇氣、釋放阿扁』晚會。四位民進黨主席參選人吳榮義、許信良蘇煥智、蔡同榮全部出席活動,與台下滿場民眾高喊『阿扁無罪』,要求馬政府釋放阿扁」、「五月四日,救扁大聯盟在台中接續舉辦『愛與勇氣、釋放阿扁』活動,並在現場展開救扁連署」和「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扁辦在台北二二八公園舉行『守護台灣人權之夜音樂會一阿扁受難四週年』音樂晚會」, 皆是假藉群眾力量干預法務部「行政中立」的最具體事證!

六、二〇一二年陳唐山重返立法院後,「和高志鵬、陳歐珀、蕭美琴、陳其邁、台北市議員江志銘及簡余晏等人連署提案,建議民進黨中央黨部設立『救援陳水扁小組』」 和「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阿扁健康急速惡化,許多關心阿扁健康人權的醫生認為,監獄內醫療資源不足,所以主動前往北監會診,結果證明阿扁的健康狀況已嚴重到應予保外就醫的地步」,也是政治力和群眾干預「行政中立」的具體事證,台北市長郝龍斌不明他們的詭計,竟然表示「應由醫療專業團體共同評鑑阿扁的生理、心理狀態,讓阿扁的保外就醫在法理上站得住腳,對弭平社會傷痕具有指標性的意義」,無異成了他們的幫兇!

 

七、當時馬英九「回應:保外就醫,英文叫做『medical parole』,就是醫療假釋,保外就醫出來之後,其實就自由了,『等於說就釋放了』」,如今觀之,不正是百分之百得到印證嗎?雖云:「只要符合法定條件,不論假釋或保外就醫都是法律保障受刑人的權益」,但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應該由法務部依法認定,絕不是其他個人或團體說了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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