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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22:53:34瀏覽10|回應0|推薦0 | |
《陳唐山回憶錄》評述之三十三(楊甦棣如是說)
《陳唐山回憶錄》摘要: 〈 二〇〇六年底,媒體報導,美國擔心陳總統在元旦文告的憲改議題上出狀況,進一步指稱,楊甦棣曾當面向我要求先看陳總統的元旦文告內容。事實並非如此,基於避免讓美方有「意外」的感覺,總統府循例會讓美方知道文告的大致方向,但沒有義務提供全文讓美方過目,畢竟雙方雖各有堅持,仍會維持禮貌。〉(詳參《陳唐山回憶錄》第266頁第10行)
〈擔任總統府和國安會秘書長期間,我有幾次陪楊甦棣去見陳總統,當他傳達美國反對台灣推動正名制憲和公投的立場時,陳總統毫不遲疑地告訴他:『我尊重美國的國家利益但台灣也有自己的國家利益。』⋯當時我的內心有一種想法:即便面對美國大使的台獨聯盟主席,是否也能回應如此斬釘截鐵?〉(詳參《陳唐山回憶錄》第266頁第10行)
[評述]: 一、雖云:「沒有義務提供全文讓美方過目」,但是「基於避免讓美方有『意外』的感覺,總統府循例會讓美方知道文告的大致方向」的說法和做法,不僅欲蓋彌彰,更已充分自曝其短!
二、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既敢亳無顧忌地「傳達美國反對台灣推動正名制憲和公投的立場」,為什麼「陳總統除了毫不遲疑地告訴他:『我尊重美國的國家利益但台灣也有自己的國家利益。』」外,不敢同時吿訴他「台灣推動正名制憲和公投都是中華民國的內政事務」,使他認錯道歉呢?又曾任台獨聯盟主席的陳唐山,竟懷疑自己「是否也能回應如此斬釘截鐵」,不是太懦弱可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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