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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物線索-98.毀滅與重生
2015/04/15 23:43:23瀏覽208|回應1|推薦5

98.毀滅與重生

    余秀瑞或許從來都沒有想過,自己有一天會以被告的身分,站在法庭上。但是更讓她驚訝的是──陳建宏竟然也在這裡,而且就坐在法官底下的書記官席上。

    「請書記官朗讀案由。」

    目光嚴峻的審判長下達了指示。

    書記官──也就是余秀瑞的丈夫──立刻從座位上起身,盡責地將書狀上的案號一字不漏地唸出來:

    「恆陽地方法院99年度矚重訴字第001號,被告余秀瑞瀆職案件,於99126日上午10時,在第二法庭開始審理。」

    余秀瑞此刻完全沒有在聽他唸些什麼,卻用一雙燃燒著怒火的眼睛瞪著坐在對面的簡福貴,以及法台上的三位法官,還有陳建宏。因為此刻的她,心裡正懸著一個更大的疑問:「身為被告配偶的法院職員,照理說不是應該要主動迴避的嗎?」

    但是她的心裡也很清楚,一個小小的書記官,對於審判的過程和結果所能造成的影響幾乎是零,因此審判長是絕對不可能為了她區區的自尊,就臨時更換書記官的。再說了,除非是彼此有私交的司法同仁,否則誰會沒事去注意誰是誰的丈夫?誰又跟誰有血緣關係呢?所以余秀瑞與其再去追究這件事,還不如多花點心思去想想自己該怎麼脫罪才是。

    除此之外,在旁聽席上也坐了許多對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有興趣的各報社記者,以及時時在監督台灣司法體系的幾位公益律師。不過其中最讓余秀瑞咬牙切齒的,是把她的事情報導出來的記者許仁惠,以及佔了便宜之後卻一腳把她踢開的無恥上司──何武雄檢察長。他們兩個此刻都識趣地各坐在左右兩側最後排的座位上,冷眼旁觀這場他們一手促成的司法審判。

    早已喪失權力的余秀瑞,只能無奈且憤恨地吞下這個他們有意或無心加諸給她的恥辱,而緊接在後的,是審判長那有如凌遲般的例行人別訊問:

    「妳是被告余秀瑞?」

    「是的。」

    「妳的出生年月日、住址及身分證字號為何?」

    「我的出生日是民國五十七年八月十六日,戶籍地是恆陽市南區正義街九十九號十二樓之一,身分證字號是C200318918。」

    審判長確認身分無誤後,隨即抬起頭來,冷冷地看了余秀瑞一眼,但是他什麼話也沒多說,只是神情漠然地宣告:

    「請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

    然而,審判長那意味深長的一眼,縱使不動聲色,卻已深深地刺傷了余秀瑞的自尊。她只能挫敗地低下頭來,等待另一名檢察官當庭宣讀自己的罪狀。

    沒有人注意到她此刻有多無助,除了陳建宏。

    只見他雖然雙手一刻不停地在打字,但是他眼角的餘光卻幾乎不曾從余秀瑞的身上移開過。只是早已被仇恨所蒙蔽的余秀瑞,始終沒有正眼瞧過他一眼。

    檢福貴站起身,開始朗讀案由:

    「被告余秀瑞,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午十二點,違法簽發拘票,強制拘提第六分局刑警隊偵查佐羅世南,以及同為第六分局的交八分隊小隊長梁仲斌,且未採信二人係為調查證據之供詞,逕以竊盜罪名將二人聲請羈押,又私下向所方人員施壓,令其將羅、梁二人關押在重刑犯之牢房,導致梁姓警員遭室友圍毆致死,涉犯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濫用職權追訴處罰罪,請庭上依法審理。」

    審判長聽完檢察官的陳述之後,接著對余秀瑞說:

    「被告余秀瑞女士,妳涉嫌觸犯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濫用職權追訴處罰罪,並且致人於死。現在宣讀妳應有的權利:妳可以保持緘默,不用回答問題,也毋須違背自己的意思而為陳述或回答問題;妳可以選任辯護人為妳辯護,如果是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如法律扶助法所規定之情況,可以請求法律扶助之情形者,可以請求本院指定辯護……」

    審判長說到這裡突然停住了,法庭上所有人的目光立刻聚焦到審判長的身上,再順著審判長的目光看過去,只見余秀瑞所在的被告席上,只有她自己一個人坐在那裡,顯得格外地淒涼。

    「被告,妳的辯護人還沒到嗎?」審判長好心地詢問。

    「庭上,我沒有選任辯護人。」余秀瑞不卑不亢地回答,對於自己現在的困境毫不畏懼。

    「本庭知道妳當然有能力為自己辯護,但是多一個人幫妳,妳不是更有希望可以脫罪了嗎?」

    「謝謝庭上的關心,但是我相信自己十幾年來擔任檢察官的經歷,我既然能夠將犯人定罪,就有能力捍衛自己的清白,所以──我選擇為自己辯護。」

    余秀瑞這番正氣凜然的陳詞,著實震懾了在場的所有人員。許仁惠立刻提筆寫下:「被告選擇為自己辯護,憑一己之力正面迎擊昔日同仁的挑戰!」而簡福貴原本還在檢視手中的卷證,這時也抬起頭來,神情凝重地注視著余秀瑞;就連坐在最角落的何武雄也稍稍挑了挑他那兩條濃密的眉毛,似乎很期待接下來會如何發展的樣子;至於陳建宏,雖然在電腦裡輸入的是:「被告選擇為自己辯護。」但是他腦海裡浮現的,卻是那天晚上她和女兒吵架的原因:「衝刺班的事媽媽已經跟妳說過了,現在沒有辦法……」

    整個法庭上,除了陳建宏之外,大概沒有人會相信,堂堂一名檢察官,月俸至少十萬以上,竟然會連一個辯護律師也請不起。所以,也只有陳建宏聽得出來,余秀瑞的這番話,並不是因為她對自己多有信心,而是因為維繫一個家庭的生計,比她自己的清白更重要。

    「那好吧,妳可以為自己辯護。那,除了選任辯護人之外,妳還可以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上述的這些權利,妳有聽清楚了嗎?」

    審判長終於把這一套彼此都心知肚明的廢話給唸完了。

    而余秀瑞也很配合地說:「我已經清楚自己的各項權利。」

    「那麼,對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跟罪名,被告是否認罪?」審判長接著訊問。

    「我不認罪。」余秀瑞斬釘截鐵地回答。

    對於余秀瑞的答覆,簡福貴絲毫不覺得意外,只覺得有些遺憾。因為她又失去了一次為自己爭取減刑的機會,而一旦案子進入了審理的程序,那也只會為她帶來更多的羞辱而已。

    她為什麼還不認罪呢?簡福貴忍不住替她感到惋惜。這樣一位有理想有愛心的檢察官,即將在此沉淪,淪為一個遺臭萬年的罪人了。既然如此,簡福貴也不想再跟她耗下去了,他決定用最快的速度結束辯論,等她到牢裡之後再去好好反省自己的罪孽吧。

    「請審判長提示證物一,即被告余秀瑞在偵查庭上訊問梁姓警員的筆錄。」簡福貴起身向審判長提出聲請:「請審判長翻到第四頁,用黃色螢光筆標記的段落,即是被告明知梁姓警員是為了調查證據才闖入私人機構,卻逕以竊盜罪名聲請羈押,此即被告濫權追訴的犯罪證據。」

    審判長依照他的聲請,從桌上的一疊卷宗當中,抽出了那份筆錄。內容他早已看過,確實如檢察官所言,符合「明知其無罪,而使其受追訴和處罰」之要件。因此,當他將筆錄內容當庭宣讀完畢之後,隨即將證物交給通譯,再由通譯轉交給被告,讓被告可以擁有調查證據並且提出辯駁的機會。

    只不過,當余秀瑞從通譯手中接過那份筆錄時,臉上卻浮現出一抹輕視的微笑。

 

    這明明是在我的偵查庭裡做出來的筆錄,我卻要等到坐上被告席之後才能從通譯的手中拿到?實在太可笑了。

 

    余秀瑞在心裡嘲諷著自己,也詛咒那位偷偷將她的筆錄拿走的事務官,以及交代那位事務官這麼做的禍首──何武雄。但是現在,就算她拿回了筆錄又能怎麼樣呢?這份筆錄打從一開始就不應該流出去的,因為白紙黑字的記錄,是再精明的辯詞都無法抹滅的事實,而上頭清清楚楚地寫著:

 

    被告向檢察官陳述,他們已經找到關鍵證據,可以證明養老院的員工不只涉嫌殺害那名老人,還有其他身分不詳的受害者,人數至少在十人以上。檢察官則諭知被告若能將證據交出,可考慮不予起訴……

 

    「被告對於這項證物的證據能力有沒有意見?」審判長問道。

    「沒有。」

    除了這兩個字,她還能回答什麼呢?她甚至還能聽見,那天梁仲斌激動地跟她解釋的聲音呢。那時候,他一定以為自己成功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他會覺得自己不只成功取得了證據,還成功說服了檢察官重啟偵查。他一定沒有想到,她根本不在乎那些老人是誰殺的,她只想好好教訓一下眼前這兩個不聽話的下屬。

    她竟然不是追查嫌疑重大的連續殺人案,而是追究部屬不服從命令的責任,還用違法的手段,害死了一位資深又富正義感的好警察。

    我到底在想些什麼啊……余秀瑞突然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痛苦。

    那是良心的譴責,她終於聽見了。在意識到有一個無辜的人死在她的手上之後。

    「那麼,被告有要聲請調查什麼證據嗎?」審判長制式地問道。

    「庭上,我沒有證據要提出,但是我想對這項證據提出不一樣的解讀,請庭上准許我就此陳述。」

    余秀瑞自從那一次以被告身分出席偵查庭後,就沒有一天不去思考要如何摧毀這份筆錄的證據力,而今天,她相信自己已經有解套的方法了。

    審判長准許她進一步陳述。

    「關於這份筆錄中所記載的內容,確實足以證明我已知梁姓及羅姓警員是為了搜索而非竊盜之動機才闖入私人機構的,但是並不能據此認定本人涉犯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罪名。理由是梁姓及羅姓警員並非無罪而遭法院羈押,他們縱使是為了取得證據才闖入私人機構,因而不適用竊盜罪之要件,但他們仍然涉犯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違法搜索罪。因此,本人並非明知其無罪而濫權追訴,而是法條引用錯誤,將違法搜索罪誤以竊盜罪起訴。本人雖有疏失,但此一疏失理應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議處,而不該以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來追究,否則,負責本案的檢察官豈不是也犯了跟我一樣的錯誤嗎?請庭上予以斟酌採納。」

    審判長聽完了她的陳述,並未表示意見,只是稍微做了一下筆記。而檢方對於她今天所提出的新遁辭,也並不感到為難,反而表現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檢察官有沒有要對證物做進一步的說明?」審判長轉頭詢問簡福貴。

    「不用了,這份證物只是要證明被告確實知道梁姓和羅姓警員是為了辦案,而不是單純的竊盜案件。接下來,檢方想聲請傳喚證人劉清峰。」

    「准予傳喚,證人劉清峰請到前面來。」

    這時,一直默默坐在檢方證人席上的一名穿著樸素白襯衫配卡其褲的中年男子,終於緩緩地起身,步伐穩健地走向應訊台。審判長依照規定確認了他的身分,並且告知他作偽證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隨後讓他簽名具結。

    余秀瑞並不認識這個男人,但是她的心裡卻湧現一股不祥的預感。而當那位證人用一種嚴厲又充滿不屑的眼神瞪著她時,更讓她感到不寒而慄。

    他不會是……余秀瑞的心臟開始劇烈地跳動著。

    「檢察官可以開始詰問證人了。」審判長指示道。

    簡福貴隨即從座位上起身,走到應訊台前,給證人一個友善的微笑,而證人也友好地點頭示意,他才開始進行詰問:

    「請你告訴法官你的職務和負責的工作內容。」

    劉清峰點點頭,隨即開口說道:

    「我目前任職於恒陽看守所,職務為戒護課課長,主要工作內容是處理犯人和刑事被告的出、入監,以及牢房分配與管理的工作。」

    劉清峰坐姿端正,陳述中自有一種不怒自威的魄力。

    而余秀瑞卻在聽到他說出職稱的當下,猛然意識到──簡福貴已經將軍了!

    「請問你在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的那一天上班時,有沒有發生什麼突發的事件?」簡福貴接著問道。

    「有,我接到了一通電話

。」

    「是誰打的?」

    「是恆陽地檢署的檢察官,余秀瑞。」

    「請問你是怎麼知道就是她的?」

    「因為她開頭的第一句話就先跟我報上她的身分,而且態度十分地傲慢。」

    「那她打電話給你的目的是?」

    劉清峰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先轉過頭去看了余秀瑞一眼,余秀瑞沒有回看他,只是低著頭,右手拿著鋼筆,在紙上不停地戳著,看起來很焦躁的樣子。

    「是為了要我將被告梁仲斌和羅世南的牢房,從原本關押其他刑事被告的忠舍,調整到專門關押重刑犯的愛舍。」

    劉清峰全盤托出,完全不給余秀瑞任何模糊焦點的可能。而他的證詞,更讓全場陷入一片譁然,在場的記者們紛紛低頭振筆疾書,臉上泛著見獵心喜的表情,但是在許仁惠的臉上,卻露出了旁人無法理解的憤怒。

    何武雄面帶微笑,繼續欣賞簡福貴高明的控訴表演。

    唯一停下手邊工作的人是陳建宏,只有他沒有把證人所說的話立刻寫進筆錄裡。

    老婆,這是真的嗎?陳建宏遠遠地看著余秀瑞,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願意把這樣的證詞寫進筆錄裡,直到審判長提醒他說:「書記官,請確實謄打筆錄!」他才勉為其難地打上:

 

    證人劉清峰供稱,被告余秀瑞曾打電話給他,要他將梁姓和羅姓警員的牢房,從關押刑事被告的忠舍,調整到關押重刑犯的愛舍。

   

    「請問這樣做合乎規定嗎?」簡福貴繼續詰問。

    「不符合……」劉清峰不無遺憾地說。

    「既然不合規定,那你為何要照辦呢?」

    「因為對方是檢察官哪……」劉清峰接著改用一種非常審慎的態度,說出了以下這段話:「在看守所工作這麼久了,怎麼可能不知道檢察官最喜歡用『起訴』來教訓不聽話的人,我們這些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又怎麼敢不服從呢?」

    「唉呀,我相信不是所有的檢察官都這樣做的,還請你對我們有一點信心好嗎?」簡福貴的這番澄清,博得了在場幾位旁聽者的笑聲,但是他隨即話鋒一轉,追問證人說:「既然如此,那我想冒昧問你一句:為什麼你不以職務關係為由拒絕作證呢?」

    「異議!」余秀瑞突然站起來說道:「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純屬證人個人的考量!」

    審判長尋思了一會兒,也開口問道:「被告說的有理,這個問題有需要問嗎?證人都已經出面作證了。」

    「庭上,我是要藉由這個問題來進一步確認──被告到底濫權到什麼樣的程度。」簡福貴堅定地說。

    「那好吧,證人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在審判長做出裁定之後,劉清峰似乎也對這個問題早有準備,只見他閉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之後,開口說道:

    「我之所以冒著可能被清算的風險出庭作證,是為了贖我所犯下的罪。有一位盡責的好警察,因為我的一時軟弱,結果不明不白地死掉了,我也是害死他的共犯之一啊……」

    然而,劉清峰沒有說出口的是:

 

    因為檢察官已經從匿名的犯人口中問出事發的經過了,並且還威脅我說,要是不出面作證的話,那全看守所的人都會吃不完兜著走!

 

    身為基層執法人員的他們,終究只能屈服在檢座的淫威之下,不管他們是為了私欲還是公義,劉清峰都只能通通照辦,否則下場就會像梁仲斌那樣,不明不白地死去之後,還要背負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只不過他的這番話,終究是提醒了在場的所有人重新意識到一個事實:有一名警察死了,而殺死他的不是醉漢、不是瘋子也不是黑道,而是同樣代表正義的檢察官。

    這個時候,只有何武雄還笑得出來。

    就在法庭的氛圍越來越不利於被告的當下,簡福貴也沒有放過這個大好的機會,他隨即又問了一個更加尖銳的問題:

    「那你認為梁姓警員是否是因為被告的關說,才導致他最終在牢裡被圍毆致死呢?」

    「異議!證人個人的意見或推斷之詞,不得作為證據!」

    余秀瑞再次提出抗議,試圖將這位證人對她的殺傷力降到最低。

    「請檢察官解釋這個問題的用意為何?」審判長也提出了他的疑問。

   「庭上,由於證人的職務是戒護課課長,自然最了解看守所裡的生態。因此由他來分析被告的關說和梁姓警員的死亡之間的關係是最合適的,而證人的證詞,也將能證明被告的犯行是否符合濫權追訴並且致人於死的要件!」

    在簡福貴解釋完之後,法庭頓時陷入了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在屏息等待法官的裁示。許仁惠也緊握著手中的紙筆,祈禱法官一定要駁回余秀瑞的異議,好讓簡福貴可以順利取得不利於被告的證詞,為無辜喪命的梁仲斌討回公道!

    審判長在短暫的思考之後,向所有人宣布:

    「異議駁回,證人可以回答問題了。」

    「庭上!你這是刻意偏袒檢方,有失公正!」余秀瑞怒不可遏,大聲地反駁。

    沒想到審判長竟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並且厲聲斥責她說:

    「妳在訊問梁姓警員的時候,又有給他公平的防禦權了嗎!如果一個戒護課的課長沒資格說明換房對犯人而言會有什麼影響,那還有誰有資格?妳嗎!」

    審判長當庭的訓斥,讓余秀瑞原本急躁又強勢的抗爭頓時瓦解。

    「我勸妳最好趕快坐下,要不然我會根據法院組織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請檢察官追究妳擾亂法庭秩序的犯行,請妳好自為之。」

    在審判長的威嚇下,余秀瑞只能屈服。她慢慢地坐回被告席上,感覺自己的靈魂也一併被擊碎了,因而變得恍惚了起來。

    而審判長在確定余秀瑞已經冷靜下來之後,隨即轉過頭去,示意證人繼續回答。

    「我的看法是……」劉清峰瞥了余秀瑞一眼,似乎有那麼一丁點不忍心,但他還是選擇毫不保留地說出自己的見解:「若是梁姓警員和其他刑事被告關在一起的話,其他人必然會基於自己的案子尚在審理不便節外生枝的考量,縱使對他『前刑警』的身分有所不滿,也不敢貿然做出傷害或凌虐等足以提起公訴的行為。但是重刑犯就不同了,梁姓警員後來被移監的牢房裡面,幾乎都是被判十年、二十年甚至是無期徒刑的重刑犯,他們都已經被判刑定讞了,又怎麼會在乎再多揹一條傷害罪名呢?更不要說梁姓警員所移監的那間牢房,還不只是關押重刑犯而已,裡頭的『室長』還是當年被梁姓警員親手逮捕的地方角頭,他底下的小弟為了討大哥的歡心,當然更會無所不用其極去修理這個大哥昔日的仇人。因此──」劉清峰喘了一口氣,做出了以下的結論:

    「余秀瑞那一通關說的電話,可以說直接導致了梁姓警員的死亡。」

    劉清峰的證詞如此清楚明瞭,不,簡直就是要置余秀瑞於死地,讓旁聽席上的那些局外人驚愕不已。

    原來棒打落水狗就是這麼一回事啊。

    「庭上,我沒問題了。」簡福貴向審判長說道。

    審判長稍微做了一下筆記,接著制式地問了余秀瑞一句:「被告有要詰問證人嗎?」

    「有!」余秀瑞異常激動地說。

    就連劉清峰也被她那過度的積極給嚇到,立刻變換了坐姿,準備迎敵。

    「劉課長你好,這是我們的第一次見面,還請你多多指教。」余秀瑞走到他面前說。

    「檢座不用這麼客套,有什麼問題就直接問吧。」

    「好,首先我想請你說明一下,為什麼在梁姓警員不幸身亡的當天,貴所對外發布的消息是死於意外呢?」

    「這個……這個是因為……」劉清峰立刻結巴了起來。

    「為什麼貴所認定那是一樁不幸的意外,而你卻把它說成是惡檢故意關說換牢房的蓄意謀殺呢?」

    余秀瑞的這番詰問,連簡福貴也愣住了。想不到她竟然一問就問到事情的要害,要是證人再繼續支吾下去,那說好的棄暗投明就要變成含血噴人的誣告了。

    「異議!被告的詰問有倒果為因之嫌,正如證人剛才的分析,如果被告沒有提出移監要求的話,梁姓警員是幾乎不可能會死亡的。看守所方面縱使有隱匿事實的嫌疑,但那終究要等後續調查之後才能確定,並不影響本案被告犯罪事實的認定啊!」

    簡福貴不等審判長准許,就逕自將異議的理由都說出來了。

    這個時候,所有人都在等審判長的答案,不知道他會不會給余秀瑞這個翻盤的機會呢?

    「本庭採納檢察官的異議,請被告問別的問題,否則就請回座吧。」審判長冷冷地說道。

    「什麼?庭上!這可是攸關我是不是被栽贓嫁禍的關鍵問題啊!你怎麼可以做出這種裁定呢?太不公平了吧!」余秀瑞再次表達嚴正的抗議。

    沒想到審判長這次竟然氣得連敲三次法槌,接著大聲斥責她說:

    「被告余秀瑞!請注意妳的用詞!再有不服裁示、干擾審判的情事發生,我就把妳逐出法庭!聽見了沒有!還有一點我要提醒妳,這位證人是檢方傳喚的,依法他才是主詰問,而妳是反詰問,妳不能問他剛才沒問過的問題,只能針對證人回答內容中的疑點提出詰問,否則就是不當詰問,本庭有權禁止妳的詰問,這樣妳明白了嗎!」

    在這一刻,余秀瑞總算明白過去當她身為檢察官,而被告及其辯護人要和她當庭辯論時的心情了。原來站在法庭上的被告是如此地無助,法官和檢察官都是同一國的,他們都抱持著「有罪推定」的心證在進行詰問和審理。而身為被告,卻連證明自己清白的機會,都要被法官一次又一次地剝奪,猶如牢籠裡的野獸,縱使不斷地咆哮怒吼,也只是白費力氣而已。

    她是鬥不過他們的。

    她突然覺得好累、好累,身為全地檢署唯一一位女性主任檢察官候選人的尊嚴;身為一位失智症老母親的孝順女兒;身為一位用心持家的賢慧妻子;身為一位要讓女兒喜歡的完美媽媽──還要當一位被迫演出大快人心戲碼的萬惡被告。

 

    好啊!既然你們這麼想要看我死,那我就成全你們好啦!我不管了!我什麼都不想管了!我好累、我好寂寞……我也只是一個女人而已,為什麼你們都要聯合起來欺負我?我也沒有想到事情會演變成這樣啊,我真的沒有想要他死啊……

 

    這些說不出口的心裡話,只能化作一陣冗長的靜默,不再理會外界的聲音,也不再回答任何的訊問,只要在氣力耗盡之前,記得說一句:

    「我沒有問題了。」

    證人獲准退席,審判長開始進行言詞辯論的程序:

    「請檢察官開始論告。」

    「庭上,本案被告犯罪事證明確,請庭上依法判決。」

    簡福貴沒有再多說什麼,因為他從剛才審判長駁回被告的理由中,已經聽出勝負的端倪了。

    「被告還有什麼要辯解的嗎?」

    「沒有。」

    那是絕望的聲音。

    「那麼,本案的審理即將結束,妳還有沒有什麼意見要陳述的?」

    「沒有。」

    「本庭宣布,本案辯論終結,定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上午十點宣判,退庭。」

    「起立!」庭務員向在場所有人員喊道,隨後轉身向審判長敬禮。

    等到三名法官依序離席之後,只剩下余秀瑞還枯坐在被告席上,其他的人都開始陸陸續續地離開了。各家記者紛紛趕回報社撰稿,包括許仁惠在內;何武雄則在法庭外迎接簡福貴,連聲稱讚他今天的表現又狠又準,很有可能成為本屆主任檢察官的候選人;只有陳建宏還慢條斯理地在整理開庭記錄,似乎還不想離開法庭的樣子。

    又過了幾分鐘之後,陳建宏才把電腦關掉,走到余秀瑞的面前。他穿著一身黑袍,看起來毫不起眼,但是和現在的余秀瑞比起來,他至少還是一位司法人員,而她雖然還沒有換上囚服,卻已經失去穿紫邊黑袍的資格了。現在的她,完全失去了過去那種意氣風發的自信,只剩下破碎的自尊還支撐著她,不允許她在弱者的面前示弱。

    這些陳建宏都知道,因為她是他的老婆。

    「我今天是故意申請過來這邊幫忙的。」

    陳建宏站在她的面前,心平氣和地對她說。

    「哼!專程過來看我怎麼死的,你還真有心啊!」余秀瑞的回應依舊刻薄。

    「不是,我是來陪妳的。」

    「陪我?有什麼好陪的?你不是就坐在那裡打字而已?沒有用的東西!」

    對於余秀瑞一貫羞辱人的態度,陳建宏不以為意,反而還很淡定地對她說:

    「我知道我沒辦法幫妳什麼,就算我想幫妳,也只會像現在這樣被妳羞辱而已。可是我還是來了,來當一個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書記官,並且為妳做了一件有用的事──我把你們說的每一句話都記下來了,包括妳被審判長給剝奪掉的每一個可以證明自己清白的機會,我全都把它記下來了。」

    直到這個時候,余秀瑞才終於抬起頭來,看了陳建宏一眼,心裡好像有一點點被打動了。

    「那又怎樣?今天的情形你都看到了,我一定會被判有罪,從一個堂堂的檢察官變成可恥的罪犯……哼,我真可悲。不過這樣你也輕鬆啦,可以光明正大地跟我提離婚啦,但是我醜話先說在前頭,我可以爽快地簽字,但是孩子要歸我,要不然我一定跟你耗到底!」

    「妳為什麼會這樣想呢?為什麼妳會覺得我想提離婚?」

    「你怎麼不問問你自己,把我們的婚姻搞成什麼樣子?」

    「那你覺得我到底做錯了什麼,我們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陳建宏不是要跟她吵架,而是真心想知道她的想法。

    「還不是因為……因為你太沒用了,連自己的女兒都……」余秀瑞終究還是顧慮到他的面子,沒有把話說死。

    「呵……當一個書記官,很沒用嗎?」

    「這還用說嗎?書記官就跟個祕書或是助理沒有兩樣,就只能替我們這些司法官和被告們打打字、整整資料罷了,一點地位也沒有,有什麼用?」

    「那妳覺得自己今天為什麼會輸?」

    「還不是因為那個審判長有偏見!他根本打從心底認定我有罪,就跟那個簡福貴一樣,都巴不得我中箭落馬,好打小孩給外人看,讓社會知道我們司法機關也是會處置自己人的。哼!都是一群偽君子!一群小人!」

    余秀瑞對著空蕩蕩的法庭破口大罵,但是已經沒有人在聽她說話了。

    「妳錯了,是妳的那份筆錄打敗了妳。」陳建宏平靜地說。

    「什麼?」

    「只憑一通關說的電話,就要把死人的責任怪到妳頭上,這太荒謬了。但是妳的那份偵查庭筆錄,記錄了妳當時的措詞、訊問內容和裁定前後的矛盾,這些都成為將妳定罪的關鍵。而妳,竟然完全不把它放在眼裡,甚至沒有指示當時的書記官稍微修改一下裡面的某些段落。如果你肯給我們這些只管打字的小秘書、小助理多一點關心的話,那妳今天就算是被記者亂寫,到了法庭上還是會因為證據不足而獲判無罪,可惜妳並沒有這麼做。請容我說一句比較直接的話──今天的妳,是敗在一位不知名的書記官手上,而他寫的那份筆錄,讓妳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陳建宏的話,彷彿成了高志陞手中的那把生鏽卻堅硬的榔頭,往余秀瑞的腦門狠狠地敲下去,讓能言善辯的她竟然頭一次,被自己的丈夫說到啞口無言。

    陳建宏是對的,她太不把那些底下的部屬當一回事了,書記官是如此,梁仲斌和羅世南更是如此。而現在,她將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余秀瑞用兩隻手撐住她隱隱抽痛的腦袋,擱在桌上,不發一語。

    「妳不用這麼絕望,就像我剛才跟妳說的,這一次,我把法庭上的每一句話都記下來了,而我覺得,妳其實還有脫罪的機會,至少……可以不用判這麼重才對。」

    「你說什麼?」余秀瑞猛然抬頭,重新振作了起來。

    陳建宏笑了笑說:「妳還記得妳最後詰問那個證人的問題嗎?他們是否把管理疏失的責任推到妳的頭上?如果這個問題可以被二審法官採納的話,就可以據此駁倒那位證人的說詞,這樣一來,上訴和勝訴成功的可能性不就大大增加了嗎?」

    「你說得沒錯,二審法官的確可能有不同的心證……」

    余秀瑞雖然沒有當面感謝丈夫的開導,但是她確實認可了丈夫的分析,心裡頓時萌生了一線希望。

    「但是……你為什麼要幫我?你跟我生活在一起不是很痛苦嗎?你不是也巴不得看我落魄嗎?」

    「當我知道……」陳建宏這時竟然哽咽了起來:「妳面臨這麼嚴重的指控,卻連一個律師都沒有請,還要熬夜加班處理檢察官的業務,就為了繼續保有這份薪水來支持這個家,妳覺得……我還有可能棄妳不顧嗎?」

    陳建宏跪在被告席前,用雙手握住余秀瑞的手說:

    「妳已經為這個家犧牲這麼多了,接下來,換我來幫妳扛了。老婆。」

    余秀瑞終於綻放了笑容,但是兩行清淚卻也不爭氣地流了下來。

    她好似又回到了那段考司法特考的日子,她因為連續兩年落榜,存款都已經快要用光了。那時候,也是眼前的這個男人,牢牢地握住了她的手,對她說:

    「別擔心,妳已經很努力了。不夠的地方,就讓我來幫妳好嗎?」

    她終於想起當年愛上他的理由,她很確定自己這輩子再也不會忘記了。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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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氣麗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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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1 08:25

好精彩

至少7個人7種角度與觀感

最後第一線生機

毀滅 與重生

絕望與孤立

最後站在自己這一邊的人是誰

對對錯錯 錯綜複雜

真實人性 人生 就是這樣   荒謬 矛盾 綜合體

甘弟(glenchiou) 於 2015-04-24 21:13 回覆:

一看到妳說「七」個人,

我就馬上開始數,而心裡的os是:

有這麼多人嗎?

結果我只找到:

審判長、檢察官、余秀瑞、陳建宏、許仁惠,頂多再加個何武雄。

第七個是誰勒?還請示下。

人的複雜,是我最想呈現的一面,

很高興這樣的安排妳也喜歡,

我自己也很滿意這條支線的收束,

寫作的樂趣,就是這麼一回事吧。

甘弟(glenchiou) 於 2015-04-24 21:14 回覆:

啊!是劉清峰!

自己寫的自己忘了......

真是失職失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