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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物線索-87
2014/12/12 15:55:25瀏覽213|回應1|推薦7

87.

    法警收到簡福貴的通知以後,便將高志陞帶進了偵查庭。

    高志陞一臉不屑地走到被告席上,稍稍揚起頭來看了一眼空蕩蕩的檢察官席,隨即露出像是看到老人失禁似的嫌惡表情,並且別過頭去。而書記官已經坐在她專屬的位子上,只是此刻的她完全沒有注意到被帶進來的被告,反而一臉慌張地在準備繕打筆錄的相關器材。或許是因為擔心自己打字太慢會遭到檢察官或被告的責難吧,才會讓她看起來似乎比被告還要緊張。

    過了五分鐘之後,簡福貴終於從法台那一側的大門進來了,書記官立刻起立表示尊敬。而高志陞雖然並不想跟著起立,但是被告席上卻也沒有椅子可以讓他坐下以示輕蔑,所以他只能斜著眼睛瞪著簡福貴,下巴高高地揚起,表現出一副囂張跋扈的樣子。

    當簡福貴走到自己的位子時,他馬上注意到了高志陞那充滿攻擊性的眼神,於是他站在原地,同樣用眼神來回應對方的挑釁。

    高志陞的眼神所釋出的訊息是:「我不屑你,我也不怕你!」

    而簡福貴則用眼神告訴他:「我不認識你,但是如果你有罪,我絕對會制裁你。」

    這當然不是簡福貴第一次遭到被告的挑釁。他以前掃黑、掃黃的時候,什麼恐嚇、抹黑、毀損、暗算之類的伎倆多得是,只是直到今天都還沒讓那些人得逞而已。常有人問他為什麼不會害怕?其實他心裡怕得要死!他怕他哪一天開車上班的途中會突然煞車失靈;他怕他老婆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會有人上門來謀財害命;他怕他的兩個寶貝女兒會在放學的時候被人強行擄走……有太多太多悲慘的前例,讓他必須每天提心吊膽地過日子。

    在這個社會上,正義本來就是弱勢。當他收到不具名的恐嚇電話時,心裡雖然又恨又怕,卻也只能調侃自己:「對方用公共電話連聲音都處理過,你能拿他怎麼辦?在什麼事情都還沒發生之前,你能拿他怎麼辦?要是事情發生、人都死了,你將凶手繩之以法又有什麼用?」所以他的老婆總是會半開玩笑地對他說:「全台灣只有我老公這樣當檢察官的,既沒有油水又沒有升官,連自己的小命都快沒了。」

    但是如果不當這樣的檢察官,難道要當像水哥那種檢察官嗎?要當黑道的門神和政客的打手嗎?還是像辦公室裡那些同事一樣,每天上班喝茶聊八卦,下班再去喝酒博感情呢?每個人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是生來就注定好的,他生來就注定沒有那種寡廉鮮恥的勇氣,只有時時捫心自問的良心。

    像個傻子似的。

    而此時此刻,簡福貴和高志陞就像兩名站在擂台上的拳擊手,在互毆之前先用眼神來打量對方,並且輕碰彼此的拳套以示君子之爭。但是在這裡,輸贏之間不是一條冠軍腰帶的差別,而是一條人命的暫時或永久的剝奪。初次的交鋒──在書記官和法警的見證下──是簡福貴贏了。高志陞的眼神沒能嚇住對方,更沒能激起對方的怒意;他彷彿是在瞪視一尊銅塑的金剛羅漢,除了那千年不變的橫眉怒容,凡人根本無從撼動他的一絲一毫。所以高志陞只能別過頭去,用假裝在觀看周遭環境的散漫態度來掩飾自己的敗退。

    簡福貴不動聲色地落座了,板著一張肅穆的臉孔,暗湧著深不可測的算計。這是司法官必要的訓練之一,讓法台之下的庶民無從揣測執法者的好惡,更遑論順藤摸瓜而來的威嚇與利誘。

    在所有人員都就定位之後,簡福貴首先照慣例確認當事人的身分:

    「你是現年三十三歲,任職於黎明老人安養中心的長期看護,高志陞嗎?」   

    「對。」

    高志陞回答的方式,像是在清喉嚨準備吐痰似的。

    但是簡福貴不以為忤,仍然繼續宣讀他身為一名被告所應有的法律權利:

    「你可以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的意思做陳述,可以選任辯護人,也可以請求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如果對於接下來所提出的指控有異議,你也有權為自己辯護,我會給你說明的機會,你聽清楚了嗎?」

    高志陞微微點頭。

    簡福貴當作他已經聽清楚了,便接著開始進行問訊:

    「你是否在民國八十六年到民國九十八年間,在黎明老人安養中心擔任看護員職務?」

    高志陞歪著頭,瞟了檢察官一眼,卻一個字也沒說。

    「我再問你一次,你是否在民國八十六年到民國九十八年間,在黎明老人安養中心擔任看護員的職務?」

    高志陞依舊沉默。

    連書記官也停下了打字的雙手,抬起頭來疑惑地看著他。

    站在被告身後的法警也納悶地探頭觀望,心想被告總不會站著也能睡著吧?還是他打算做出什麼不理性的舉動呢?他的腦海中馬上想起,過去曾經發生被告從身上掏出暗藏的手槍射傷檢察官的案例。

    所有人就這麼僵持了好幾分鐘,高志陞才突然冷冷地回了一句:

    「我要等我的律師到了再說。」

    簡福貴一聽到他這麼說,心裡不禁有些惱怒,但他依然態度平和地詢問他說:「你已經找好律師了嗎?」

    「剛才法警有讓我打電話了,應該再過幾分鐘他就會到了。他說他的事務所就在法院對面。」

    「所以,你現在打算什麼都不說嗎?」

    「你剛才不是說我可以保持緘默嗎?我現在就要行使我的緘默權。」

    高志陞說完這句話的同時,還順便調整了一下站姿。簡福貴從他上半身側重一邊的姿勢來推敲,他現在應該是用三七步在站著。

    對於被告如此盛氣凌人的態度,簡福貴不能不感到有些詫異。畢竟相較於一般大眾在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時,態度往往是畢恭畢敬的,像他這麼目中無人的嫌犯,確實並不多見。但是簡福貴二十多年來的檢察官資歷也不是當假的,所以他不慍不火地對高志陞說:

    「既然你不願意回答我的問題,也不願意藉這個機會來證明你自己的清白,那我只能就手邊所掌握到的證據,向法院聲請將你羈押禁見,希望到時候你的律師可以幫你找到脫罪的理由──但我想是不太可能了。」

    簡福貴說完之後,便收拾起桌上的資料,走出偵查庭,留下書記官將寥寥數行的逐字稿暫時存檔,並且關閉錄音和錄影。而法警則上前來把高志陞給帶出去,並且將他留置在法警室直到召開羈押庭為止。

    簡福貴直接回到辦公室,花了兩個小時寫好羈押聲請書,隨即請事務官送交到法院。但是他的心裡卻感到很不踏實,因為光憑他現有的證據,頂多只能起訴高志陞偽造文書,至於預謀殺人的罪名則實難成立。

    「凶器,如果找不到凶器的話,一切都白費了……」簡福貴坐在辦公室裡,望著成排的檔案櫃喃喃自語。一想到這裡,他實在平靜不下來,於是他又拿起了桌上的電話,撥到恆陽市警局的鑑識課去確認:

    「喂?你好,我是恆陽地檢署檢察官簡福貴,今天下午的時候我有託警員代送一批工具過去你們那邊化驗,不知道現在進度到哪裡了?」簡福貴客氣地詢問對方。

    「那可以麻煩檢座跟我報一下驗號嗎?我才方便幫您確認。」對方同樣表現出積極配合的態度。

    雖然他們雙方都很清楚,彼此的手頭永遠都有一大堆案子等著檢驗和偵結,或許就是因為這樣,才更顯得同病相憐吧。

    「你說驗號嗎?好,你等我一下,那批證物的驗號是……」簡福貴趕緊從手邊的資料當中翻出了那份警方回傳的送驗公文,「……是恆警刑字第001-1001-6號證物。」

    他還稍微瞥了一眼編號後面的品名,上面寫著:尖嘴鉗、手鏟、鐵鎚、扳手、打氣筒和螺絲起子。

    「恆警刑字第……一到六號。」對方像是在一邊複誦一邊記下簡福貴所報出的號碼,「那我確定了再回撥給檢座好嗎?」

    「不不不,請你現在就幫我確認一下好嗎?如果已經有結果了,請馬上告訴我!」

    「可是我們現在……」

    「拜託你!」簡福貴懇求他說:「我現在正在等開羈押庭,而你們手中那批證物的化驗結果,是我能不能羈押成功的關鍵,拜託你!這可是一件嫌疑重大的連環殺人案哪!」

    對方靜默了好一會兒,才終於開口說道:「我知道了,請檢座稍等我一下。」

    「好。」

    簡福貴右手拿著話筒緊貼耳際,左手手指則擱在辦公桌上焦急地敲打著,兩眼不時瞟向牆上的時鐘、隔壁桌上的分機、傳真機還有大門口──他不確定法院何時會來通知他開庭。

    過了大約五分鐘,電話另一頭終於傳來鑑識人員的聲音:

    「檢座,你送來的那些證物,我們已經排入優先檢驗的項目了,但是結果可能還要一陣子才會出來喔。」

    「那大概還要多久?」

    簡福貴雖然這麼問,但是他也知道法官開庭是不等人的,如果真的因為要等化驗結果而耽誤了,那他又得面臨到拘提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的限制,讓他陷入了進退不得的窘境。他只能祈求上天,能讓這份檢驗報告鬼使神差地趕上羈押開庭,否則一旦縱虎歸山,未來的變數就更加難以預料了。

    「很難說,要看機器跑得順不順,還有上頭的DNA的量夠不夠比對出來。不過我們目前已經從那些證物上面,萃取出一些可供化驗的血液細胞了,應該要不了多久就能知道那些血液是不是屬於人類的,又是不是同一個人了。」

    這時,簡福貴的腦海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便急忙跟對方說:「我們目前有一具受害者的遺體還冰存在法醫研究所那裡,我等一下會打電話過去給他們,請他們把受害者的檢體送過去給你們,你們可以先幫我比對這一組DNA嗎?」

    「當然沒問題,就看檢體什麼時候送來,我們就馬上進行比對。」對方爽快地答應了。

    簡福貴連聲道謝之後,隨即掛掉電話,再撥了一通電話到法醫研究所去,通知對方立刻採集李水順的檢體,並且用最快的速度送達市警局鑑識課。只要鑑識課的化驗結果,能夠證明高志陞所使用的工具上確實留有李水順等人的血跡,那除非他請到的律師是人民英雄丹諾或是辛普森案的科克倫,否則他被關進看守所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一百。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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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氣麗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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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17:04

佩服

真不知道如何寫得這樣明確地細節

眼神大戰  很精彩

打字ㄉ反而慌張 這有趣

公文字號 都明示  感覺好真實喔

你怎能寫得這樣  如臨現場

厲害

甘弟(glenchiou) 於 2014-12-13 22:13 回覆:

妳有所不知,

為了力求真實,我根本是把小說當調查報導和學術論文在寫......

但這也正是我對自己作品的期許,

正如熊宗慧教授評論托翁作品的一段話:

「《戰爭與和平》並非托爾斯泰臆想而來,

而是他消化了足以蓋一間圖書館的龐大資料而成的。」

我把這段話裱框掛在書桌的牆上,時時警醒自己。

最近進修還發現了另一位同樣勇猛的前輩,

叫做楊青矗和他的《美麗島進行曲》。

就我的寫實主義而言,

「細節」,確實是寫作態度是否嚴謹的最佳準則。

p.s:山崎豐子亦是一名值得師法的小說家,

近來準備拜讀《白色巨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