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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14:14:52瀏覽484|回應1|推薦1 | |
在歐洲的大城市旅遊,大概待五天就差不多可以把景點走過一遍了 和老爹在倫敦待到十天,可以說是非常悠閒 每天早上吃完早餐九點從旅店出發,開始我們閑晃的一天 因為買了蚵卡<就是類似台灣的悠遊卡啦> 所以在倫敦的大眾運輸都可以搭乘,相當方便 我和老爹就亂晃亂逛到了柯芬園,是許多街頭藝人聚集的地方 每個角落都可以看到不同的街頭表演 圖片中的街頭藝人是拿粉彩筆在地上作畫,感覺很有意思 他做畫的同時會吸引很多人觀看,畫完之後, 大家就會給些賞金,而畫最後就會留在地上,讓它顏色自然消退 老爹趁他在作畫的時候要我偷偷拍照,結果被人家發現 很可愛的要老爸一起合照 最後當然有給人家賞錢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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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