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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廣播週誌
2006/03/05 10:48:48瀏覽563|回應0|推薦4

節目新單元 —— 《 娛樂點評 》

社會如果是個大染缸,那娛樂圈更是這個大染缸中的大大染缸,很多爭名奪利的手段,都會讓人眼花撩亂的在這個圈子發生。而和這個圈子相關的領域,如大眾傳媒業,也會受到波及,很多在這個領域的一些害群之馬,也就把在娛樂圈的種種手段都學會和用上了,甚至出了令大眾傳媒業都覺得臉上無光、並以其作為反面教材和警惕的狗仔隊、狗仔週刊等。

像關於林青霞的消息,是真是假,只有當事人知道,而且重點是,就算是真的,那也是她的隱私。問題出在判斷的方法 — — 看到她老公牽著別的女人和孩子就是有婚外情?(說不定是他的妹妹和妹妹的孩子)說林青霞去作胸部檢查就是患上乳癌?(那去作全身檢查的不就是全身病、全身癌?)

有時瞎猜亂測之下的結論雖然與事實相符,但不表示這樣的判斷方法是對的,因為有更多這樣瞎猜亂測例子所得到的結論,是錯誤、與事實不符的——盲公亂揮一氣都能打死幾隻蒼蠅啦!但不表示他就是‘神奇捕蠅手’!

除了林青霞之外,另外總是被傳「婚姻出現問題」甚至「戀上羽球教練」的藝人,是葉倩文。但那些這麼寫或傳的人,大概都是「見不得人好」之輩吧?這樣的人,若是已結婚或有對象,可能是婚姻不幸福或戀情不順利吧?沒有的人,無論是單身或是喪偶,當然心裡就更是酸酸的…但我也是單身(甚至是「沒人要」的…),為甚麼不見得我會這樣「見不得人好」或去說這樣的是非謠言?說到底,可見還是「價值觀」、「人品」的問題。

而且,這些人大概不明白所謂的「相處之道」吧?(那也難怪他們的婚姻或戀情會出問題)——熱戀時當然總是黏在一起,但之後,就要懂得「保溫」又「保鮮」(不能失去溫度,也不能失去新鮮感);有一句話也說:「此情若是長久,豈在朝朝暮暮」——只是因為沒有看到人家總是‘扮恩愛’,就是婚姻有問題?想太多了吧?這些人若是用說長道短、散播謠言的時間和精力去經營他們的婚姻或戀情、學習「相處之道」,又何用羨慕甚至妒忌別人的美滿婚姻或甜蜜戀情?

另外,比「見不得人好」更醜惡的,就是如我一開頭所說的,「一種為了爭名奪利、打擊對手所用的下三濫手段」(如某些藝人就會和狗仔隊有著‘互惠互利’的合作關係,可憐的香港歌手側田被拍到M字額,可能就是屬於這種類型的‘受害者’…但M字額有罪啊?犯法啊?…),不然就是一些沒有職業道德的記者,因為私人的好惡(可能只是因為某藝人和以前拋棄他/她的負心人很像,所以…),甚至因為與藝人(如周傑倫)之間的恩怨,就醜化藝人、打擊藝人…這樣的記者(或從事任何行業的人),可能應該先去看看心理醫生,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吧?

但藝人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權,「隱私權」就是其中一種。所以,把藝人的隱私、空間還給藝人吧!這樣他們也才能為我們唱更多的好歌、帶來更好的作品!至於我們自己該做的,就是管好自己,包括自己的嘴巴,閉嘴來聽歌、看電影吧!


《大眾傳媒和公器私用》

因為一些人之前一直說我‘公器私用’,反倒提醒了我要來注意「公器私用」、「公報私仇」這樣的課題,嘿嘿嘿…;有人公器私用,我就公器公用!

這些人會這麼做,是因為他們不能也不敢直接接觸我(不然豈不是等於自己曝露自己、自己承認自己有罪?),所以只好罔顧公眾利益、公器私用的來對我進行威脅、報復、利誘…但他們一旦這麼做了,就等於是將自己從「公司的公害」(搞辦公室政治、性騷擾…)‘自動升級’ 成「社會的公害」!

而這些人為甚麼心裡恨我(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是‘愛’我、對我‘好’)?聖經中有答案 — —「(耶穌對門徒說)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作的事是惡的」(約翰福音7:7)— —正是這句話,「因為我指證他們所作的事是惡的」!

所以‘某些人’雖然否認甚至反過來指控我‘太敏感’、‘太多心’、‘精神有問題’…,但他/她們心裡知道我說的是‘全中’。所以他/她們雖然在我面前強裝鎮定、做一些事來掩飾他/她們心中的緊張,卻是弄巧反拙、更加的曝露自己(比如說唱歌聲音僵硬等等,哈!),因為「身體會說話」,是他/她們自己的言行舉止出賣了他/她們!而且,「怕卻還要做」,這種心理我倒不是很明白,但應該可被歸類為「自虐狂」吧?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其實一向來都會看一些心理學方面的書。人的一些小動作、反射動作、肢體語言等等,其實都是會‘說話’的。以前我只是因為興趣而看,沒有把我所學的與現實連接起來。後來遇到一些人一些事,才讓我發現這些心理學的東西是很實用的,所以開始‘學以致用’…還好我不單只是自修心理學,我還有信仰— —前者說的是「現象」和「人性的陰暗面」,後者說的是「改變有關現象的方法」和「神的愛、人向善的可能」…,不然,還真是寧願拿塊豆腐乳撞死自己算了!這樣「黑暗的世界」、「醜陋的人性」…


《嫌疑資訊》

就讓我們來看看一些‘嫌疑資訊’吧!(人有「嫌疑犯」,資訊也有‘嫌疑資訊’!)知道是哪一份報紙被公器私用的人告訴不知道的吧!

3月2日星期四(副刊)- 你有魅力嗎?- 處理危機能力最好的星座(若是為我‘量身訂造’的,當然準啦!甚至其他的星座分析,可能都是為我‘量身訂造’ 的…)

2月4日星期四(娛樂)- 祖莉小畢堅持不再婚(最後一段關於「看心理書籍就是心理不平衡」的文字…其可笑的程度,就如我在節目中說過的:那看「犯罪心理學書籍」的人,不就都成了「罪犯」?看來是針對我在《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中提到「我看著有關心靈治療的書」的這件事吧?)

2月24日星期四(娛樂)- 關於F4的娛樂新聞,題目是「傷痕明顯」,請看最後一段文字…(大概是因為我之前提到關於「演員」、「年輕貌美」等的關係吧?)

3月2日星期四(娛樂)- 發哥65萬金龍袍只穿一次(也是最後一段——不苟言笑就會‘死掉’?大概跟我總是對一些人’木無表情’、‘沉默不語’,所以讓現場氣氛的確有點‘嚴肅’有關吧?但這樣就‘該死’ ,還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Jolin粉絲諷楊承琳做作幫主(真是‘意有所指’的一則娛樂新聞…,而後面一段以「小天后曾模仿濱崎步」為小題的文字——是為一位‘被指抄襲’的朋友‘伸冤’吧?…還有,「希望大家不要隨少數人起舞」?‘少數人’ 應該是‘某些人’吧?那倒也是,所以請大家慎思明辨,不要被一些「公器私用」的人利用暗示性、潛移默化的手法‘洗腦’或‘催眠’了(包括使用一些邪術)!——這些人夠陰毒吧?只可惜這世界是有神的!)

◆ 1月18日星期三(副刊)- Y先生的影子

◆ 1月31日星期二(副刊)- 職業生涯12個致命想法

(「致命」?還特別突出這兩個字,意思很深耶 …)

◆ 1月31日星期二(副刊)- 辭職也要講究技巧好

◆ 2月21日星期二(副刊)- 職場上不能惹的八種人

◆ 2月28日星期二(副刊)- 辦公室假‘天使’ 生存手冊- 最容易下崗的六種白領

接下來,就要告訴朋友們一些相關的常識:一份報紙(或其他的傳播媒介),其資料來源可分為「一手資料」(記者或作者寫的一些東西)、「二手資料」(轉載原文或將原文編輯、修改)。

所以,想請問相關的負責人:以上資訊的資料來源或出處?這樣的資訊,若是「二手資料」,可能的出處,要就是網站,要就是書本、雜誌…,一定有一個出處就是了;若是「一手資料」,倒要請出那位‘作者’或‘管理學大師’、‘心理測驗大師’甚至‘星座學大師’出來‘相見歡’、‘切磋切磋’或‘討教討教’。相關的負責人有三位,不妨說明出處,好讓大家可以查對查對——作者是誰、是原文轉載還是經過了‘潤飾’ …,免得‘被人害了’都不知道…

有一句話說「太多的‘巧合’,就不是巧合了」,所以大家不妨找出以上資料,等以後我作出說明時,大家也才知道我在說甚麼;想先‘捉蟲’的朋友,可以自己先‘捉捉’看、鍛練自己的「偵查能力」、「分析能力」、「判斷能力」…

還有,如果那還是某位作者(如吳淡如)的文章,但某些‘有心人士’因著不可告人的目的或惡意,任意在文章中加字、改題目,那這些人不只是犯了刑事罪,也觸犯了著作權法!


如我曾說過的:相關的「公器私用者」,有兩幫人馬(一幫要砸我的專欄,一幫要砸我的節目),都是彼此認識、大眾傳媒圈的,還有一些‘幕後主使者’(就是因為這些「公器私用者」背後有人、有‘軍師’,所以才敢做許多的事),包括一個‘曾’是傳媒圈的人(此人可能會重回傳媒圈,因為根據我所得到的消息:此人在今年年中就要畢業、回來了);就如我在《 有些男人不能碰!》中所說的,此人到了台灣,更是大肆行騙,甚至當起‘小白臉’來了!另外,還包括以「外籍生」而不是「台灣人」的身份在台灣居留(因為他有雙重身份,一為「台灣人」,一為「馬來西亞人」),如此一來就不用當兵,又可享有外籍生可享有的種種好處與優待!所以這個人是個怎麼樣的人,大家自己判斷吧!

一些相關的「公器私用者」和此人是認識、是為他鋪路的。在我因一些事提起此人、告訴‘某人’我不會同意這個人成為電台的一份子後,很多事就開始發生…;我若成了此人學成歸來後就業的‘絆腳石’,以此人的人品,一為報復、二為自己鋪路,會和一些也視我為‘眼中釘’ 的人來抹黑和對付我,並不是出奇的事。

關於這個人,我曾在教會做過沒有提到他名字的文字見證(當時這個人在國外)。結果當他在這裡教會內的一些‘自己人’告訴他:我做了一個關於他(但沒有說出名字)的見證時,他竟然自己先心虛,用了許多的借口,如沒有錢、沒有時間等等,‘突然’的在我作過關於他的見證後的一段時間內‘玩失蹤’…

而他的‘自己人’,就是他在教會內的‘同黨’,因為這個人在這裡和台灣的教會犯的其中一宗罪,就是「結黨」。他和他的‘同黨’甚至為了掩蓋本身的罪,就用一些方法間接迫使一些人(包括我)不得不離開相關教會,之後又控告這些人是失信心者、墮落者、叛教者、製造分裂者(欲說出真相就是要製造分裂?)…


《 馬太福音18:15-17 》

(1)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2)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3)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

(4)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我當時作見證時沒有提此人的名字,是遵著聖經以上的教導(第一個步驟),也只是單純的想為神在我生命中的美好作為作見證,並且想替他留退路,免得他難做人。尤其是他如果已悔改,就更沒有必要提到他的名字。

但沒想到我作的見證,竟像‘化驗器’,測出這個人和他的‘同黨’是假基督徒、是教會裡的‘狼’ —— 因為他的‘同黨’除了通知他:我做了一個關於他的見證外(雖然我沒有說出他的名字),還扣壓了我一部份的見證,不發給其他的弟兄姐妹,還開始在弟兄姐妹間佈散關於我的謠言,甚至毀謗我、控告我…

再後來,當我有需要用到錢時,我想起這個人久久還沒還我的一筆錢(他似乎還想因為我一直沒有向他提起,就打算‘故意忘記’),就希望可以通過在台灣的一位姐妹拿回這筆錢(第二個步驟)。結果給了他與他的同黨機會,不止不還我,還利用這個機會來控告我’誣賴’他、趁機報復我、羞辱了我一頓!(因為他們心中存有苦毒、仇恨、妒忌…)他們當時會這麼做,也許是因為他們忘了耶穌曾經說過「凡做在我最小弟兄身上的,就是作在我身上…」,還有神說過的「我必按著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

我當時已離開相關教會,因為這些‘狼’看我要說出真相,就控告我在教會‘製造分裂’!所以我就離開,看他們怎麼控告我‘製造分裂’…,結果他們又控告我是‘信心失落者’、‘墮落叛教者’…由他們當時所做的許多事,證明了他們不只不肯悔改,還越久越惡!

所以,我以後再作見證,就必須說出這個人或任何不願悔改的人的名字了(第三個步驟),因為有很多在這裡和台灣的弟兄姐妹甚至非基督徒,就是因為不知道這個人的真正為人,所以吃了他的許多虧,許多還被絆倒、被傷害…


至於那個暗中寫了許多攻擊我的東西的‘管理學大師’,此人曾是一個‘辦公室政治人物’,名聲臭了又臭,所以現況是‘被貶到邊疆一個人放羊’,再不能有甚麼作為。而我因為是其中一個壞了她許多好事的人,加上我又常對她‘木無表情’、‘沉默不語’…,才會用暗中攻擊和對付的手法,好報復我、發洩她心中對我的恨意!大家也自己評斷這樣的人是怎樣的人吧!

從這個人寫的一些東西可以看出:此人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總愛自欺欺人,以為自己可以把黑說成白、把白說成黑(也算是一種‘心理疾病’,可參考《現代版皇帝的新衣》,小心遲早得「妄想症」!)…,但最後恐怕只騙了自己、只有自己相信…所以,這個人或這些人的心理,真的要請君再看一次《 現代版皇帝的新衣 》,你就會更加的明白這些把黑的說成白的、把白的說成黑的、企圖扭曲是非黑白對錯、以偏概全、魚目混珠、混淆視聽…的人的心理。

所以,這些暗地裡做的、說出來會讓一些人身敗名裂甚至是坐牢的事,在還能否認時,誰會承認?所以當然是‘他/她們死不如我死’,拼了命的攻擊我和污衊我!但無論是現實或戲劇,我們都看過:小偷到了法庭上,都還要‘垂死掙扎’的作出最後的努力,喊出「冤枉啊!大人!」…,何況這些還可以在人前裝‘好人’、‘無辜者’的‘賊’?(暗中做了許多見不得光的事,就如在暗中偷東西的賊!)

這些人甚至在知道誰是我的敵人、誰也在攻擊我之後,就加入他們或拉攏人加入,聯合起來用不同的方法(包括私用不同的「公器」)、從不同的方向攻擊我(我只是一個小人物,何用這樣‘看得起’我?)—— 是因為「團結就是力量」這句話吧?只可惜他們的‘團結’不是用在建設和幫助人,而是破壞和攻擊人之上,所以他們的‘團結’沒有成了他們的「優勢」,反而成了他們的「網羅」、彼此曝露、互相絆跌(單是「張先生」,就在他的文章裡‘出賣’了他許多的‘朋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人越多、錯事作越多,反而是留下了越多的線索、越多的證據!

而且,就如我在《 現代版皇帝的新衣 》中寫的:說人閑話或散播謠言的人,很多都是本身有很大問題的人。但為了不要人家注意到他們的問題,所以才會有意無意的去說人閑話或散播謠言…

大家聽太多關於我的事,應該煩了吧?不妨回頭去‘研究’這些說了我許多閑話或散播關於我的謠言的人吧!看看他們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才會整天說人閑話或散播謠言 —— 腳踏兩條船?婚外情?不倫戀?做見不得光的事?心理扭曲、心理變態?…甚至可能是收了錢或得了好處、在一間公司工作卻替另一間公司做事、準備在一個地方搗亂、‘撒尿’了之後就拍拍屁股離開、蟬過別枝?(真不公平,我一份工作都沒有,有些人卻‘身兼二、三職’ …)

這也是一些‘隱形人’、‘幕後黑手’敢做許多惡事的原因,因為事情就算被人揭發,到時‘死’的也不會是他們,甚至還可以推得一乾二淨!所以他們才會總是慫恿人去對付他們想對付的人,自己還在旁煽風點火…,最後為了自保,甚至還可能推別人去替他們死(請參考《 真假悔改 》),好讓他們自己得以繼續逍遙快活的當一個‘好人’…

所以,若有人還要繼續當‘幫凶’甚至‘代罪羔羊’,我倒不會怎麼樣 —— 一個人若死都要拿頭撞牆,我還能怎麼樣?只能雙眼望天(沒眼看!)、等他們撞完了替他們‘收屍’,也算是做了好事…人家的名字,要就是‘化名’,要就是‘無名’,但那些‘幫凶’或‘代罪羔羊’的名字,卻人人都看到了!被利用的人,如果還甘心被利用,就真是活該了又活該、「自作孽、不可活」!


來看其中一篇‘嫌疑資訊’ ,並讓我先來說明一些事 ——

《辦公室假‘天使’生存手冊》

這一篇東西還真是為我‘量身訂造’的(看來有人前一陣子放假時,應該是見了不少人、打聽到不少事情吧?)——「假天使」?我承認!就如我所說的:我只是個普通人,頭上沒有光圈也不會全身發光(但有些人是「假好人」倒是真的)…這篇‘嫌疑資訊’裡,也有太多他們毀謗我的證據(還是白紙黑字、人人看過、賴不掉的!)

還有,請大家注意主文右邊的附文——老板聲音、辦公室大姐大的忠告、男同事的觀點…哪位‘老板’?哪位‘辦公室大姐大’?(很多人倒見過一個,外號叫‘五雷轟頂’…)哪位男同事?大概都是‘自己人’自說自話吧?若是如此,我也可以說我是‘無敵超人’!…

● 進讒?聽讒?(威脅)

針對「天使招數一:打小報告」所說的「進讒」,此人知不知道另一種相對的情況叫「進諫」(包括揭發不法和罪惡)和「聽諫」?(又一個故意傳播片面、誤導性資訊的例子!給人家‘亂穿衣服’、亂套罪名!)若真要說「打小報告」、「進讒」…,恐怕有人是把自己和‘同黨’所做的事說了出來吧?也好,省了我的口水,只是奇怪怎麼有人竟要‘自己曝露自己’ …

還有,若進讒者嘴不停,進諫者又怎麼可以停?讓我們從岳飛身上吸取教訓——他雖然精忠報國,但因為常年在外打仗,才會被秦檜這個大奸賊、進讒者得逞!所以大家趕快來進諫、練嘴皮子!也勸那些想一次過抹黑兩個人(進諫者和聽諫者)的人不要再費心了——再去搬越多的石頭,最後也只是砸到自己的腳!

● 生的軟柿子?(報復)

至於接下來的「天使招數二:辦公室愛哭」,這些人是更多的曝露了自己!

單是這一段所說的「因為精神崩潰換工作、丟飯碗,還要丟人」,就知道此人是當時一件事發生時的‘在場者’,但卻將當時的許多事扭曲,達到她抹黑、攻擊和報復我的目的!但也因為如此,她也曝露了自己、甚至留下‘白紙黑字’的毀謗證據!單是她所說的「精神崩潰」,就足夠構成「毀謗罪」!

此人指的‘精神崩潰’,是我當時因為面對官司糾紛、教會問題,加上當時有兩隻‘人狼’又不斷的騷擾我,所以就再也忍不住、在辦公室當場哭了出來(其中一‘隻’已‘羞愧辭職’的,應該是有女友或太太的,可能到相關公司工作後知道我是誰(希望他不是知道我在哪裡工作而到那裡工作),再加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但若還懂得羞愧,就還算有救!)…

事情發生後,有人當然心裡‘暗爽’,還有人甚至說這兩人‘替他們報了仇’…,大家自己判斷這樣的一些人是怎樣的人吧!但我承受的如果是這麼多的事,如果還可以忍這麼久才哭、才情緒崩潰,大家可以想想:我是太軟弱還是夠堅強?像我這樣「能笑時就不會哭」的人,如果哭了,是因為我愛哭,還是我經歷的,根本是一般人窮其一生都不會經歷到的事?—— 不止是一宗而是三宗、不是分開經歷而是同時經歷!

而且,是哭的人該羞愧,還是讓人哭的人該羞愧?是情緒崩潰的人該羞愧,還是讓人情緒崩潰的人該羞愧?

而「精神崩潰」和「情緒崩潰」的差別之大,就和「與丈夫發生性關係」和「與奸夫發生性關係」的差別一樣大!—— 兩者看起來好像一樣,但卻是差天差地!(當我把許多的真相說出來時,大家就會明白了!)

可能有人與奸夫發生性關係時總以為是和丈夫發生性關係,所以才會有這樣的錯誤認知吧?而我的情況若算丟人,有些人恐怕不止丟人、丟自己的臉,還丟一切和他們有關係的人甚至是祖宗十八代的臉!

所以,就沖著此人所說的「生的軟柿子,活該受人欺負」,我更會說我該說的、做我該做的,看看我還是不是「生的軟柿子,活該受人欺負」,哼!

該忍、能忍時當然要忍(比如:以大局為重、小不忍則亂大謀…),不該忍時為甚麼還要忍?若該忍時不忍、不該忍時還忍,結果就和「當眾失禁」或「便秘」一樣,都是錯誤、有問題的!(嘿!夠粗俗吧?沒辦法,怕‘一些人’不明白,只好用‘他們的語言’對他們說話!)所以我該忍時忍、不該忍時就不會再忍!

● 正義使者?寬容?(利誘)

最後一段的「天使招數三:做正義使者之人」因為太可笑了,所以決定在此和大家分享全文:–

「正面溝通(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吧?)和惡人開誠布公。首先告訴他,他的行為對你是一種傷害,你不會聽之任之。其次,向他指出繼續這樣的言行所引起的嚴重後果,向他曉以利害。最後告訴他你寄予希望,希望他能改過,並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此種人際技巧得分:5分

(是他們最希望我做的吧?所以得分是最高分,但可惜只有5分…)

感化結果:在辦公室崇拜你的人會越來越多,願意幫助你的人越來越多,因為你總是寬容別人、幫助別人、保護別人的尊嚴。」

就讓我們逐句逐句的來看——

◆「和惡人開誠布公」?

—— 有沒有給你一種「和狗說話」、「對牛彈琴」的味道?

◆「首先告訴他,他的行為對你是一種傷害,你不會聽之任之。其次,向他指出繼續這樣的言行所引起的嚴重後果,向他曉以利害」?

一些人「左耳進、右耳出」的‘特異功能’應該會在此時發揮得‘淋漓盡致’吧?(雖然外表一副‘洗耳恭聽’、‘悔不當初’的樣子)但會聽的,早就聽了,情勢所逼之下才來‘聽’ ,恐怕是「有聽沒有懂」、「聽了卻不做」吧?

◆「最後告訴他你寄予希望,希望他能改過,並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但該說的我都說了,還曾一說再說…,但別人聽不聽、改不改過、有沒有一個‘光明的未來’…,似乎和我沒有多大關係,我已經做了我的部份;而且,一個人的未來光不光明的,似乎是在他自己的手上吧?——「人種甚麼就收甚麼」。

◆「感化結果:在辦公室崇拜你的人會越來越多,願意幫助你的人越來越多,因為你總是寬容別人、幫助別人、保護別人的尊嚴」?

被犬類、非人類‘尊重’、‘愛戴’?那我不就成了狗王、狼王、老鼠王、蟑螂王了?但我覺得堂堂正正的做一個人,都勝過當甚麼狗王、狼王、老鼠王、蟑螂王;在地獄做王,還不如在天堂當一個小孩子!

而且,「寬容」不是「縱容」;若連神的寬容和赦免都只給知錯悔改的人,我怎麼敢自以為義甚至做一些認為自己比神還公義的事?誰比神公義、誰又比神有憐憫?但連神都是「對甚麼人就做甚麼事」——赦免凡認錯悔改的、按各人的行為(善或惡)報應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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