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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廣播週誌
2006/02/11 17:48:53瀏覽585|回應0|推薦1


《外界亂傳老公包二奶?!苗可麗沒好氣:現在是傳我有外遇!》

最近苗可麗很煩,老公在大陸拍戲一年了,很多人都提醒他:「小心老公包二奶!」沒想到,苗可麗翻白眼:「現在不是傳我老公有外遇,是傳我有外遇了!」這陣子不斷有人〝關心〞苗可麗,七拐八彎就是扯到外遇問題,苗可麗「霧煞煞」,她懷疑有人在外亂傳。心煩意亂之下,只有調侃自己:「這表示自己還滿紅的嘛,因為人紅是非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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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節目中和朋友們分享過了林青霞、側田、李英愛和以上苗可麗的例子之後,希望大家可以學會分辨許多傳聞的真偽和知道就算是藝人都有的「隱私權」。

就如我在節目中所說的:我並不是公眾人物。若連公眾人物都有的隱私權,我更應該有;若連公眾人物都吃不消和反感的事,我更會那麼覺得。只好學苗可麗調侃自己:好吧!我承認,我紅,因為就如她所說的,「人紅是非多」嘛!

另一方面,〝有些人〞大概想當名人、紅人,所以才會對我做了〝許多事〞。但從謠言、是非量來看,恐怕我是最〝紅〞、最〝出名〞的那個,因為連一些作夢都想紅、想出名的人,都整天把我掛在嘴上…所以我能這麼〝紅〞、這麼〝有名〞,他們也是有〝功勞〞的!而我會這麼〝紅〞、這麼〝有名〞,也是因為這世界有太多愛說人是非的小人、愛管人閑事的閑人 — — 往好的方面看,可能也是好事吧?因為有人恨得牙癢癢、想要都得不到,甚至可以不擇手段的去做一些連提起來都令人覺得可恥的事,但〝紅〞的、〝出名〞的卻是我!

只是,說實話,「紅」和「出名」並不是我想要的,就像我並不想當甚麼「最受歡迎的廣播員」一樣(我要做的,是一個有良心的廣播員,而不是甚麼最受歡迎的廣播員)。既然有人這麼想紅、想出名,大家就幫幫他/她們吧!讓他/她們成為最〝紅〞、最〝出名〞的人!我寧願當最不〝紅〞、最不〝出名〞的那個。

很多人大概連廣播員都當成是「明星」來崇拜吧?以下就是一些人因為這種錯誤心態而作出的一些不尊重別人甚至侵犯別人隱私權的行徑,包括我認識的一些人(比如有一對夫妻和一些人,因為一些原因,他們能帶一些人到廣播室去〝看猴子〞— — 看我長甚麼〝猴〞樣)。

但我如果沒有說我並不喜歡別人做這樣的事,那他們這樣做就不算是不尊重我。但因為我曾說過,所以他/她們那麼做,就是不尊重我;之後因為被我發現,結果不只不認為自己錯,還因此對人說我是非、中傷我(像是說我心理有問題、沒〝臉〞見人等等)…當時如果有別的人在場的話,就會看到他們假裝在廣播室東摸摸、西看看,或演出〝短劇〞的樣子 — — 如果他們不是知道所做的是不尊重人、會讓我不高興的事,又何須要〝演戲〞一番?我起初也不想說甚麼,但看到有越來越多人以為我不說甚麼,就是有機可趁或我不在意,我才不得不出聲了…

但這些人難道不懂自重和尊重別人的嗎?有很多都是成年人了,有些還是父母級的人馬,為甚麼要等到別人不得不出聲、弄得雙方都不高興為止(難道他們希望他們的孩子也是這樣的嗎)?也許他們希望世界不是隨著宇宙法則、是非對錯而運轉而是隨著他們而運轉,所以當他們要從我這裡得到一些甚麼,我沒有滿足到他們,我就成了罪人?也難怪許多人在我出聲之後,就因此對我心生不滿,甚至有機會時就落井下石,報一箭之仇…他們還是不是人?是的話,良心在哪裡?有些還是為人父母的,他們要教他們的孩子甚麼?——懷恨在心?說人是非?散播謠言?落井下石?…

他們如果不高興,我可以理解,就如我當時也不高興,但事情發生了,過去就算了,不要再做就是。但沒想到他們竟可以因此對我懷恨在心,開始在我背後中傷我;有機會對我落井下石時,就更是不錯過任何一個說是非甚至散播謠言的機會,拼命往井裡丟石頭!…所以,你告訴我:是誰小氣、誰不寬恕?(雖然他們之後看到我,甚至是笑得更〝燦爛〞、態度是更〝友善〞了…)他們若身為父母都這樣,他們的孩子會學到甚麼?要怎麼以他們為榜樣?所以也難怪現在的世界越來越糟,因為孩子若不是在對的、好的、善的、純良的方面比父母「青出於藍」,而是在錯的、壞的、惡的、奸詐的方面…,那這個孩子越聰明、越有才能,反而是越糟糕的事!

所以很常發生的情況,就是會看到很多睜眼說瞎話、狐狸尾巴都已露出來、卻還要裝好人的人,特別是我如果沒有當場揭穿他們時(因為有些事是還在我的容忍范圍之內的,也因為我知道人都是要面子的。甚至為了替他/她們留面子,還要當作沒看到、不知道)。但他們如果以為這樣就是瞞過了我、以為自己有多聰明,結果卻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當然是有人〝傳授密訣〞的,因為這些人做的事都是一樣,像〝代代相傳〞般)…可見聰明也要用在對的和好的方面!一些人如果以為不讓我知道就是沒發生,那反而不只是更不尊重我(當我是白痴!),還加上欺騙我 — — 那是更多更大的錯!

當時很多人就是以為他/她們有多聰明,就得寸進尺…,還有他/她們那想在臉上裝出沒事發生、卻又掩不住自以為得逞了的得意表情…我如果再不出聲,他/她們也許看〝生意興隆〞,可能會開始〝售票〞都說不定 — — 喂!真的開始〝售票〞的話,記得分我一點。不管怎麼說,我都是那個〝被展示的動物〞,猴子都有香蕉吃,沒理由我連一粒花生米都沒有,哈哈哈!

而我為甚麼說〝代代相傳〞,也是因為〝有一個人〞之前早就做過這樣的事,還說是聽眾自己要求的,說要拿票甚麼的(藉口、掩飾),還安排在我做節目的時間之前。

我本來無所謂,助人為快樂之本嘛!但對方一來遲到,我必須要開始做節目了,他們卻還在廣播室外問東問西…我當然發脾氣!單單是前一個因素,我就有理由發脾氣!…

所以這些人臨走之前,就用一種〝鄙視〞甚至可說是〝怨恨〞的眼光看我(問題是:誰應該鄙視誰啊?!),他們如果因此成了其中那些說我壞話的人,我不會覺得奇怪,因為連那個這麼安排的人,也因此開始對我不滿。所以他之後會說我的是非謠言和做一些事,也是有原因的吧?不尊重別人的人,會做另一些不尊重別人的事,不足為奇,因為他們整體的為人處事的觀念和態度,都是出了問題的…

但廣播員的工作是把節目做好,不是招待聽眾或和聽眾應酬的;廣播員沒有把節目做好,那就一定是他/她的錯,但廣播員要不要和聽眾有私底下的交流,那是個人的選擇,不能因為別人有這麼做,你就認為我也應該這麼做。我說一句實話,取外國的例子好了,就是:有人甚至和聽眾有「超友誼關係」!但那是他們的選擇(都是成年人),而且是你情我願的,所以我們不能說甚麼,因為這也不是法律而是道德方面的問題。但難道我也應該因為有這樣的例子所以也這麼做?那些爛桃花是這樣來的嗎?那我今天明明白白的告訴這些人:你想太多了!(廣東話:想錯你的心!);別人我不知道,但我自己不是這樣的人(我不能替別人發言,就如沒有人能代我發言那樣,但我可以替我自己發言)。所以不要再做一些沒有意義、不會有結果的事!

一些〝聽眾〞,若是帶有目的來接近廣播員的,比如想要吃飯或〝進一步發展〞,就算之前戴上一些面具,像說自己也是〝基督徒〞,或者是要自殺甚麼的,時間久了,他們沒有得到想要的,就會全部〝自動消失〞。所以,一些防範措施是必要的,尤其我想要的並不是出名、出風頭(因為我看過有些想出名、、出風頭、大受歡迎的人,是如何的〝來者不拒〞,但在背後卻瞧不起這些把他/她們捧上天的人、嘲笑他們所說過的話,甚至當眾讀出他們的來信…)。

而我那時決定要告訴聽眾朋友我曾被性騷擾的經歷時,我也知道可能會引來一些想〝看猴子〞的人,所以我當時也曾不知要不要說好。但我也說過:有些人是〝飢不擇食〞的。所以,我長得甚麼〝猴樣〞並不是重點,重點是:那些不尊重人、抱著〝看猴子〞心態的人,這樣的心態與行為,本身就是錯誤、有問題的。

好奇心是好的,但看你用在甚麼地方。即然那麼好奇,為甚麼不用在學習上?你的好奇心如果是用在〝看猴子〞上,也難怪到今天都沒甚麼作為。更重要的是,你對別人沒有尊重,那就不能怪人對你不客氣了,因為是你不尊重別人在先。

而且,無論是帶人進來的,或要人帶他/她們進來的,很多都還有一種炫耀的心理——「我有辦法進去〝看猴子〞」或「我有辦法帶你進去〝看猴子〞」— — 這種心理,也是有問題的一種心理。所以當我把這些人炫耀、出風頭的機會奪走了,他/她們當然就因此恨我(誰才是小氣、心中懷恨的人?)。所以,有誰之前說我甚麼壞話嗎?那很有可能他們就是這些人!但要看猴子去動物園看,這裡沒有猴子,這裡只有一個只想把節目做好、不想被打擾的人(我並不是〝猴子〞,但很多人卻是抱著看〝猴子〞的心態),可見有些人還真是搞不清楚狀況!

所以要對一些人說:不要再和你的〝親朋好友〞做一些連你們自己都知道是不對、所以怕人發現、不敢承認的事;你們沒有更好的事做了嗎?幹嘛淨做一些無聊事?無聊人才做無聊事,你如果不是無聊人,就不要做無聊事(當然他/她們可以繼續做,我可能也會繼續假裝不知道。但就如他/她們見過我,我也見過他/她們,而我不會對做這種事的人有甚麼好印象或在心裡尊重他/她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可見「誤交損友」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有些人所有的朋友,我看了,都替他們感到難過,因為那樣的〝朋友〞,就像是我那些把我〝擺上檯〞的〝朋友〞一樣…

一些所謂我的〝朋友〞的人,我其實和他/她們並不熟,卻總是因此自誇,甚至做出一些〝賣友求榮〞的事,好於公於私得到一些有形和無形的好處 — — 虛榮感、折價券、許多賺錢的機會(如主持MC、歌友會等)。

這種心理,就像是所謂的「月暈效果」— — 沾光的心理;也像月亮必須沾太陽的光,因為月亮本身並不能發光(就像自己沒創意,所以要抄別人的?或用總是提到某個〝紅人〞、〝名人〞的方法來抬高自己?那我以後真的要問問一些人想成為我的〝朋友〞的目的是甚麼了!)

很多人、很多事、很多行為,我忍很久了,甚至還在節目中特別說明許多事和作出請求。所以如果以後還有人要再做一些連他自己都知道是錯的事,我就不會再姑息他了!

然後也是要告訴一些判斷力〝不太好〞、在我說明我不是公器私用後、卻還是要說我是公器私用的人:我為甚麼必須在節目中說我所說的許多事?因為那些事都是和我的廣播員身份及節目有關的,包括我因此所遇到的、一些不必要的問題和困擾。我若不在節目中說,要在哪裡說?最好不說?會說這種話的人,很有可能就是那些散播謠言、做了一些見不得光的事的其中一個人!

也是要趁這個機會灌輸一些人正確的想法,尤其是一些年輕的朋友,其中一個,就是「不要追星」的心態。很多人因此失去理性、受傷甚至因一些小事尋死。

當然,很多人還是會繼續做相同的事,我也不能替任何人決定他們應該做?簳?A他們要繼續去追任何的星,無論是「外國星」或「本地星」,那是他/她們的事。我只是說出我的想法,而同不同意,是別人的事。但如果一些人其中追的一顆「星」(或「猩」?哈!)是我的話,那我就有權利要求這麼做的人停止這麼做,因為這件事和我有關。

若有人執意要這麼做(包括一些死纏爛打的異性 — — 我想你們都近視了吧?),那就是侵犯了我的基本人權(包括「沒有人能強迫另一個人做他/她不願意做的事」)和隱私權,也就是不尊重我、強迫我違反個人的意願等等。若是真正愛護我的人,不會做這樣的事,而會做這樣的事的人,也不會是真正愛護我的人 — — 那我就不用對他客氣了!對嗎?任何不尊重別人的人,都不用對他客氣!

所以,你如果愛「追星」,你可以去追別的「星」(有很多人甚至恨不得大家都去追他/她),也免得我被一些人當作「假想敵」、「眼中釘」…所以請行行好,不要再做那些沒有意義的事,我只是一個普通人,不是天上的「星」也不是動物園裡的「猩」。

所以,為了免除後患,不會再有任何的訪問,是會〝剛巧〞安排在我值班的時段中或我的節目之前的(這麼多時段,不是一定要安排在我的值班時間或我的節目之前吧?)。再有這樣的事發生,就不要怪我當場發飆(如果有人還不承認、還要繼續做,甚至反過來指控我〝冤枉〞他/她們,就不要怪我讓他/她們原形畢露、說的藉口都站不住腳 — — 不然他/她們以為我怎麼知道的?很多時我不出聲或不當場揭穿他/她們,並不表示他/她們真的成功瞞過我了。

這些人敢這麼做,也是因為已想好一些他/她們自以為是天衣無縫的藉口和掩飾,甚至教那些來看〝猴子〞的人如何掩飾和演戲(只可惜很多人不是專業演員,至少不像一些人那麼〝專業〞,所以許多地方破綻處處)。那些這麼安排的人,當時大概在心裡暗笑、以為他/她們比我聰明…但他們不知道,我在心裡卻笑得比他們更大聲:這些自以為聰明、把別人當笨蛋的人啊!卻不知道他們才是最笨的人!

所以,因為有人做出了這樣〝匪夷所思〞、〝賣友求榮〞的事,所以很多事必須這麼處理。當然,一些人如果因此懷恨再心,就是要做一些會讓我不高興的事(誰才是心理不平衡甚至心理變態的?),他/她們當然可以用別的方法繼續這麼做,那我也會做我該做的…

但我其實並不在意別人知道我的長相,我在意的是這些人一不尊重我,二來欺騙我,三是得寸進尺,四是在我終於不得不出聲時還要反過來指控我、賊喊捉賊,甚至在看到我臉色開始不對時,就先對人說我的壞話、毀謗我…這些人所做的事,聽了我這麼說的人,自己評斷他們是怎樣的人吧!所以,這些人所做的事,若連佛都會有火,我如果忍無可忍、因此發脾氣,到底是我修養不好?還是他/她們太過份?

用一個比喻來說,這些人所做的就是:他們在暗中打我1巴掌、2巴掌、3巴掌…,我就一直忍,但他們還是一直打;當我忍無可忍、終於發脾氣時,他們就中傷我、說我脾氣壞、小氣…,而旁人若不明就理、沒有看到他/她們所做的,當然也會以為我發脾氣發得莫名其妙。

但當我把這些人在暗中所做的事說出來時(甚至不用說出他們所做的所有事— —就看有沒有必要了…),別人就明白我原來是〝發火有理〞,甚至對這些人的所作所為,比我更感到生氣!所以下次,當你又聽到有誰說我發脾氣,甚至是說我對他/她發脾氣時,就應該知道:問題不在我身上,而是在讓我發脾氣的那個人身上。

有很多人不是狗仔隊,卻做著和狗仔隊一樣甚至更過份的事。但如果狗仔隊都會因為侵犯隱私或捏造謠言而被控上法庭,那這些人恐怕要受更重的懲罰。一來是因為他們做更過份的事,二來狗仔隊還可能是為了工作才不得不這麼做的,但這些人的理由是甚麼?妒忌?仇恨?不滿?心理變態?…三來狗仔隊和他們的目標之間並沒有任何關係,大家都是陌生人,但這些人卻是出賣朋友、在朋友背後插刀…如果狗仔隊因他們所做的事被人看不起、唾棄和辱罵,那這些人難道不更應被看不起、唾棄和辱罵?

就像有個人還曾因為我在某間公司工作,結果他也跳槽到我工作的公司。我知道他的目的後,當然是和他保持距離。而他因為達不到他的目的,所以就開始說我壞話,包括對他〝轉移目標〞、另外看上的幾位小姐說我壞話,弄得這些小姐們也對我有誤會(但他卻不能怪我,因為我暗示明示都不成後,就只好用讓他〝很難堪〞的方式,好讓他知難而退。他如果不是這樣的不尊重我,我也不會這樣對他。有的人暗示或明示後,知道彼此沒有發展的可能,就保持該有的距離,結果大家至少都還可以繼續當朋友);當我辭職時,他卻很快的也跟著辭職…我的天!我怎麼到處碰見這麼多爛桃花!(或說〝爛雞糞花〞比較恰當?)

還有一個未婚和一個已婚的男同事,在剛進公司時,也許他們知道我是誰吧?所以有幾次我往外走時,都跟我跟得緊緊的,連看到的旁人都問他們為甚麼那麼趕…這些人這樣的行徑,你認為合理嗎?(尤其是那個已結婚的,他太太還在同一個公司)所以我當然也是與他們保持距離(沒有和他們談話都已如此,如果和他們說話、對他們笑,我不是等於自找麻煩?)…所以,如果我告訴你:這兩個人之後在公司,當他們有機會落井下石時,也成了其中說我是非、散播謠言的人,大家不用太驚奇!

另外還有一位男同事,當時進公司時,他還沒和他的太太(也是公司的一位女同事)結婚。但在他們結婚之後,我當然就是和這位男同事開始保持距離,因為對方雖然已結了婚,但連他太太也覺得他對我的〝好感〞並不尋常(結婚前就已如此,沒想到結婚後仍是如此,他忘了他已結婚了吧?還是他認為精神上的出軌不算出軌?),所以就算已結婚,這位女同事有時仍會對我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敵意(不能怪她,但也不關我的事,我都儘可能的和她的丈夫保持距離了)…

我那時心裡其實很悶:哎,你們都結婚了,需要這樣對我嗎?但也難怪,不是每一個男人結婚後都會收心的,有些人反而是在婚後〝滾〞得更厲害。而且說實話,他的太太也並不是多心,問題出在她弄錯對象,問題並不在我身上,而是他丈夫身上。我已經在他們結婚後和他的丈夫保持距離了,甚至還因此讓他丈夫對我產生不滿,在我背後開始說我壞話、說我驕傲甚麼的。但我又不能對做丈夫的明說:喂!你結婚了!檢點一點,你老婆把我當眼中釘 — — 雖然我說的是事實,但卻一次過得罪兩個人 — — 說那個男的風流、說那個女的小心眼;很多男人認為要和另一個女人睡到床上去才叫「出軌」,就算是親嘴、牽手、擁抱…那只是〝親蜜〞— — 好,那就當我不想和你這麼〝親蜜〞,可以嗎?女的也會認為:只要她還有和我打招呼、和我笑,就是還對我〝好〞、還〝大量〞,怎麼會小心眼(雖然她心裡可能討厭我,但怕老公說她小氣,甚至因此找理由出軌)…所以,這些事、這些人、這些氣,我都算了,忍一忍就過去了。

但我做得好又做更好,但別人卻是錯了又再錯 — — 做老公的氣我和他保持距離,好像他想和我〝怎麼樣〞(雖然他真的是想〝怎麼樣〞,既使並不是想〝很怎麼樣〞的〝怎麼樣〞,但他的想〝怎麼樣〞已經不是我能接受的,因為我是個基督徒,而個人的信仰,是應該被尊重的,但這些人卻沒有這些〝基本常識〞,就像那些對別人性騷擾還振振有辭甚至還去加害對方的人),而做老婆的本來就心裡對我不滿,所以當她老公也說我壞話、對我不滿時,當然是〝順水推舟〞,也〝夫唱婦隨〞、〝名正言順〞的一起說起我的壞話來了,一方面是順老公的意,一方面也是為了讓她的老公對我更不滿,就可以確保他的老公不會跟我〝有甚麼〞了…

如果沒有發生後來的許多事(包括這些人趁機對我落井下石、有份去散播謠言,讓謠言越傳越遠、越傳越誇張…有人說是〝免費宣傳〞,那就讓她也被人這樣〝免費宣傳〞一下,看她要不要?可以知道說這種話的人,大概也是常替人〝免費宣傳〞的吧?),我很多事情根本就不會再提了。但這些人越來越過份,我才不得不出聲。這樣也好,因為他們這樣做,我才會知道他們是怎樣的人。而他們如果再繼續做同樣的事,沒有趁新年〝把嘴巴刷乾淨〞、重新做人,逼得我必須做我必須做的事時,恐怕會有更多人知道這一些人是怎樣的人和他/她們是誰!

我知道有的人很隨便,但不是我;有的人會亂搞男女關係或不倫戀,但不是我。所以要對那些〝無恥男〞說:無論你們是單身或是已婚,你找錯對象了。有人在我曾工作過的公司成了我的同事之後,就以為〝有機會〞,每次色瞇瞇的對我說很多人喜歡聽我的節目等等。我就說我在這個公司工作時,不談其他地方的事﹐結果他就打蛇追棍上,說:那我們改天出去喝茶、找別的地方〝好好談談〞…

更過份的,是很多這樣的人,都是結了婚的男人,所以我更看不起這樣的人,但我也不是一開始就拒人於千里之外。一開始,我都還是面帶微笑、好好的對他們說話。是這些人越做越過份,而我也是為了要讓他們明白我的立場,所以我會堅持並且設法讓他們明白。但無論暗示、明示,他們不只不理,還越做越過份,甚至做出「性騷擾」、「毀謗」甚至「暗中恐嚇」的行為!

很多其他在場的人也看到這些人所做的,包括其他的一些男同事,但卻沒有人說甚麼做甚麼(有的還是所謂的〝主內弟兄〞);甚至還有人怪我、說我〝太敏感〞、沒事惹事,〝忍〞一下不就好了?(說這話的,還是一些女同事,甚至是所謂的〝主內姐妹〞…該忍的一些事她們都沒有忍,竟然還要我忍不該忍的?)— — 這個世界怎麼了?!性騷擾者不被責怪,反而是被性騷擾者被責怪?!

以上許多我曾遇到的例子,有很多都是得寸進尺之後被我刷的,所以那些不斷散播關於我的謠言、中傷我、針對我的人中,有許多就是這樣的人。而他們這樣做,反而證明我拒絕他們,甚至連朋友都不和他們交,是對的。所以,下次大家如果聽到有人說我壞話,又是個男的,就問他是不是這些人中的其中一個吧!

會有這樣一堆人(包括已婚的和之前對我性騷擾的那些人),並不是因為我是甚麼美女(〝發霉〞就有,遇到這樣的一些人,還真的是很倒霉!),而是因為我剛剛好是未婚的女廣播員中的其中一個。就如一些人會喜歡我、想和我成為朋友,不是因為我這個人、我所說的話、我的節目…,而是因為我是廣播員。而這樣的心態,本身已經是有問題的。

所以,要再次的對這樣的人說:我們是不適合的。萬一有一天我不當廣播員了,不是要離婚?別開玩笑了!所以,是不可能的的。那些結了婚還想偷吃、對女性不尊重甚至性騷擾的人,這種不能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也不能對別人負責的男人,更是我看不起的,甚至不可能和這樣的人有所來往或成為朋友 —— 選擇所愛、愛所選擇,不然就不要選!

有些人只要對方是有眼睛有鼻子就可以的(飢不擇食!),再加上對方如果又是一個廣播員,就會覺得「哎呀!可以啦!可以啦!」— — 對不起!你可以,我不可以!「勉強沒幸福」,沒聽說過嗎?— — 從這些人的想法和言行,你就可以知道他們是怎麼樣的人。

另外,在很多不實的謠言中,還包括了一些誹聞(沒辦法,我紅嘛!)。就如我們在娛樂新聞中常看到的,一些人甚至會用誹聞當作自抬身價、搞宣傳的手法,想不到也被我遇上(從以前到現在都有;這樣的人,有些已不在這個圈子、有些還在、有些不是這個圈子的人,包括那些對廣播員存有幻想的人)。

而對方如果不解釋,甚至還弄出更多的〝曖昧〞或〝新聞〞出來,那對方可能就是一個專用緋聞來高抬自己、藉機宣傳的人(演藝圈有太多這樣的例子,有人雖不算是演藝圈的人,卻也用上了這樣的爛手段!)。話說回來,我慎重聲明:這樣的人,我也是不可能會對他有興趣的(甚至還覺得倒胃口!)。

所以為了一次過解決這樣的問題,我就告訴大家我的〝擇偶條件〞(想不到我有一天被逼要做這樣的事!),免得一些人繼續浪費時間和力氣做一些無謂甚至犯法的事,大家也可以由此去判斷一些有關於我的誹聞的真假:-

這個人不能是一個心機很重、人品有問題的人(這樣的人和我連朋友都不會有得做),還有他必須是一個基督徒(我是指真正的基督徒,不是〝基督徒〞)。一些會假裝偶遇、制造所謂的〝緣份〞的人(像特意去我工作的公司工作這樣的〝無聊人士〞),或說自己也是〝基督徒〞或要成為基督徒的人(就像一個對我說他要去教會、要我帶他去的人,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小心給牧師趕出去!任何真心想加入教會的人,我們都是歡迎的,但就不歡迎〝狼〞!)…

簡單一句:會做這一些事的人,和我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樣的人,甚至不可能成為我的朋友。所以請〝一些人〞不要再做一些〝拿頭撞牆〞的事!結果只會死得很難看!之後又要來對我懷恨在心,何必呢?

所以,我現在是更加確定:有時真的不能對〝一些人〞太好,一來是旁邊那些戴有色眼鏡的人,會因此以為有甚麼〝大新聞〞可以讓他們在茶餘飯後拿來加油添醋(沒想到他們還沒吃飽,但也有可能是吃飽撐著!),卻不知道別人根本不像他/她們那樣〝想太多〞(誰才是真正的太敏感、太多心?);二來是這些誹聞對象本身,可能都會因此誤會或自作多情,所以有兩種情況會發生 — — 撇清關係或〝黏上身〞。

有些人(包括那些性騷擾者和許多的爛桃花)甚至因為看到我和一些人來往卻不和另一些人來往(包括他們),就散播閑言閑語(包括說我〝倒追〞誰誰誰、和誰又有甚麼〝不可告人的關係〞等等),讓一些人也因此像我和這些人保持距離一樣和我保持距離,以此來讓我好看、報復我(所以你說我不和這樣的人來往是不是對的?)…但若是不問原由就因此和我保持距離的人,或愛面子過於朋友的人,我也可以由此看出他們是這樣的人,所以這樣的〝朋友〞,不交也罷!就算他們不和我保持距離,我也會從此和他們保持距離!

而那些想以此來孤立我、報復我的人,反而是主動替我測試、過濾和找出真正值得交的朋友,所以還是要感謝他們!因為他們不只很〝誠實〞的讓我看到他們是不值得來往的人,也幫助我看到有另一些人也是不值得來往的,免得我浪費我的大好生命、青春、時間和精力,所以,感恩感恩!!

 

另外,那些〝賣友求榮〞的人所做的事,還包括把我的電話號碼給人!(雖然他/她們不承認,還諸多藉口、掩飾)所以我有時還會接到一些莫明其妙、打來不出聲就掛斷的鬼祟電話(見不得光?不可告人?心虛?心中有愧? …)— — 所謂「明人不做暗事」,由此可見,這些做這樣一些事的人,都不是〝明人〞而是〝暗人〞、〝小人〞,見不得光、露不得臉(沒臉見人?)。做人做到這麼鬼祟,應該是很難過的一件事吧?還是難道有人〝暗戀我〞或〝對我無法忘情〞,所以只能用這樣的方式來〝解其相思之苦〞? — — 若是如此,〝有一個人〞倒是常做這種事的〝箇中好手〞,只是沒想到他這麼快就從台灣回來了(卻是不敢露臉、現身)…

有人甚至用不直接給,但卻是用別人的手機打電話給我的方法,把我的手機號碼給人(〝不小心〞留下我的手機號碼在別人的通話記錄裡,所以不算是把我的手機號碼給人,對吧?)。當我問他為甚麼不是用他的手機播電給我,他竟還要騙我說那是他的另一個手機號碼(既是如此,我也把他的〝另一個手機號碼〞〝記錄〞下來了)…另外有一個人也是因為做了一些〝虧心事〞,知道我是不會接她的電話的(還算有自知之明),就用別人的手機打給我。我當然不想和她多談,尤其她竟還用這樣的方法來騙我接她的電話。

而我對這個人的態度和判斷也是沒有錯的(並不是真的知錯),因為這個人在看到她「示好」、「套交情」、「哀兵之姿」等等的方法不見效之後,就繼續中傷我、踩我、貶我,繼續之前做的一些事…當然,猜也猜得到她和她的〝朋友〞不會就此罷休,所以很多人也才會聽到她說「希望很大的變動會繼續下去」…這樣的一些人和他/她們的人品,大家自己判斷吧!我不想講了!再講下去,簡直想馬上走到這些人面前掃這些人兩個耳光!

這些人當然可以繼續設一些騙局,或是可以繼續把我的手機號碼隨便給我不認識的人(一些人〝賣友求榮〞所做的其中一件事),因為我不能替這些人決定他們該怎麼做。但我可以替我自己決定我該怎麼做 — —之前的我不追究,但下次我再接到這些莫名其妙、我不熟悉的電話號碼和這樣不出聲的騷擾電話,我就會把這些電話號碼交給警方,到時一些人不是自己害自己就是害了你的朋友!

我手上已經有好幾個這樣的號碼,包括一些之前收到的短訊。我知道很多人只是單純想要拿到我的電話號碼(有人給他們的),所以之前的我不會去計較。但之後同樣的情況如果再發生,無論是短訊還是來電,特別是如果還是同一個號碼,我就不會〝手軟〞了。

當然,有人會用公共電話或借電話。但如果他要淪落到那個地步、要費那麼大力氣、那麼辛苦來騷擾我,那恐怕被騷擾的我都比他好一點。因為他這樣做,就等於是給一個人200元來騙這個人的150元,結果,他還是比較吃虧的那個。

所以大家現在應該明白:為甚麼我必須在我的節目甚至是生活中設下「安全界線」的原因了吧?(包括不私下回信、回電郵、回短訊和回電話);尤其我如果要做我想做的事,就必須這麼做,甚至嚴守規定!不然,可能想幫的人沒幫到,反而淨幫到一些「無聊人」甚至「騙子」;甚麼人就做甚麼事,所以無聊人就做無聊事、騙子就騙人,但我可沒時間和他們一起瘋,特別是從現在開始!。所以那些要求我回電或短訊的信件(包括其中相關的電話號碼和地址),還有之前有人把我的電話號碼亂給人,讓我常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不出聲電話和短訊的電話號碼,我都留起來和記錄起來了。

你知道有些人甚至還做出甚麼事嗎?— — 叫一些人打電話進廣播室,看我會不會接,如果我接了,他們就可以大肆的對人說我是言而無信的人…不然就是自己或叫別人假裝自己是陷入絕境甚至險境的人,寫信來要求我私下回電或回信來幫助他/她,看我會不會這麼做。我若做了,一來會被他們笑到面黃,二來他們還可以以此來毀謗我…很奸詐,對不對?只可惜我已非惜日吳下阿蒙!

當初還怕錯怪人,現在我只能說:就算一個人真的需要幫助,他/她也必須用我所提供的管道,不然我也幫不到他/她,而且我無法用超出我能力範圍的方法去幫助他/她,包括私下回電或回信…

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也不會做這樣的事,所以想要寫信或email給我的朋友,不要給我你的電話號碼或地址。會要求我回電或回信的,不是不尊重我的選擇和節目的進行方式,就是根本是騙人的!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有一點判斷力的人都知道。

我真心要幫助人,但一些心中懷怨和妒的人,卻想要用一些方法、做一些無聊的事,來損人娛己或損人利己。真的要說「心裡不平衡」甚至「心裡變態」,是我還是這些這麼說我和做這些事的人,朋友們自己判斷吧!做這些事的人是誰,我都知道,而他/她們的名字,也被我列入了〝名單〞之中。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被逼必須對這些人採取行動,大家會更明確的知道他們是誰,就看他/她們是不是要逼得我必須這麼做了!他們若想自毀前途、身敗名裂,可以繼續做那些事,他/她們很快就會〝如願以償〞!

所以,如果沒有開放熱線,在我的節目時間,我不也希望再看到有人打電話進來。之前有一些朋友打電話進來想給我鼓勵,那是不一樣的。雖然我沒有接,但我很感謝他們。而因為我沒有接電話,他們甚至在之後,還另外寫信或email給我來鼓勵我,所以那時打進來的電話是不一樣的(可見寫信或email並不難,要不要做而已)。在我告訴大家我的情況和我的決定之後,就是不希望再有朋友在沒有開放熱線的時候打電話進來,如果在這之後還有電話打進來,那就表示有人根本不明白我在說甚麼、不尊重我,那我又何必在這人身上花時間?


而接下來要對朋友們說的是:你如果看到我時,要就是不要理我(要看,看夠就好了,不要很沒有禮貌的盯著人看,那是基本的禮儀。我只是一個普通人,所以你再看也看不出我哪裡有三頭六臂的。雖然我有時會說做節目時像變成〝八爪魚〞,但不要真的當我有八隻手或三個頭)。

我有一次甚至碰見一群女人,在不遠處竊竊私語、對我評頭論足,還一副失望甚至不屑的樣子,好像我沒有「三頭六臂」、不會〝全身發光〞等等,是我的錯或我欺騙了大家…但我從沒有說過我有三頭六臂還是頭上有〝光圈〞,我一直說我是普通人— —懂嗎?知道甚麼叫「普通人」嗎?跟我唸一遍:普~通~人~,OK?所以再說一次(並且希望是最後一次):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以上的那些〝婦人們〞如果說我瞪她們,不要奇怪,我對她們算是比她們對我還〝客氣〞和〝友善〞了!

你可以上前來對我道明你的來意,問我東西都可以,但絕對不要拍照、叫我簽名,你如果知道我是誰,也請直接說你知道我是誰,不要裝作不知道。發生太多事、發現太多人總愛裝作不認識我,我現在對這樣的行為很反感,因為之後他們就會做一些讓我更反感的事(有個人甚至趁我爸爸的葬禮時做這樣的事,找藉口掩飾、說一些騙話…我沒有當場揭穿他,但我希望這個人今天已沒有再做這樣的事)…

所以你如果知道我是誰,請直接說你知道,至少不要假裝不知道。而我如果因為太累或有事或只是不想說話、只想一個人,我會告訴你,那就請你尊重我。我也可能是在構思節目的內容或要寫的稿,或只是想看書看報紙,或只是想一個人…而在一些這樣的情況下,我不想被打擾。一個人如果尊重我,我也會尊重他。下次如果我有時間,可能我還可以回答你的問題。有聽眾就只是來和我打聲招呼就走了,那不是很好?總好過不尊重我、假裝、欺騙…,對不對?至於拍照,那是因為我從小就討厭拍照,可以不拍就不拍(我也不知道為甚麼,我的朋友都知道),絕不是因為討厭你或對你有意見。加上之前發生的那些事,我現在更是絕對不拍了。

我知道有人會喜歡人家爭著和他/她們拍照或找他/她們簽名﹐但不是我﹐我不喜歡拍照﹐尤其是不喜歡有人沒有問過我就拍照(但有些人是問過我才拍或和我合照的﹐我就不會怎麼樣)。我其實並不是一個公眾人物﹐所以不要說:誰叫你是個公眾人物。有一點常識或禮貌的人,都知道拍照都應該問過那個你要拍的人,必須得到對方的同意(當然,除非那個人是個公眾人物,但就如我說的:我並不是個公眾人物。一定要說我是,那只有我的節目或文章算是〝公眾人物〞)。

所以﹐如果你有遇到一些人說他們有我的照片﹐但並不是在我的同意下拍或和我合照的(從照片中就看得出來的)﹐那我告訴你:那人很可能就是其中一個用不正當手段拍到照片、得到他/她們想要的東西的人(並沒有尊重別人或理會別人的感受),那請大家唾棄這樣的人!一個人是個怎樣的人,從他/她的言行舉止就可以知道,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

你可能認為他/她們這樣的行為沒甚麼大不了﹐那為甚麼他/她們要用許多的借口和掩飾?可見他/她們也知道他/她們這樣做是不對的﹐至少是我不會喜歡或是同意的﹐對不對?所以這樣的人如果被我罵﹐我有罵錯他們嗎?(雖然我還沒罵過人,但看來有可能要〝破例〞!)拍不拍照不是重點﹐像一些尊重我的人﹐我還是會和他們合照﹐重點是在尊不尊重人。一些人如果不尊重我﹐又要我怎麼尊重他們?我沒有當場罵人或叫他們洗掉他們拍的照片,已經是很容忍他們了!

我說過:如果是因為有緣而見到面,就另當別論(所以還真有不少人故意〝製造緣份〞,然後裝出一副〝很有緣〞的樣子…,拜託!)所以不要裝,或還故意擺出一副冷淡、不屑的樣子,來掩飾你心中的〝興奮〞或你其實知道我是誰的事實,真的很假,好嗎?會這樣做的人,都是心機很重的人,而這樣的人和我是連朋友都沒有可能當的。很多人如果聽一些人說我很兇、會發脾氣,那是因為他先做了錯的事,所以能怪我發脾氣嗎?是他們自己本身有問題、是他們自己先做錯事、是他們自己先不尊重別人!

假裝不知道、一堆借口、掩飾的人﹐是更糟糕的。就是因為他們知道他們在做的是不對和會讓我生氣的﹐才會要假裝不知道﹐用一堆借口來掩飾。像那些我說沒開放熱線卻還一直打進來的電話﹐我是更加不會去接的。而且我不是公眾人物﹐我的節目才是﹐沒有得到別人同意就拍照﹐是一種不尊重別人的行為﹐如果沒有得到別人同意就使用或公開﹐更是一種犯法的行為﹐希望不要再有同樣的事發生。

至於簽名,那是一種我現在都還是不了解的價值觀和行為;一個簽名,有甚麼好興奮的?也因為我並不鼓勵人,尤其是青少年,沉迷與崇拜歌星明星、一些瘋狂的追星行為…,所以我自己也不會去鼓勵或助長這樣的不良風氣。欣賞和學習就好,沉迷和崇拜就太過火了!我並沒有準備成為名人或紅人,所以這樣也沒有甚麼不好。

 

所以,防漸杜微、防患於未然,是必要的,因為有些人是會得寸進尺的。我之前尊重他們、信任他們,但他們卻讓我看到他們是不會自重也不能被信任的。所以他們不能怪我現在像防賊一樣的防他們。尊重人的,就會被尊重;不尊重人的,就是自己活該了!

重點是:無論我長得像猴子還是像猩猩,和我的節目無關。如果有人因此或因為我是個廣播員而抱著甚麼〝企圖〞,那人會吃很大的苦頭!

就像我說過的:我會這樣,一來是因為個性使然,二來是因為我生命中發生許多的事,所以我後來甚至必須在我的人際關係中設下〝高壓電區〞,只有被允許的人才能進入。我希望甚至把我自己的事都告訴了朋友們之後,大家能夠理解我必須這麼做的原因和苦衷。而當我說出了我的原因和苦衷之後,會尊重我的朋友自然會尊重我和我的做法,而我會很感激這些朋友的對我的體諒和尊重;但如果還有不尊重我的人,到時他們被〝高壓電〞電到,就怪不得別人了。單單不尊重人,就是他們的錯了。

尊重我的人,我也會尊重他。不尊重我的人,我就不會對他們客氣。而騷擾我的人,就會得到教訓(有些人不讓他/她得到教訓是不會學乖的),尤其我已警告過這樣的人。所以,如果學不會/不願意自重和尊重別人的人,我就只好讓他/她得到教訓來使他學會自重和尊重人了。

許多發生的事,讓我知道:我必須說出我的想法、表明我的立場,在事情一發生時就解決,不然一個傳一個(八卦、炫耀…),就會有很多人開始做這樣的事。而一些事會演變成今天的局面,也是很多人造成的,要怪,他們也只能怪自己。許多人吃飽沒事做,或正經事不做,淨做一些無聊、無意義、損人不利己的事(雖然他們可能認為是「損人利己」— —你也可以由此知道他們是怎麼樣的人了)。

我希望很多人會在我說了之後就聽,英語的說法是:Learn it the easy way。但如果有人要 learn it the hard way,甚至要到「牢房」才能學會他該學的事,那我也只好做我雖然不想做卻必須做的事。已經有太多事讓我明白到:事情到了甚麼階段、該怎麼做時,就要怎麼做;該做的不做,錯的反而是我。而且我如果必須這麼做時,也是為一些人好,不是要害他們,免得他們成為做更多錯事的人;如果他們還是執迷不悟,害了他們的,是他們自己…

最後要說的就是:很多人都告訴我「不招人妒是庸才」、「樹大招風」(甚至包括那些心中也是妒忌的人﹐真的很諷刺!)…好!我就把這一切當作是〝贊美〞接受了,謝謝!

還好我不是一個容易被別人影響的人,我是一個能夠笑就不會哭的人,我會苦中作樂,然後也要把快樂帶給別人,所以現在我要來頒〝兩個獎〞給自己。因為看到李安一直拿獎,所以我也很想拿,而按著過去發生的很多事和我所付出的,我今天就特別頒給我自己〝兩個獎〞 — — 並不是最受歡迎或最佳廣播員獎,因為這兩個獎不是由我說了算的,而是由許多人投票決定的,獎也是由別人給的。

我今天要頒給我自己的〝兩個獎〞,是「最有良心獎」和「最以德報怨獎」,是可以自己頒給自己的;只要捫心自問,自然就會知道自己配不配得到這兩個獎(有人甚至連捫心自問都不敢)。

而且,這兩個獎和很多的獎一樣,也不是很容易就可以拿到的 — — 「最有良心獎」不是沒有害人就可以拿的(比如說不會妒忌別人、打壓別人、陷害別人等等),要沒有害人還要被人害,才能拿的;「最以德報怨獎」也不是幫了人就可以拿的,要幫了人還被反咬一口才能拿的。

所以,謝謝大家 —— 包括很多小人、陷害人的人和恩將仇報的人。沒有你們,我也不能得到這兩個獎。所以謝謝!我會繼續努力的! ^^

新年新願望,我的願望,就是做一個有良心的廣播員、做有良心的節目;我只想安安靜靜、不受打擾的做我的節目,請大家成全。真的喜歡我、愛護我、支持我的朋友,就會尊重我的選擇和幫助我達到這個心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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