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抄襲者有抄襲
2007/11/19 14:32:54瀏覽1432|回應2|推薦6

 

 

 


Smile_Angel

↑ ↑ ↑ ↑ ↑

teacat 花了這麼多唇舌、連續寫兩篇文來否認她抄襲﹐還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啊! ^^

但說再多﹐也沒有辦法改變她抄襲的事實﹐而她竟然還加以否認、振振有詞的為她自己說話﹐

並且說那些指證她抄襲的人是“壞人”﹐更顯出她是多麼的不知悔改和死不認錯。

可惜「事實勝於雄辯」—— teacat ﹐妳有抄襲﹐妳是一個抄襲者 —— 就這麼簡單。 ^^

P.S.

別人犯錯是我們的鏡子?—— 那我想:妳照的﹐應該是一堵牆…

哈哈哈!

 

 

《前期文章》

請大家先冷靜

回 冰糖葫蘆

欺騙就是欺騙

加強犯罪心理的研究

關於「青少年犯罪」 

關於「心理病態人格」 

一些心理學上的資訊 

歡迎提告﹐我等妳

上山?修行?

可悲啊~

兩極

爭不爭?辯不辯?

我不想只是悼

慈悲 - 智慧 = 愚昧

別再姑息養奸

 

teacat之前說過的話

teacat=小n=冰糖葫蘆

給 teacat

請teacat說明和道歉

teacat又造謠譭謗我

點評teacat文章

離開又回來的teacat

teacat與繡花枕頭的對話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一) (還原文章 1-34)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二) (還原文章 35-78)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三) (還原文章 79-90)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完) (還原文章 91-242)

 

teacat 又又又回來了! 

teacat又又又又回來了!

栽贓譭謗人﹐將被制裁。

魔鬼裝天使﹐蕩婦裝烈女

不自欺就不能活?

笨笨的鴕鳥還真多

假悔改就是不悔改

凡做過必留下證據

謊言永遠是謊言

美貌有能力並非錯誤

自作孽﹐不可活

不要連動物和植物都不如

只說不做偽君子

笑掉人大牙的教誨

可悲﹐可笑﹐可憐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沒做虧心事又何必怕?

說了等於沒說的話

自我吹捧何時了?

說說而已的誠實

振振有詞為自己脫罪

宗教騙子何其多

尋找真正的朋友

So you have to be punished !

自己造業自己擔

請別再自欺欺人了

方向錯了﹐心也亂了。

作賊心虛刪刪刪

失憶的死屍皇后

抄襲者說沒抄襲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yjen&aid=1386197
 引用者清單(1)  
2007/11/19 15:12 【貓言貓語】 teacat﹐妳改變了嗎?

 回應文章

catling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對照它後來寫的,妳才會知道茶貓的[奇怪]啊!
2008/01/21 10:59
貓,妳應該對照這篇 由帳號是 libra1982  的作家:茶貓(加油!)  寫的是非啊~

茶貓自讚自誇真好笑耶!

以下是 libra1982 茶貓 在 只需要公開發文道歉 內的文字:



只需要公開發文道歉  2008/01/20 15:30 作家:茶貓(加油!) 

曾經AV8D對茶貓&曲艾兒&AZ說,她只要公開發文道歉,這樣做就夠了。

今天,茶貓和AV8D當時的心情相同,茶貓只需要公開發文道歉就夠了。

很多的跡象,已經在在的顯示AV8D確實說謊,硬凹並不能使AV8D日後的名聲更好,只會在事情愈拖延,真相愈來愈清楚後愈令人瞧不起她的人格。

http://blog.chinatimes.com/blognews/archive/2007/11/09/215340.html

吳淡如今天公開在電視媒體上坦承,她確實在新書中抄襲了蔡祐吉的文章,而這件事發生至今已經過了二個月,表面上雖然和解了,但是對吳淡如的形象已經有不小的損害影響!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在那裡強辯硬凹呢?

直接坦承有抄襲,道歉疏忽了告知蔡祐吉,誤會二個月以前就圓滿和解了,就一定非得等到硬凹不下去了,才要承認自己說謊沒抄襲,雖然道歉了事了,但不是主動的誠意就被打了大折扣了!有名氣的當紅作家一樣是人,一樣會做錯事。

茶貓&曲艾兒&AZ都是在當下就認錯,對悔改從不馬虎,積極的向善,就是城邦網友們的優良模範榜樣,以後別再指責我們的是非了。

✽ 貓 ✽(fyjen) 於 2008-01-21 11:58 回覆:

對啊﹐真是自打嘴巴。 ^^  

謝謝 catling 姐姐﹐就將她前言不對後語的文章貼在一起。

大家單是看她的這些自打嘴巴文﹐就已經可以明白許多事了。

而這也是她要到電小二那裡去告我狀、要求電小二刪除這些存證文章的真正原因﹐因為有這些文存在一天﹐她就無法湮滅她所作過的惡﹐並且也讓她的真面目因此被曝露到無所遁形的地步。  


小娉ㄆ一ㄥ(林若璇)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什麼話
2007/11/21 19:52

被抄襲者會開心的跳起來歡呼~~~

心痛都來不及了

還歡呼

名聲好的人可以任意引用別人的作品嗎

這樣創作就沒價值了

因為是抄來的~~~

我們原創可不是為了錢在計較

而是尊重啊

他們一點都不懂

✽ 貓 ✽(fyjen) 於 2007-11-21 20:57 回覆:

不懂的人﹐還不是最可惡的﹔最可惡的﹐是明知故犯、明知錯還要做的人…

由此也可知 teacat 和其他為自己找藉口和振振有詞的抄襲者有多無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