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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at=小n=冰糖葫蘆
2007/09/09 12:57:47瀏覽2377|回應6|推薦13

 

以下的留言﹐是某位網友前不久在恰恰的訪客簿看到的﹐但留言的時間﹐卻是在蠻久以前(2006年9月)。

而當我問恰恰並且叫她到她自己的訪客簿去看過後﹐她也才赫然發現有這麼一則留言。

也許是因為當時冰糖葫蘆(也就是小n/teacat)是用不同的作家名和頭像﹐所以恰恰才會沒印象。

 

至於為甚麼冰糖葫蘆/小n/teacat會讓這麼一則留言留在恰恰的訪客簿裡﹐

相信那是因為它是蠻早以前的留言﹐冰糖葫蘆/小n/teacat也許甚至都忘記她曾留過這樣的留言﹐

而且最重要的是「訪客簿的留言只有網主才能刪」﹐所以這則留言才會留了下來。

 

 

 

看過了以上的這則留言﹐我相信大家現在應該知道「teacat=小n=冰糖葫蘆」了吧?

由此可見﹐Teacat「睜眼說瞎話」和「把別人當白痴」的“功力”﹐和以下新聞的男女主角有得比 ——

《偷情脫光  男:我不舉、女:純聊天》

【記者施鴻基/高雄市報導】高雄市孫姓婦人和史姓男子暗通款曲,前晚兩人幾乎全裸被丈夫捉姦在床。史姓男子警詢時辯稱「長期服藥而不舉」,孫婦聲稱「下班很累才脫光放鬆」,警方昨天依妨害家庭罪嫌將他們移送法辦。孫婦丈夫氣得揮棒打人,直斥兩人「胡說八道」。

警方調查,前晚八時廿分,全裸的孫姓婦人(卅七歲,住高雄縣)和僅著內褲的史姓男子(卅二歲,有強制性交前科),在高雄市三民區義華路租處,被孫婦的丈夫帶人破門拍下照片,隨後通知三民警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員警到場。孫婦的丈夫堅持對妻子和史姓男子提出告訴。

孫婦年近四十,但皮膚白皙、體型纖細,如不近看,會誤以為僅廿多歲。史姓男子起初以偽造的「李隆慶」身分證應訊,但未熟記相關資訊,被警方識破,另被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

孫婦的丈夫說,妻子和他結婚近十年,育有二女,太太近年以外出工作為由,丟下女兒和家庭,夫婦形同分居,他透過徵信社得知妻子紅杏出牆,讓他無法忍受。

前晚,他到三民區義華路租屋處捉姦,陪他同往的兩個朋友,一人撞門,一人幫忙拍照,他則拿棍子,門一撞開,朋友當即拍照,他揮棍就打,史姓男子和他妻子都挨揍,但朋友攔阻,傷得不重。

史姓男子表示,他從事水族業,因購買飲料和孫婦結識,雙方只是聊得來的朋友,沒有私通。他長期服用抗憂鬱藥物,早已不舉,前晚只是和孫婦「脫光衣服純聊天」,孫婦的丈夫可能有誤會,破門而入就打人,他可以體諒,不打算提出告訴。

(最扯的是以上更深色的部份 —— 加害人還厚顏無恥的扮演“寬容的受害人”…)

孫婦說,她下班覺得很累,才會脫去束縛放鬆一下,並未和史姓男子發生關係。

【2007-09-02  聯合新聞網】

 

而且﹐根據網誌建立時間來看﹐她這個冰糖葫蘆的網誌﹐是比另兩個都以teacat為名的網誌更早建立 ——

 

冰糖葫蘆  http://blog.udn.com/calendarq/detail

網誌建立時間:2006年7月29日

 

舊teacat  http://blog.udn.com/lemontree/detail (目前所使用的網誌)

網誌建立時間:2006年9月22日

 

新teacat  http://blog.udn.com/happysoul/detail (據說已“退出城邦”)

網誌建立時間:2007年4月21日

—— 所以﹐當時她留言時﹐這兩個以teacat為名的網誌在當時都還未建立﹐

因此﹐她也才會對恰恰說她是小n﹐而不是對恰恰說她是teacat。

(也由此可見:她不只愛換網誌﹐而且會在同時間使用不同網誌﹐也就是「有分身」的意思。)

 

再請大家看看teacat以前以「冰糖葫蘆」為名、扮演“teacat的好姐妹”寫的文章﹐

就可以知道:teacat「一方面扮演“好人”﹐在人後卻以az等為名﹐大肆譭謗、侮辱和恐嚇人」﹐

其實已非甚麼新鮮事或不可能的事 ——

文章還原(19) teacat VS 尹雲1

文章還原(20) teacat VS 謠言

文章還原(21) 尹輩匪類聽好!

文章還原(22) 尹雲*貓*有膽識亮出你們的好本事來!

文章還原(23) *貓*=Iris=Gail/後二位巨星藏鏡人分身多到嚇死人!

文章還原(24) 你們以為的teacat

文章還原(25) teacat~目前的病情

文章還原(26)  teacat~我很愛妳呀!

文章還原(27) 誤解 + 不信任 = 朋友中最大的創傷

文章還原(28) 理清 teacat VS 尹雲 事件來龍去脈

文章還原(29) teacat~感謝少數友人的關心

文章還原(30) 很多事端的導火線很難預料!

文章還原(31) 不再發文/暫且休兵/

文章還原(32)  公然污辱/人身攻擊/刑法判償

文章還原(33) TO *貓* 1

文章還原(34) TO *貓* 2

 

所以﹐大家真的要學會「不看表面」和「慎思明辨」﹐免得被騙了。

而對於那些以為作的惡事或虧心事不會有人知道的作惡者﹐這絕對是一個警告

——「種甚麼因﹐得甚麼果」、「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記住了。

 

延伸閱讀:請大家先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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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yjen&aid=1220117
 引用者清單(1)  
2007/09/11 22:40 【貓言貓語】 給 teacat

 回應文章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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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1 19:39

給 teacat:

妳最好現在就去告我﹐我等妳﹐就如當初我等冰糖葫蘆一樣。

而且﹐妳如果不告﹐就是我去告。

所以﹐妳最好去告。

(這樣﹐我就可以告多她一條「誣告罪」﹐哈哈!而大家可以自己先找teacat以下的回應和她那篇指名我的文章 給*貓*: 裡所說的可笑和破綻之處﹐之後﹐我再公佈答案。)

✽ 貓 ✽(fyjen) 於 2007-10-09 21:21 回覆:

因以上文章已經給作賊心虛和想要毀滅證據的 teacat 刪除﹐

所以請大家看相關的存證文章 —— 文章還原(196)


證據
teacat=小n=冰糖葫蘆
2007/09/11 08:04
https://city.udn.com/v1/blog/guestbook/index.jsp?f_ORDER_BY=new&pno=866&uid=chacha29&md=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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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1 01:10

回 meow:

嗯﹐應該就是吃飽太撐造成的﹐哈哈!


meo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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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太撐嗎?
2007/09/10 22:26

這是什麼傢伙?

吃飽太撐了嗎?到處殺人放火!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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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0 17:15

的確是好扯﹐但這樣的一些“人”就是可以給他鬼扯!

可惜最後只騙了他們自己﹐外加脫光了他們自己的衣服、讓別人看清他們﹐

就像是「以為自己穿著新衣但實際卻是赤身露體的遊街皇帝」﹐哈哈!


梅斯普雷爾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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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扯!
2007/09/10 00:40

一看就知道是說謊的謊言。好扯!


數學總有規則可循、愛情毫無道理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