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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23:26:26瀏覽2005|回應0|推薦0 | |
勵志新甲區第二屆管理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九日19時30分 會議地點:管理委員會會議室 主 席: 記 錄:蘇龍水 出席委員:鄭寶聰(1)戚振雄(2)申戈武(3)陶家瑞(4)陳安麟(5代理)陳妍 君(6)張忠孝(7)陳金壽(8)屈竹林(9)曹延福(10)張中照(11缺 席)吳文台(12)廖秀春(13)彭耀文(14)趙日強(15缺席)蔣東生(16缺席)劉明亮(17)孫雪昌(18)朱家敏(19)孫長瑞(20)袁振新(21代理)江國華(22)楊懷榕(23)王雙勇(24)胡大源(25)凌潤山(26)郭開明(27)王玉珍(28)李大程(29缺席)李黎梅(店舖缺席)。 應到30人、缺席5人,實到:25人。 壹、主席致詞: 一、今天是第二屆管委會第4次委員會議,應到30人、缺席5人,實到:25人,合於法定開會人數,本主席宣布開會。 二、以下按會議程序來進行開會。 貳、上次會議事項辦理情形: 決議:(1)將社區現任保全公司服務品質及滿意度問卷調查表,請棟委發給住戶填寫 並收回送交管委會辦公室點收。(2)調查表以回收份數計算,若滿意度超過一半,則與萬安保全公司續約。 辦理情形: 1.調查表已於8/14日請棟委發給住戶填寫,並於8/21日送回管委會辦公室。 2.此次調查表各棟委員送回辦公室計573份,另外住戶自行送回9份,合計582份。60分以上528份(約佔90.72%),60分以下48份,空白6份。 3.請委員會討論並決議是否與萬安保全公司續約。 主席: 一、問卷調查已過半數,請副主委、總幹事、財委、監委及願意參加的委員,先行協商續約問題,下次會議再向各位委員提報。 二、萬安還有待改進的地方,俟洽談合約時再討論。 參、工作報告: 一、萬安廖副理: (一)感謝委員會明年度給本公司為社區再次服務的機會,在此致上十二萬分謝意;缺失的地方會做最大的改進,讓明年度保全服務達到最好的地步。。 (二)本月份管理費經催收,已收回欠繳管理費計14萬4,549元整,其餘部份將持續進行法律程序。 (三)地下室部份車位違規儲放雜物,經強力勸導,大部份均已改善搬走淨空,少數屢勸不聽之住戶將函請高雄縣政府環保局處置。 (四)9/3日副主委及戚監委協助出庭與抗告欠繳戶進行言辭辯論,最後欠繳戶同意分期付款。 (五)上週中元普渡,公司全力配合。但普渡結束時的善後工作沒有做好,深感抱歉,明年度絕不會再發生此種狀況。 (六)預訂下週一安排清洗地下停車場;原來安排大型清洗車沒辦法下去地下室,將運用人力及小型機具花三萬元來清洗,以後會要求清潔人員排定時間分區域清洗;排定之清洗時程、區域將會公告並廣播。 二、啟元王老闆: (一)書面資料第2項:PLC自動控制當機,修好沒多久又壞了,將要求華民持續來維修。 (二)第3項:活性碳過濾器,異常、無排水底閥;其中活性碳屬消耗品,後續追蹤中。 (三)第6、7項:鼓風機、攪拌機故障不動,華民公司已處理,觀察中。 (四)控制室機房內冷氣於8/3日異常,廠商於8/4日更換溫控開關後正常。 (五)除臭系統馬達皮帶於8/22日斷裂,公司派員於8/24日前來更換。 (六)環保局特約顧問公司打電話提醒我們,社區污水排放許可證年底到期要辦理換證。 21棟袁先生(代理委員):污水廠是你們在承包嗎? 啟元王老闆:負責維護保養 21棟袁先生(代理委員):哪為何有問題還找原承商。 啟元王老闆:保固期內,有些東西壞了還是要通報原承商來維修。 21棟袁先生(代理委員):國防部有沒有告我們管委會? 主席:有。 21棟袁先生(代理委員):啓元是我們污水廠的維護廠,有問題要以書面報告管委會。我記得啟元曾有書面報告說污水廠設計不良,有沒有這回事? 啟元王老闆:有。 21棟袁先生(代理委員):國防部告管委會的官司要請啓元與管委會一同出庭,以釐 清責任。 副主委:關於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基本上官司部份與啓元無關,國防部是告管委會不變更負責人,與維護、操作沒有關係。 環保彭委員:國防部對污水廠一直沒有辦理合法移交,因污水廠保固期三年內持續故障一直修,修到保固期過了還在修,所以只有點交數量而沒有完成接收。 21棟袁先生(代理委員):我們已成立管委會,是否已向縣政府報備核准了? 副主委:高雄縣政府已於97年10月7日同意管委會組織報備,之前也有公告過了。 21棟袁先生(代理委員):既然巳成報備了,以後公設出問題,罰錢是罰誰?請問弘燿,消防設備維修到什麼程度?壞了多少東西?管委會要花錢去修任何東西,我都贊成。我只是問消防安檢缺失,罰錢是罰誰?污水廠罰錢是罰誰? 環保彭委員:污水廠部份,我問過環保局,排放許可證上是誰的名字,就罰誰。 三、光宙陳先生:本月份工作重點摘要如下: (一)管理室DVR監控主機時間對時調整,資料調閱及檢測,門禁電腦及讀卡機連線檢測。 (二)地下室一、二樓攝影機角度巡視及訊號連線檢測。 (三)各棟出入口門禁讀卡機、磁力鎖巡視維護及線路檢查及按鈕測試。 (四)各棟大門出入口影視對講門口機巡視及按鍵清潔。 四、弘燿林組長: (一)每月按正常程序提工作計畫表。 (二)8/15日至9/7日又有幾棟揚水泵浦防震軟管橡膠墊損壞,請管委會採購俾利更換。 財務凌委員:(一) 請教林組長書面資料第8項:中庭4梯~16梯燈具查修,請你現在馬上下去現場看,再上來講結果。 (二) 感謝光宙公司,本棟11F住戶對講機沒影像,一連絡就馬上來修。 弘燿林組長:經實地到現場查看,並不是燈具損壞,是因管理員未將開關打開,致高燈不亮。 主席:請總幹事明天去瞭解一下。 五、總幹事: (一)社區水塔每半年清洗乙次,上次是4/13日~4/16日清洗,此次預計在10月中旬清洗,經詢問原清洗廠商(一台清潔行),願意照原來價錢(每棟清洗上、下水池計1,200元)清洗,請委員會討論並決議。 (二)住戶廚房流理台排水管油垢,於97年10月12日每戶發500ml強鹼溶液清除乙次。但從25棟、15棟及20棟因為有住戶排水管堵塞,打開污水排放主幹管檢修口查看,發現整支管子都被油垢塞滿了,以此來判斷用強鹼溶液來清除排污幹管油垢的效果似乎不佳,但目前亦尚未想到更換好的方法。請委員會討論並決議是否仍然購強鹼溶液發給住戶使用。 (三)6/5日消防安檢缺失內有乙項是3#消防泵浦機房泡沫原液桶(半隔膜式)的隔膜破損。本案經請原承商承安消防公司報價,更換泡沫原桶內之隔膜材料費2萬2,000元,工資1萬元,合計3萬2,000元(未稅)。另外請晨翊消防公司報價,更換全新全隔膜式泡沫原液桶(400L,含管線更換、五金耗材、工資) 需2萬8,500元(未稅)請委員會討論並決議,是更換(半隔膜式)的隔膜或 更換全新全隔膜式泡沫原液桶。 9棟屈委員:此次莫拉克颱風的影響,水塔內很髒,是否可以提早清洗? 27棟郭委員:此次因為碰到颱風的關係,建議提前清洗水塔。 主席:請總幹事將清洗水塔的時間提前。 副主委:一台清潔行做我們社區的生意已有二年,怕價錢貴上次四月份降價了。每次清洗我都有去看,工作狀況還不錯。乙區洗乙棟是1,500元,我們是1,200元,這一家跟我們已合作二年了,價錢比較便宜。 決議:19票同意並過,此次仍交由一台清潔行以每棟1,200元清洗社區水塔。並請總幹事將清洗水塔的時間提前。 主席:以下我們討論廚房流理台排水管油垢如何清除? 副主委:水管不通,目前是管委會最頭疼的問題。今天20棟4F之2水管不通,查了竣工圖才知管路接線有點問題,將協調、要求新亞公司來更換管路。用那麼多的強鹼溶液對污水廠有不良的影響,效果如何也不清楚;最好是清各棟污水排放主幹管的清潔口,但幾乎所有的管路都在店舖2F的天花板,不容易施工。如果使用強鹼溶液應集中倒入,半個小時後沖熱水,但效果較差;這就是管委會兩難的地方,請各位委員討論是否再沖鹼液或各棟水管有阻塞了,再找人來通排污管,請大家再思考一下。 主席: (一) 謝謝副主委。 (二) 各位看排污管堵塞的相片,裡面都是油垢,先倒鹼液再用熱水沖的效果可能較好。 環保彭委員:這個問題蠻頭痛的,請問啓元有無碰過類似的問題? 啓元王老闆:退輔會有400人的餐廳要炒菜,但他們有設儲油機,情況跟社區又不太一樣,比較好的方式,可能就是宣導而已。 環保彭委員: (一)向住戶宣導勿將廢油、廚餘倒入排水管。 (二)請啓元幫忙問同行或其它大樓,如何解決此問題。 副主委: (一)萬安廖副理也曾提到這個問題,外面有在收廚餘的回收,社區是否設置,也請廖副理問業者的資訊,也可以用資源回收金購買廚餘回收桶提供住戶使用。 (二)向住戶宣導,菜湯、剩油、廚餘不要倒入排水管內。 主席:以前在眷村,鎮公所也有發廚餘回收桶給鎮民使用。 萬安廖副理:有業者在做廚餘回收,一桶約70~80元。 27棟郭委員:社區設置廚餘回收桶,到時候附近又是髒亂不堪。 主席: (一)宣導有必要。 (二)是否設置廚餘回收桶,後續再研究。 決議:12票(超過在場委員半數)同意並通過,再購買強鹼溶液再實施乙次排水管油垢清除作業。 主席:以下討論泡沫原液桶維修或更新。 副主委:上次消防安檢,10棟旁3#消防泵浦機房的泡沫原液桶噴不出泡沫原液,最後拆開原液槽才發現是薄膜破了,請弘燿在南部問都找不到材料,剛好承安消防的曾主任來社區,說他們公司有,報價(含材料、工資)3萬2,000元(未稅)。我請總幹事再問,南部都沒有,因為上次晨翊消防有來做滅火器換葯,其報價蠻合理的,所以也請其報價,更換全新全隔膜式泡沫原液桶需款2萬8,500元(未稅)。我們當然知道換新的比較便宜,但以往有些人說管委會閉門造車,所以才提報請委員會討論並決議。 24棟王委員:剛剛副主委已講的那麼清楚,我們就直接進行表決。 決議:19票同意並通過,3#消防泵浦機房更換全新全隔膜式泡沫原液桶。 六、財務陶委員: (一)財務結算至98年8月31日結餘:1,444萬4,468元。 (二)結算至98年8月31日,預繳管理費金額:195萬7,542元。 (三)環保回收金餘額:13萬1,795元。 七、機電孫委員:針對揚水泵浦防震軟管生?,建議全社區檢查一併修理。 總幹事:第9棟揚水泵浦防震軟管嚴重變形,今天已請弘燿予以更換。社區排定於9月22日開始清洗水塔,會利用此時段全面更換已生鏽腐蝕固定防震軟管之螺栓。 八、行政江委員:今天早上八點收到一位住戶陳情書,跟總幹事聊了一下,大概瞭解情況,我聽了住戶提供的會議錄音,與會議紀錄稍為有一點出入。依據規約,行政委員的職權是督導總幹事處理本社區違法違規者之文書往返、會議議題排定及規約草擬等事項,所以我已請總幹事暫緩將此公文發出去,至於其它法律的相關問題等我搞清楚了,再向各位委員報告。 副主委:(一)江委員講的住戶就是休閒小站的店舖,上次委員會來申請在側面掛招牌,那時候我就告訴他,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公寓大廈外牆面不得懸掛招牌,那天大家應該都聽得很清楚,他完全配合管委會,結果下去後仍然在側面懸掛招牌,在花台上裝設廣告燈,怕福木擋到招牌也將樹木修剪,管委會已拍照存證並發函請其改善。他也根據我們的函文向縣政府使管科申訴,承辦人打電話給我詢問此事,我也告訴承辦人,對於一樓外店舖所有權範圍解釋,正面可以裝設招牌,外牆是屬所有住戶共有,規約有規定不得安裝招牌,如果可以安裝招牌,哪管委會為什麼不將外牆出租呢?所以,他引用的條文不對。 (二)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另依據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者,應備具申請書,檢同設計圖說,設置處所之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或其委託之專業團體申請審查許可。設置應申請雜項執照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其申請審查許可,應併同申請雜項執照辦理。他也沒有申請,所以縣府承辦人明確的告訴我,店舖已違反規定;我們發文給縣政府、謝先生二個單位,管委會依法行政,不會犧牲住戶的權益,因為店舖也是住戶。我們要發文給縣政府,結果行政委員說,我沒有調查完成前不可以發文,這樣是對的嗎? 行政江委員:副主委麻煩尊重行政委員的職權,有沒有違法我會去研究,在沒有弄清楚之前,公文暫緩發出去,這也是在保護管委會,住戶有附錄音帶,我們的會議紀錄真的有問題,管委會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不要因為文發出去了,到時候法院跑不完,還有賠償責任。 副主委: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外牆應受規範是勿庸置疑,當管委會發了文,也不是我們說了就算,只有縣政府或法官才能解釋法令。縣政府如認為住戶違規就會罰他,如認為管委會不對就會糾正我們。相同的,有住戶向縣政府檢舉,柳橋東路1號店舖把窗戶打掉更換為綠色窗框,縣政府也正式回文給管委會及告發人,柳橋東路1號店舖是合乎規定,基本上管委會不會因為發了一個文,接下來法院跑不完。 行政江委員:為什麼公文不能暫緩發出?這樣對大家都好。 監察朱委員: (一)我記得江委員曾經朗讀過:1.規約廣告物管理辦法第四條:不得破壞社區公物(燈、花台、椅等)。2.規約第14條:住戶對共用部份之使用應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之。 (二)相信在座委員聽過,謝先生說過全力配合管委會。 總幹事:會議錄音帶要全程聽完,瞭解其內涵,而不是斷章取義。 主席: (一)店舖、住戶對整個社區來講是共同體,大家不要意氣用事。 (二)有住戶向縣政府檢舉柳橋東路1號店舖窗框變更顏色不行,不也經縣府回文澄清說沒有違反規定。 九、環保彭委員: (一)污水廠污泥槽會滲漏至放流槽,已行文國防部、新亞公司派人來察看,將限期要求其改正。 (二)污水廠排放許可證,年度到期未換證要罰錢,剛剛袁大哥已問過了,我再講乙遍,污水廠負責人是誰就罰誰。 (三)給做事的人多一點掌聲,不要一昧的責難。 十、財產陳委員:提醒一下,主委已然經換人了,移交清冊是否有做? 總幹事:移交清冊,已經做好了。 十一、採購張委員:東門管理室反映,半夜連績接了13通無人講話的電話,很困擾。 總幹事:這種事情,幾個月前就陸續有發生,之前管理室裝的是投幣電話,沒有來電顯示,最近在北門有裝了一部有來電顯示的話機由組長控管,已查出來電的電話號碼,但根據該號碼打過去都沒有人接聽,後續將再調查清楚。 主席:明查暗訪,有需要就報警。 肆、住戶發言:無。 伍、議案討論: 議案一、各棟地下室一樓電梯後方電力變壓器室加裝隔離柵欄規劃案。(提案人:機電委員孫長瑞) 說明:(略)。 討論: 主席: (一) 確定了材質,再依據現場尺寸劃圖。 (二) 材質不同有三種價位,我們只是做一個隔絕設施,不需要用高價位的。 25棟胡委員:警示牌是否併案一起招標?鑰匙也要包含在內。 主席:警示牌併案一起招標,用壓克力材質,白底紅字。 8棟陳委員:做了柵欄,台電維修是否方便,請管委會要考量。 副主委:我們幾個委員事前都有去現場看過,如用壁虎釘安裝,因維修上有需要時,拆卸很方便。 主席: (一) 鋁網有阻絕效果。 (二) 就三種材質表決,每人只有乙票。 表決結果: 1.格子鋁:15票 2.方格鋁:1票。 3.不?鋼:3票。 決議:15票同意並過,地下室一樓電梯後方電力變壓器室加裝隔離柵欄採用格子鋁材質。 議案二、社區停辦98年度中秋節晚會。(提案人:文康委員楊懷榕) 說明:(略) 討論:主席:社區住戶大家都有側隱之心,昨天後備軍人開會我也有參加,到現在都還有人在救災,建議社區低調過個中秋佳節。 決議:18票同意且通過,社區停辦98年度中秋節晚會。 陸、主席結論:謝謝各位百忙中抽空來出席委員會,以後我們開會的時間儘量簡短。 柒、散會。 時間:98/10/8至98/10/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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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