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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9 20:29:32瀏覽822|回應0|推薦2 | |
勵志新城甲區管理委員會第十七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八日19時30分 會議地點:管理委員會會議室 主 席: 記 錄:蘇龍水 列席委員: 鄭寶聰(1)戚振雄(2)李永貴(3)陶家瑞(4)高憲師(5缺席)施順剛 (6)張忠孝(7)郭文瑜(8)屈竹林(9)瞿鶯(10)余萬良(11)吳文台 (12)廖秀春(13代理)彭耀文(14)高昌治(15)蔣東生(16 )趙文正 (17缺席)劉在德(18代理)胡方中(19)孫長瑞(20缺席)徐廟有(21) 劉志嘉(22)楊懷榕(23)王双勇(24缺席)胡大源(25缺席)凌潤山(26) 郭開明(27缺席)鄭嘉興(28)歐桂琼(29代理) 本次會議應到29人、缺席6人,實到:23人,合乎法定開會人數,主席宣佈 開會。 壹、主席致詞: 今天是第十七次委員會議,合乎法定開會人數,按會議程序開會。 貳、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社區木質休閒椅損壞,請總幹事調查如花錢不多就直接找廠商來修,如 果需較多經費則於下次委員會再提案來做。 辦理情形:經調查社區內木質休閒椅計缺損九根木條,已自行購買木料、油 漆、螺絲釘於3月31日完成修復,材料費計1,576元整。 參、工作報告: 一、 萬安廖副理: (一)三月份工作報告書面資料請參閱;僅擇重點報告。 (二)本月份管理費經催收,己收回欠繳之管理費計15萬6千餘元整,其 餘部份將持續依法律程序辦理。 (三)烏魚乾失竊事件住戶已向法院提告,4月14日開庭,由本公司法 務主任免費代理出庭訴訟,對這場官司將會儘最大的努力。 (四)已做好社區高齡住戶關懷照護計劃企劃書預定於4月13日向本公 司董事長報告,如果獲認可了再向管委會提案至區權會討論、決議。 11棟余委員:住戶告主委,貴公司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免費項目包含律師 費、賠償費嗎? 廖副理:不含賠償費。法官是自由心證,法官如何判決、無法保證,盡力 說明。 6棟施委員:烏魚乾事件對住戶有影響,請教萬安此事行政上有無疏忽,在 法庭上一定要說實話,幫管委會、住戶說出實情不可以有偏頗之心,不 希望有誰受到傷害。 監察鄭委員:報告資料記載3/17日21棟住戶拷貝監視器畫面,是否有登錄。 萬安廖副理:住戶有向管委會申請。 監察鄭委員: (一)本棟有住戶正在法律訴訟中,有保全人員未經管委會同意即讓個人 調閱監視器,對其官司造成影響,希望能加強保全人員的教育訓練 ,如果下次再發生這種事情,貴公司要負全部的責任。 (二)人員調整是否有按規定在辦公室登記,新進人員應先知會總幹事, 不希望有保全人員被辭退了卻怪管委會的事情再發生。 11棟余委員:為什麼北門受信總機自3/4日故障至4/8日都還沒有修好? 萬安廖副理:我們只是盡告知的責任。 弘燿林組長:北門受信總機經查修的結果,有一塊機板故障,沒有備件可 以換。 主席:有那位委員瞭解的,可以報告嗎? 6棟施委員:應該是總幹事全盤掌握,而不是委員掌握。 主席:消防受信總機故障,在97年12月8日國防部來公設現況會勘即存在 的問題,國防部來函4/10日至社區現勘五間儲藏室,我們認為其 難得來一趟發文請其一併針對公設缺失爭議事項來協調。今天特 別去左營找張顯耀立委,他把尤主任及相關人員也找來,答應會 予以處理;消防、污水問題是社區最大的問題,我們會儘力向國 防部爭取,這不是我們能力範圍做得來的,4/10日(星期五)張 立委、國防部眷服處、新亞公司會到社區來,看其答應如何處理? 處理情形於下次會議再提報。 11棟余委員:主委上任快一年了,說會努力、結果空白一片,是否方針 有錯誤,如果是請趕快修正。乙區已點交過了,公共基金八百多萬 也拿回來了,如果國防部答應幫我們修的、讓步一下,是否方針修 正一下,把裝備修好為原則,否則以後要花很多錢來修復,與新亞 協調、少花錢就是佔便宜。 監察鄭委員:消防受信總機有嚴重的問題,去年5月上屆管委會找弘燿公 司報價要六百多萬元。 6棟施委員:不要誤導。 監察鄭委員: (一)有誤導願負法律責任。 (二)在目前消防受信總機沒查清楚問題在哪裡前,我堅持不讓步,公共 基金只有一千多萬,不該自已花那麼多錢去修,如有住戶發言對新 亞公司、國防部有利,要公布出來讓住戶知道;甲區與乙區不一樣 ,乙區可能範圍小、接線少,幼稚園地下停車場至今線都沒接好, 難道責任是在我們嗎? (三)像污水廠進水管斷裂,讓步幾萬塊我們就認了,現在是好幾百萬、 如何讓步?移交沒有移交清冊,有哪個人有看過移交清冊,管路 壞了,我們連管線都找不到;所以我認為絕不讓步,改建是政府 的德政,但國防部沒有做好,管委會將繼續向有關單位反應。 11棟余委員: (一)剛剛我的發言鄭委員可能誤會了。 (二)合理爭取、據理力爭,某些程度妥協一下,以修好為原則。 6棟施委員:剛剛提到弘燿估價要六百多萬維修消防設備,當初主委給了 我一封存證信函,要我負責,請問各位委員我們為社區做事情,槍口 應一致對外,你們不承認上一屆管委會所做的努力,林益世委員也幫 我們找缺點,要求國防部儘速改善,換成你是我,各位委員做何感想 ,該做的也做了,你們不承接,所有過失要由我一人承擔。 二、 啓元紀先生: (一)本月份工作報告,資料請參閱。 (二)4/1日提出11項採購清單。 環保彭委員: (一)污水廠鼓風機陸上型馬達正常運作。 (二)空調冷氣已驗收,有小缺失已要求承商儘速改善。 (三)過濾機漏裝逆止閥,導致濾網損壞,這筆維修費我們不認帳。 (四)污水廠裝備故障通知華民維修,都是推三阻四,4/10日國防部要來, 請國防部督導華民儘速處理。 (五)污水廠維修清單有十二項,會陸續完成維修,但如果是廠商責任, 應由廠商維修。 主席:謝謝彭委員、啓元公司的用心,現在污水廠的臭味比較小。 11棟余委員:環保局檢測污水排放、社區是否已達到放流標準? 啓元紀先生:檢測一定要由檢測公司來檢測。 環保彭委員:放流水檢測要委託環保局認可的廠商來檢測。 6棟施委員:現在的管委會是否已報准了? 主席:報准了且已有公告週知。 6棟施委員:鄭委員說現在是第一屆報准委員會,去了解一下,如果還 在國防部管轄,罰金是國防部負責,如果管委會已經報准了,罰金 就可能是罰我們了,去年有委員去檢舉,環保局來檢測並裁罰,請 去了解一下罰款該誰負責。 財務戚委員:開這種會很累,每次東拉西扯,講些沒營養的話、浪費時 間,請各位委員先瞭解相關法規法令再發言,言歸正傳。 環保彭委員:現在負責人是國防部,環保局裁罰對象是國防部,如要變 更負責人要經過我們同意。 三、 光宙邢總: (一)本月份工作報告資料請參閱。 (二)本月工作重點:以前有些監視器照到風管,移動位置效果比以前 好很多,目前B1F已完成,B2F持續改善。 (三)最近讀卡機有當機的情況,當初是露出安裝,建議社區讀卡機加 裝防護罩,1F、B1F 、B2F讀卡機加裝壓克力盒每個約三至五百元 ,這樣比較不會故障。 (四)大門磁力鎖做過全面檢修,3、4月份已穩定沒有損壞情形。 (五)外圍店舖都有門口機,怕有失竊情形,請管委會派員檢視一下。 22棟劉委員:北車道斜坡監視器是從哪裡來的? 光宙邢總:從北車道口移機過來的。 22棟劉委員:那一天貴公司人員在B1F第22棟前T字路口安裝新增設的監 視器時,我說畫面可能不太清楚,最後為什麼又移機到別的位置。 監察鄭委員: (一)那天劉委員應該也有看到我和郭委員、總幹事去驗收地下停車場 新增設8台監視器並請光宙全面調整原有監視器的位置,以發揮 好的效果。 (二)會勘後請光宙移動B1F第22棟前T字路口監視器的位置,並將北車 道口原有的監視器移下來裝在車道斜坡上,鏡頭對著車道及22棟 大門,這樣的效果較佳。 22棟劉委員: (一)車道口的監視器移下來,哪上面怎麼辦? (二)是否會照不到車子的車號? 主席:現場再實際去看,可確實瞭解狀況。 四、弘燿林組長:資料請參閱。 (一)補充報告:鼓風機皮帶、帆布均已完成更換。 (二)23棟前5#污水坑前幾天有幾次開關連續跳脫造成污水溢流,目前 先將二台泵浦線路對調,持續觀察以找出確定的故障原因。 財務戚委員:工作報告資料所列:13棟1F大門感應燈不亮、25棟1F旁公 用女廁所馬桶漏水、3棟RF水塔排水閥漏水,均是請管委會購買材 料,希望能積極主動一點,讓住戶有較好的觀感。 行政胡委員:更換燈管110支,是為何更換? 弘燿林組長:故障不亮了,才更換燈管。 監察鄭委員:1棟12樓消防管固定接頭,聽總幹事說沒辨法接好。 弘燿林組長:因為接頭的地方變形了。 監察鄭委員:以前請新亞修,用敲的,有一陣子沒漏,希望以後其它 地方,新亞在維修時請弘燿去看一下。 11棟余委員:北門受信總機故障,避重就輕,工作報告都不用寫嗎? 五、財務戚委員: (一)財報至98年3月31日結餘:1仟300萬7,097元整。 (二)結算至98年3月31日,預繳管理費金額:279萬4,515元整。 (三)結算至98年3月31日環保回收金結餘:9萬8,109元整。 (四)結算至97/12/31止欠繳管理費計301萬0,625元整;結算至98/3/31 止,已催收129萬4,810元整,仍欠繳171萬5,815元整。 萬安公司已幫我們催收129萬4,810元整,在此給萬安鼓勵;建議萬 安公司按規約規定該移送法院的移送,一切按委員會決議辦理。 (五)依住戶規約年度管理費結餘款應轉移至公共基金項下,並存入銀行 定存滋生利息,不得挪至下年度使用。 97年度管理費結算如下: 1.97/12/31財報結算1千173萬1,632元整。 2.97/12/31預繳202萬9,570元整。 3.98/3/31已催收129萬4,810元整。 4.98/3/31仍欠繳171萬5,815元整。 5.已定存838元整。 (1)-(2)-(5)+(3)=261萬6,872元整。 建議再定存262萬元整。 決議:20票同意並通過,97年度管理費結餘款再定存262萬元整。 主席:光宙建議在讀卡機外加裝壓克力防護罩,壽命多六、七年,如果表 決通過,請採購委員去估價。 決議:18票同意並通過,在讀卡機外加裝壓克力防護罩。 行政胡委員:安裝以前請光宙先保養。 主席:請採購委員去訪價辦理。 監察鄭委員:距區權會差不多還有一個月,按規約委員需做移交,請各位 委員按規定做移交。 主席:辦理移交是很重要的工作,請總幹事設計表格,例如消防、機電、 各管理室、辦公室的裝備均列入清冊移交,帳目也要清楚的移交; 表格設計好後,請相關人員按規定辦理。。 行政胡委員:4月11日08:30時至09:30時秀傳派員來社區實施醫學保健 講座,主題是:(1)骨質疏鬆保健預防(2)長期臥床者之床上洗澡 。另於09:00至12:00時免費骨密測試,預計檢測150名,希望各位 委員向住戶多予宣導。 主席:衛生教育是這屆管委會重視的重點工作,總共已做了七次,這次保 健講座有海報、廣播,請委員回去後宣導。 22棟劉委員:為了維護住戶,請總幹事注意不要讓其推銷、賣產品。 主席:可能以往辦的衛教活動劉委員沒來過,我們是一律拒絕有推銷行為 的廠商來社區辦活動。 文康郭委員:今天下午有人張貼一份具名批評讀經班的信函,我覺得辦讀 經班是非常好的事情,是否每三個月都要向委員會報告乙次,是否有 委員反對辦理? 主席:以前批評謮經班的是一群反對主委的人士,此次具名住戶陳×名、 黃×明;讀經班都是請外面的老師來教,是一件好事,小孩掃地也 是一種教育,大家認不認識他們,如果認識、管委會會與其溝通意 見,如果都不認識、我們會將其意見列入參考。 6棟施委員:誰張貼的要持續的追下去。 主席:請大家幫忙。 11棟余委員:我們要容忍反對意見,如果有正當理由,找到人向其說明化 解誤會。 主席:請委員表決是否繼續辦理讀經班? 決議:19票同意並通過,讀經班繼續辦理。 肆、住戶發言: 11棟住戶呂先生:管委會輕重緩急要分清楚,以公設為優先,不能一直說 國防部的問題,萬一發生火災、住戶安全受影響,要最快速解決,不 能說等國防部來解決。 伍、議案討論: 議案一、增設28棟頂樓曬衣架事宜(提案人:28棟委員:鄭嘉興 )。 說明:(略)。 討論:(略)。 主席:請各位委員表決是否同意本案複議? 決議:17票同意並超過出席委員人數2/3,增設28棟頂樓曬衣架案複議。 主席:曬衣架製作價差問題,鄭委員表示由其支付,儘量找原承商來做。 決議:13票超過出席委員半數同意並通過,增設28棟頂樓曬衣架;如超出 原先製作之價錢,價差由鄭委員支付。 主席:鄭委員可以自己找廠商做或由管委會找原承商按原規格來做,但鄭 委員要到場。 議案二、自98年6月份起實施店舖進住戶管理費優惠方案 (提案人:財務委員:戚振雄、陶家瑞 )。 說明:(略)。 討論:(略)。 決議:14票同意並通過,將本議案提送98年度區權會討論並決議。 監察鄭委員:提醒萬安公司,當店舖進住後,店舖前的燈要打開,保全 要設巡邏點,以保障店舖戶的權益。 議案三、勵志新城甲區辦理98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預算案 (提案人:管委會 ) 說明:(略)。 討論:(略)。 決議:15票同意並通過,辦理98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預算2萬9,180 元整,實報實銷。 議案四、舉辦慶祝母親節老歌演唱晚會(提案人:文 康委員郭文瑜 ) 說明:(略)。 主席:因為母親節要到了,每位住戶加發乙支康乃馨,預算要增加多少? 文康郭委員:每支6元。 主席:原則上在區權會報到時發給,每戶乙支康乃馨。經費由環保回收 金項下列支,以650戶估算約4,000元。各位委員如有認識的花店 ,看可不可以找到更便宜的。 11棟余委員:每次辦活動都要花錢,是否可找民意代表贊助,他們可能也 願意藉此機會宣傳,乙區去年里長、陶代表有送。 主席:我們與乙區的情況不太一樣,還是編列預算再儘量去找人贊助。 22棟劉委員:因為年底縣議員選舉快到了,儘量不要找議員贊助,避免有 爭議。 文康楊委員:這一屆辦了很多活動,經費都一直壓縮由志工自已動手做; 找代表也有後遺症,這一次可能也是我們這一屆委員會辦活動的最 後一次,錢不是花的很多,建議管委會出錢就好了。 22棟劉委員:用全體住戶的名義。 主席:舉辦慶祝母親節老歌演唱晚會經費暫定6,000元,用環保回收金支 付,除老歌演唱晚會外另加送乙支康乃馨。 決議:17票同意並通過,舉辦慶祝母親節老歌演唱晚會經費暫定6,000元, 另外增加於區權會住戶報到時送乙支康乃馨經費4,000元,實報實銷 ,由環保回收金支付。 主席:安祥診所提出申請做招牌(說明如委員桌上之資料),將來可以當 其它店舖做招牌的樣板。 22棟劉委員:應該由店舖先取得共識。 主席:安祥診所五月份就要開業了,時間上可能來不及。 22棟劉委員:如其它店舖不滿意安祥的方式時,要如何解決? 監察鄭委員: 一、 依社區規約,安祥符合規定。 二、當初規約內沒有一個立式招牌的規定,上次安祥有講是比照友友 廣場立式招牌的樣子,如果不影響行人通行,管委會應予同意, 其它店舖建議比照辦理。 三、既然安祥已經提出申請了,我們要儘速回覆;等一下可以實地 去現場會勘,安祥的案例提醒我們及時行政的機會。 主席:安祥申請的平面招牌我們先表決,立式招牌等一下先實地到現場 勘查、討論後再表決是否同意? 決議:17票同意並通過,安祥診所平面招牌由其按申請之圖示施工。 主席:請各位委員移駕,實地到安祥診所前集合會勘、討論並表決。 討論:(略)。 決議:13票同意並通過,安祥診所立式招牌由其按申請之圖示施工,惟不可做 在花台上、必須從馬路邊往內退縮一公尺(含)以上,以免有礙觀瞻及 影響行人通行。 陸、散會 時間:98/4/27至98/5/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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