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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罰得少,賺得多,你會繼續偷雞嗎?
2016/08/25 13:38:53瀏覽371|回應0|推薦9

【如果罰得少,賺得多,你會繼續偷雞嗎?】

美國的法律經常對企業不法行為祭出天價罰鍰,以遏止不良企業從事黑心事業,損害員工、客戶、甚至是整個社會的利益和安全,乃至於性別歧視、勞資糾紛、消費糾紛也是如此。近日又有一則新聞,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嫌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經過協商同意繳交新台幣57億元天價罰款。

 但反觀台灣,許多黑心企業被抓到後的罰金,跟他們從事不法經營的收入相較,簡直九牛一毛,於是便產生一種「罰後還是有賺」的心態,我還曾聽過某老闆說:「開罰單比改善設備便宜,幹嘛蓋設備?」所以我們的經濟發展,很多是建立在社會付出共同負面成本之上,當然其中更包括官商勾結、民代壓力等龐大的共犯結構及地下利益搬運。

美國是一個縱容資本主義的國家,但當企業獲利行為侵害到國民安全或國家秩序時,司法的制裁也是絕對讓你痛到哀哀叫,沒死也半條命,絕非只是象徵性或懲戒性的罰款而已,也就是,政府這個老大,做到還不會被企業這群小弟爬到頭上去為所欲為,而關鍵就在司法獨立和法律賦予嚴懲的尚方寶劍。

又譬如,許多富豪名車總是喜歡橫衝直撞,因為老子買得起這輛名車,會繳不起罰單,或賠不起撞死人的賠償,甚至是叫不動人去搓掉嗎?於是便變成另一種財富特權——有錢便可以違規,甚至為所欲為!如果我們不樂見社會正義可以用贖罪券與勾結去交換,就應該思考,司法必須獨立以及罰緩不能只是象徵性的。

 作者一向反對嚴刑峻法,也反對對小老百姓多加騷擾,此處為針對企業不法行為與違法慣犯而言。但目前台灣的司法與執法似乎是顛倒過來的,擾民有餘,打狼不足!

新聞:餿水油案,有提告的,一人賠六千,然後又耍賴!
https://tw.news.yahoo.com/%E5%BC%B7%E5%86%A0%E9%A4%BF%E6%B0%B4%E6%B2%B9%E6%A1%88-2286%E8%90%AC%E5%9C%98%E9%AB%94%E8%A8%B4%E8%A8%9F%E5%92%8C%E8%A7%A3%E9%87%91-%E5%BC%B7%E5%86%A0%E9%82%84%E6%B2%92%E4%BB%98-191300648.html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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