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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球員與棒球文學狂想曲
2007/10/26 11:23:03瀏覽610|回應0|推薦4

美國職棒聯盟,球員不可擁有球隊股票,並可以任球隊隨意轉讓、交換,最近台灣之光王建民盛傳可能換給雙城隊。

這樣的制度,在民主社會的現代,是不是很諷刺?

偶覺得,訂合約不見得就是合於情理法。

譬如,我到一家公司上班,從基層員工幹到經理,這時老闆說,偶栽培你,現在要把你換去烏魯木齊公司,你沒有抗辯權。

這時你一定會說:哇咧坦帕灣(去年全聯盟戰續最爛球隊。等於普通話:他奶奶的熊),我在基層時領低薪、幹苦工,也是我表現好,你才慢慢調薪把我拉上來,什麼你栽培我?我咧口呸!

同理,球隊對球員豈不是更現實?所以用這個理由交換球員是絕對不合理的。說「傭兵」是客氣,根本就是將球員物化的奴隸買賣制度!

更有甚者,這樣做,根本是在傷害球迷的感情。比如,以前愛烏及鳥,支持王建民,也會支持洋基隊,一天到晚祈禱它贏,可是現在,變成反過來,要詛咒它輸。這不是比以前說他是燒殺擄掠的土匪,現在說他是失散多年的慈祥娘親一樣,更教人精神錯亂!

所以,棒賽文學可以往這更深層的一面去挖掘,寫王建民打破大聯盟陋規,由台灣人去搞美國的命,這樣就粉精彩了!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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