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每個人八字不一樣,有人寫作是當明星,有人寫作是當修行,但一般而言,九成八的創作者是在泥淖裡爬行,爬向一個不知是否可以藏諸名山的目的地?
據我所知,很多創作者,並不是外界形容的那樣,只是猥碎追逐獎盃的獎金獵人。像漢辰、貓印子、富澧都回學校念文學院,一把年紀的人,念文學院要死喔,能賺錢嗎?
除了熱切的理想之外,又有誰可以放棄既有的收入,這樣去實現一個夢呢?對勇於犧牲、敢於築夢的人,我們應該給他們更多尊敬!
我經常從得獎名單中,抽樣閱讀他們的作品,我心目中也有些名單,而事實上,出版社老闆、副刊主編、文評家,可能也是這麼做吧。
我之所以這麼做,原因很簡單,一個名字要留下來,必須有兩個基本條件:質要精、量要多;另一個主要條件是:要有正確的創作理念。(很多人告訴我另一個條件:文壇交際學,關於這點超乎我的研究範圍,就不討論了。)
什麼是正確的創作理念——您的寫作目的什麼?跟做其他行業一樣,有追求圓滿的絕對熱忱和投入、堅定實踐的願力、以及在這個過程中忍受挫折的能力。
至於文學獎,就像電玩遊戲途中得到的寶物,它會增進您的能量和功力,有助達到目的,但不是目的的本身——我相信,將來沒有一個人會因為得到最多文學獎而被歌頌,相反的,說不定他還會被當成一個倒因為果的錯誤範例來研究。
我大學就開始寫作得獎,但畢業後至三十六歲這段期間,因為工作繁忙沒有寫出像樣的作品,後來我知道,我必須在事業跟寫作間做一個抉擇。
有人疑惑:「長期從事寫作的人,如何兼顧工作娛樂生活和持續性的創作」,我的經驗是,九成八的人沒有這個命!
以我為例:這十年來,我出了十本書,在五個地方寫過專欄、在報刊連載過一篇長篇小說節錄版,三篇中篇小說。但另一方面,我現在負債三十萬,我女兒兩顆門牙要矯正了,我籌不出錢,我老婆之前跟我抱怨,她已經好幾年沒買新衣服了,原本我還怪她不能共體時艱,現在對她,我卻只有愧疚。
我終於確定,我是那九成八之一,如果不是,就能兼顧寫作、事業,還有娛樂、旅遊,如果不幸也是,那您必須做個選擇。而如果您選擇寫作,那也請做好沒錢給老婆買新衣服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