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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21:50:48瀏覽1887|回應8|推薦120 | |
某日,一位濃妝艷抹、身材姚窕看似四十出頭的熟女來到我辦公室,我就姑且稱她為A小姐吧! 起初~她說話有些吞吞吐吐地…還帶有一點難為情的臉色,聽了半响,我才意會出她是想要告一名醫生涉嫌醫療過失。 記憶中,我曾處理過幾件醫療糾紛的個案,有牙醫拔牙拔出了問題,導致病人嗅覺喪失;有皮膚科醫師誤診病情,沒有對症下藥延誤病人康復;也有醫院復健師診療過程中對女病人性騷擾等案例。這些被指控的醫師中,也不乏上過電視叫得出名子的名醫。 今天這位A小姐到我辦公室來請求協助,是要針對台北東區一家知名的整型診所醫師提出醫療過失的求償。她操著一口台灣國語說,她到那家診所去是要做腹部的抽脂手術,手術前醫生曾向她保證不會留下任何疤痕,哪知動完手術後,肚皮竟然長出了【蟹足腫】。 註:蟹足腫,白話一點的說法,就是『過度肥厚的疤痕』。 外表看來是個肥厚突出的紅色增生肉牙組織。 她接著又說,醫師不但不認為是他的疏失,還推說是她個人體質的因素所致,不是他能力範圍內所能控制的風險,這種手術前和手術後的態度180度大轉變,真是把她給氣死了! 由於雙方各執一詞,初次協商沒有交集,但她既沒有醫療或法律方面的專業,也沒錢可以請律師幫她打官司,所以A小姐最後聽從了朋友的建議,希望透過調解的方式,看看能不能經由調解委員的調解,把這件事給善了。 印象中,當醫生與病人發生醫療糾紛而對簿公堂後,醫生大多會委任律師出面處理,少有親自面對病人或其家屬進行法律程序的。不過~今天這個Case,醫生倒是親自到場參與糾紛的協調,並未委託律師出席。 更令人深感意外的是~經由調解委員一番折衝尊俎後,才約莫半個鐘頭,竟然促使雙方達成共識,調解成立了呢! 醫生不僅同意退還A小姐抽脂手術的費用,還願意再付十萬元給A小姐做為補償;不過A小姐必須另行簽署保密條款,保證此事就此結束,從今以後不會再對外發表任何有關本案的內容。 A小姐對於這樣的結果感到滿意,連聲向眾人稱謝,她從那疊十萬元的鈔票中抽出了數張,想要表達她的謝意,但被我及調解委員所婉拒。 事後,我很好奇地問調解委員,他是怎麼讓這件事平和落幕的? 調解委員笑笑說,整件事~在他聽完雙方的陳述後,他就打定主意,此事絕不能從醫生有沒有醫療過失的方向去協調,而是要從人性的角度去思考解決的方案,否則雙方各執一詞的結果,最後必然訴諸於法。 委員說,原來A小姐是一名【性工作者】,她之所以要去整型診所動抽脂手術,無非是為了要讓自己能在這個對外人難以啟齒的行業裡更有「競爭力」,哪知手術結果不如預期,反倒在肚皮上留下了難看的疤痕。 註:據維基百科解釋,性工作者有兩重意思:狹義的性工作者是指為不特定對象提供性服務以獲得報酬的人;廣義的性工作者則包含在色情產業中表演性行為的人。 調解委員又說,聽完A小姐說明原委後,他於是轉過頭來跟醫生說,如果這件事情不管是打官司或是A小姐透過媒體控訴,在在都會對醫師名聲和診所形象造成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何況請律師打官司也要花錢的,不如就此解決。這位醫生幾經思索,最終同意了委員的建議,也讓此事有了一個較理想的結果。 其實這件案子,只是我平常處理的許多案件中的一件。這個禮拜,我還有四十幾件案子要處理,然而每個案子的背後,其實都有一個不為人知的故事,呵…呵…法蘭客說給你知道。 法蘭客最新力作: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2015年1月出版‧請向各大網路書店平台訂購 其他著作:法律保護誰? 2012年出版,已三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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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