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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罪?」是否可「撤銷(回)?」告訴?
2009/11/03 17:40:16瀏覽239591|回應65|推薦10

AB是好朋友,因細故反目成仇;但B較衝動,出手打A成傷,A於是對B提出傷害告訴。經B的家人向A請求高抬貴手,拜託放B一馬,A也念及往日情份,想要撤銷告訴,卻發現檢察官已經提起公訴 

A上網搜尋相關知識,發現答案眾多,而且似乎都言之成理,不知哪種說法才是對的? 

有的說公訴罪是無法撤銷的。 

也有說只要案件送達檢察官時,在檢察官未提起公訴前,向檢察官提出「撤銷告訴狀」就可。 

也有人說告訴人直接拜託檢察官撤銷。 

或者是說請偵辦員警吃案不要送…… 

那麼到底~
1.
公訴罪是否可撤銷告訴? 

2.若可撤銷告訴該怎麼做? 

3.若不可撤銷告訴,那麼A該如何做可將對B的傷害降至最低? 

4.若可撤銷告訴,或是A最後表示不再追究的話,但B卻不領情,還想反咬A一口,告A誣告詐欺,這樣會告的成嗎? 

回應: 

您的問題點很多,但問題若建立在一開始就不太正確的基礎上,回答者的答案就很難是正確的結果,合先敘明。 

 【第1個問題,公訴罪是否可撤銷告訴?】

按「公訴」二字是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一審的第一章「章名」,在公訴章下,又分為三節,第一節是有關「偵查」的規定、第二節是有關「起訴」的規定、第三節則是有關「審判」的規定。 

在第一節「偵查」的規定裡,有許多關於就犯罪行為應如何提出「告訴」與「告發」的規定。 

所謂的告訴,就是「刑法」所規定的「告訴乃論之罪」,必須由有權提出告訴的人才能提告,並請求檢警偵查的意思;所謂的告發,就是「刑法」所規定的「非告訴乃論之罪」,任何人均得提出告發,並請求檢警偵查的意思。 

準此,不管是告訴乃論之罪或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251規定,只要是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就應提起「公訴」。 

(當然,告訴乃論之罪還必須建立在有告訴權人業已提出告訴的前提上)

被告因犯某罪而被檢察官起訴,起訴被告所援引自刑法其他特別刑法法條的罪,就是一般人所稱的公訴罪 

換句話說,檢察官提起公訴的所謂公訴罪本身,並沒有特別去區分犯罪的類型一定是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之罪 

所以不管本案是不是告訴乃論,只要是被檢察官提起公訴的通通都稱為公訴罪 

至於提起公訴後,能不能撤銷(正確用語應為“撤回)?就要看本案是屬於前述的「告訴乃論之罪」或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來決定。 

是「告訴乃論之罪」的公訴案件才有撤回告訴的情形,而且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依法應於法院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才可撤回告訴。 

若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的公訴案件,被害人只能表示「對於被告犯行不予追究」,並沒有撤回的權利 

以上的說明,算是回答了網友關於「公訴罪是否可撤『銷』告訴」的第1個問題了。 

 【第2個問題,若可撤銷告訴該怎麼做?】 

是的,可以撤回 (不是撤銷) 告訴。如前所述,只有「告訴乃論之罪」的公訴案件才可以撤回告訴,且依法應於法院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才會發生撤回告訴的效力。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告的方法,就是寫一張撤回告訴狀,送交審判中的法院或偵查中的檢察官即可。 

 【第3個問題,若不可撤銷告訴,那麼A該如何做可將對B的傷害降至最低?】 

一如前述,只有非告訴乃論之罪的案件才不能撤回 

因為不能撤告,所以A希望對B的傷害降至最低的做法,就是向審判中的法院或偵查中的檢察官具狀表示「對於被告B的犯行不予追究」而已;最多在這句話前面可再加上一句,因雙方「係屬誤會」或雙方「業已達成和解」來作說明。 

 【第4個問題,若可撤銷告訴,或是A最後表示不再追究的話,但B卻不領情,還想反咬A一口,告A誣告及詐欺,這樣會告的成嗎?】 

大部分的情形是告不成的,在已經提起公訴的情形時,因為檢察官已在偵查程序中認為被告A有犯罪嫌疑才會起訴,所以犯案事實並非無中生有或是虛構情節被告B要反訴A誣告詐欺,較不可能 (因為檢察官也是法律專家) 

但在檢察官偵查階段,案情尚未明朗時,B要反告A誣告詐欺,檢察官是有可能受理並做進一步調查,只是誣告罪名的要件很嚴格,並不容易成立;是否另涉詐欺情節,則須依具體個案判斷,兩者沒有必然關聯,併予指明。 

無論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理由為何,本案既非無中生有,亦非憑空虛構事實,甚至也不是要故意入人於罪的話,本來就不會成立誣告罪,想來B要告A誣告,應該是告不成的。 

也請B三思,畢竟珍惜司法資源,人人有責。

~感謝好友的愛護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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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f
2016/03/29 16:46
你好,我是44樓的小f

如果是社會局提告的呢?(asd78451296300@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4-04 21:40 回覆:

主管機關提告,必是依法提告,要看其依據為何而定。

(通常這表示未成年當事人此時可能沒有法定代理人可以作主或代行告訴)


小f
2016/03/28 20:59
我有一位朋友她與他男友發生性行為 並且懷孕
但是男方已滿18歲 女方卻還沒滿16歲,可是快要滿了
兩人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並沒有所謂的強迫性
現在社會局已介入,說明這是告訴乃論,公訴罪
那請問該怎麼做才能將男方那方面的傷害降到最低
該怎麼做才會比較好?
或是該怎麼辦才能撤回告訴?


(asd78451296300@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3-29 09:44 回覆: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罪屬告訴乃論之罪,若男方已被提告,那要看是誰提告(未成年女方父母?還是社會主管機關?)?告訴人希望此事如何善了(賠償?或其他條件?)?以及男方針對這件事,有無能力解決(付起賠償責任?或承諾其他告訴人所提的條件?)?

你關於本案事實的說明較為簡略,提問的問題範圍又過大,建議你就本人上述意見進一步了解,並提供給當事人及關係人作為思考解決問題的方向。

以上說明~請參酌


Nora
2016/01/19 15:40

你好,近日來我捲錄了家人的爭紛

-----

父親跟繼母因為卡債問題信用破產,使用我的名子去買了房。

後來他們因為小孩都長大離開了家,不想要住的這麼大間而把房子賣掉,賣房所得就理所當然地進到我本來房貸的銀行內。

這邊前提是,我從來沒有去使用這些有他們的錢的戶頭,賣房的時候我也早就離開家裡到其他縣市了。

----

前陣子一直跟父親有摩擦的繼母以要看商品的名義來要我上去找他,但實際上卻要我去銀行把錢轉入他父親的帳戶中。

說這筆錢是他媽媽遺產留下,他想跟爸爸離婚了所以要把錢轉出,還讓我結清了帳戶。

後面還開車載我北上去坐車,中間說著他怎樣被對待、我知道這錢是他的吧?

過程中我沒想說甚麼話,只隨意嗯或是不出聲帶過。

----

晚上父親來電知道了錢被轉出,就立刻來把我載上去一大早等銀行開拜託銀行先把錢扣住,然後去報案。

父親要我報案報的是:詐欺

且警方已開出三聯單開始偵辦。

後面繼母得知她告訴我,我在知道這錢是他的情況下還提告,我這樣上法院會變成是誣告。

-----

我想請求解答:

錢的事情我是的的確確不清楚詳細歸屬誰,那筆錢是存放在我的名子下。

我跟父親和繼母的關係很平淡幾乎不會特別去關注他們金錢上的事情,

繼母以看商品名義讓我上來,對我講說那筆錢是他的她想離婚,要求我把錢轉出到他父親戶頭中。

再來是我爸認為那錢並不是全部都歸屬於繼母,要求我去報案並對繼母提出詐欺告訴,好讓戶頭的錢先凍結不能領出。

倘若在車上繼母所對我說的話一直強調我知道錢是他的吧? 而我沒想太多的隨口答覆讓他錄製下來去當證據。

但我本人是真的完全不知道他們金錢的任何事情,提告報案也是不懂法律聽父親說可以撤案,猶豫中他直接向警察說提告,案件就開始做偵辦。

看了您的文章得知誣告並不是這樣容易成立,審查是很嚴格,很想大概了解我這樣是否在法庭上會成立誣告罪?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1-22 23:58 回覆:

誣告罪名會否成立?要看告人家什麼罪而定?

你父親要你去告繼母涉嫌詐欺?那麼事實真相為何?而你父親又是要你如何去提告的?

你父親有無涉嫌教唆的問題?凡此~你對兩位長輩金期往來的關係都不清楚的情況下,我又如何給你一個清楚又明確的答案?

你在本案中的角色可能是關係人或證人,繼母可能是嫌疑人或被告的身分,但詐欺罪必須有施以詐術的行為,你的留言中~我也看不出任何有關詐術行為的描述?

建議你們這種涉及金錢糾紛的家務事,將來到了檢察官那裡開庭後,檢察官通常會請當事人好好的調解委員會去調解,希望各該當事人可以理性溝通,誤會冰釋,在各退一步的前提下,好好把握調解的機會,把問題釐清解決為上。

以上說明~請參酌


Ting
2015/10/17 23:57
你好不好意思打擾了⋯
也想要詢問一下有關侵佔公款的問題:
結婚後一直在公公的工廠工作,
原本公司的帳目跟會計實務相關都是二嫂在處理,
她從來不讓我過問有關帳目的細節,
包括開立發票、支票、還有其他的勞健保稅務事項以及薪資轉帳等等,都她自己處理,
她只有對公公報告而已其他的人都不能看,
到目前為止已經六年了⋯
日前因為公公生病之後帳目看不清楚,
沒有辦法跟她核對支票資料,
偷偷得拿給我叫我核對應收及應付帳目,
我發現大約有八年的時間的支票都跳開,
每月都有開立沒有應付帳目廠商的支票,
因此我請公公去跟銀行調閱支票的入銀行交易紀錄,
發現非常可怕的是⋯那些都是沒有開抬頭的支票,
直接背後簽名及填寫帳戶號碼存進入她個人的帳戶,
截至目前為止被我查到的金額已經高達一千兩百萬台幣⋯
後來事情說開後她跟公公裝可憐要公公直接六百萬給她,
不要讓她老公(二兒子)知道,
說她會還剩下的六百萬給我先生(小兒子),
公公念在她結婚二十年都很辛苦工作和帶小孩,
且還是自己的媳婦,口頭答應要把六百萬可以給她,
但是其他六百萬要轉帳給小兒子,
結果還沒有還完⋯前幾天她跟二兒子去辦了離婚手續,
然後又回來請公公簽切結書,內容是;:
「只要她還完公公說要給我先生的六百萬後,
就不可以再針對這件事情對她提告」
她都離婚了還想要把六百萬帶走

請問:
1.這樣的切結書是有法律效應的嗎?是不是簽了之後,追朔期內就真的不能再拿出來提告?
2.她已經離婚了所以是否不算是親戚或是直系親屬是否就不能以「告訴乃論」處理?
或者她是公司會計,本來侵佔公款就是要「非告訴乃論」處理呢?
問題在於當初她犯案的時候還是媳婦的關係,
如果他們兩個又合好再結婚的話又該怎麼辦?
(公司在兩年前已經把她先生改成負責人)
4.我先生這幾年來是股東,是否也能對她提告?
5.像這樣子的侵佔公款可否用「告發」而不是用「告訴」論?
6.如果還了錢,公公放棄民事求償的話,刑事是否還是有刑責呢?

不曉得告下去的話是否會調出她所有的銀行存入公司支票的紀錄⋯一定不只一千兩百萬的⋯
(lover_raymond@msn.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10-19 23:14 回覆:

1.這樣的切結書是有法律效應的嗎?是不是簽了之後,追朔期內就真的不能再拿出來提告?

A.切結書是單方的意思表示,切結的內容為何?本人不得而知?若無受詐欺、脅迫之情事,亦無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強行禁止之規定,例如同意拋棄對該媳婦特定的債權,當然還是會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然而本案侵占之標的似為公款,非公公私人財產,因不知切結內容為何?故也無從判斷其效力。

至於行為人若另涉嫌犯罪觸法的部分,是沒有所謂切結之後,就不能提告的規定或說法。若所犯係非告訴乃論之罪,例如業務侵占,追訴期內,任何人仍可依法提告。

2.她已經離婚了所以是否不算是親戚或是直系親屬是否就不能以「告訴乃論」處理?
或者她是公司會計,本來侵佔公款就是要「非告訴乃論」處理呢?

A.就留言所示,本案似為業務侵占,非親屬間之侵占關係,故本人認為犯案時,有無翁媳關係,似非重點

如果他們兩個又合好再結婚的話又該怎麼辦? (公司在兩年前已經把她先生改成負責人)

A.假設的問題,既然未發生,在此就恕不予評價了

4.我先生這幾年來是股東,是否也能對她提告?

A.非告乃之罪,也就是一鞍人俗稱的公訴罪,任何人均得依法告發,已如前述。

5.像這樣子的侵佔公款可否用「告發」而不是用「告訴」論?

A.如前述

6.如果還了錢,公公放棄民事求償的話,刑事是否還是有刑責呢?

A.當然有~

不曉得告下去的話是否會調出她所有的銀行存入公司支票的紀錄⋯一定不只一千兩百萬的⋯

A.檢警有調查犯罪事實,發現真相的義務,這部分~本人就無從回答囉!

以上說明~請參酌


tab
2015/09/22 19:09
請問一下我在網路上買手機 對方沒告知是大陸山寨機 面交易後我拿一隻手機在貼錢換取 回到家發現是山寨機對方退還錢並沒有把手機還我 請問我可以提告嗎(cancerkbgm@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9-24 14:10 回覆:

你在網路上買手機,對方沒告知是大陸山寨機

面交易後我拿一隻手機在貼錢換取

回到家發現是山寨機

對方退還錢並沒有把手機還我

請問我可以提告嗎?

A.你的問題,老實說我看了好幾遍,不知你是買手機?(買到山寨機)

還是賣手機?(因你最後又說對方手機沒還你?)

請你依時間順序重新說明清楚來龍去脈,才好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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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21:23

法院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但對方是告殺人未遂,但於法院審理調查事實後 認為僅有普通傷害,

那這樣情況下 撤回告訴是如何進行呢? (已有和解)  

另外  撤回告訴成功,但如有被羈押 這樣能算冤獄賠償嗎?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8-12 20:25 回覆:

法院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但對方是告殺人未遂,但於法院審理調查事實後 認為僅有普通傷害,

那這樣情況下 撤回告訴是如何進行呢? (已有和解)  

A.對於告殺人未遂,你所謂的對方指的是被害人還是起訴此罪的檢察官?

若是檢察官也依被害人所陳事實及調查結果以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一審法院只認係傷害既遂,就視一審言辯終結前,被害人有無因和解而具狀向法院撤告而定。

撤回告訴成功,如有被羈押 這樣能算冤獄賠償嗎?

A.未必吧!又不是判決無罪確定。

這部分可能還要看法官傷害既遂的判決主文如何記載?以及檢察官或被害人有無請求上訴?判決是否確定而定。


金地瓜
2015/07/18 14:44

您好 弟弟是房東..因為房客未繳費也一直不出面

所以衝動之下斷電後他們報警說要告妨礙自由

請問這會成立嗎?在我們有line傳訊息的通知下(己讀)??? 

(peisun7@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7-21 11:38 回覆:

房客未繳費,是指未繳租金?

斷電是 台電公司因用戶未繳電費而斷電?(基本上,不會成立犯罪)

還是你們自行斷電?(要再進一步判斷有無強暴脅迫等要件)

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中的強制罪名,要件之一是妨害他人行使權利,但必須有 "強暴脅迫" 的事實,

請斟酌事實狀況與上述罪名成立要件,判斷有無觸法之虞

本案既因租賃糾紛而起,即便當事人提告,將來檢察官也會先請當事人先去調解

建議雙方不妨現在就透過當地調解委員會調解,將租賃糾紛做個妥善的解決

以上說明~請參酌


11
2015/06/15 01:25
我是 37樓. 11

目前的情況是卡在我都已經要還錢給他們。
但是用匯款的,就也一次沒拿到和解書了!
所以才想說要當庭在檢察官面前把錢都還了!也可以拿到和解書!
已經開好幾次了! 覺得都在浪費時間!
我如果打給書記官會有用嘛?(傳他們來開庭)
如果像你說的調解庭 是我自己去找,還是要怎麼做呢!
謝謝你的回覆喲!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6-17 14:12 回覆:

如果打給書記官會有用嘛?(傳他們來開庭)

A.最好是具狀陳報,也就是寫份陳報狀,表明你希望與對方和解的意願,請檢方能傳喚對方出庭,以利解決。光是打電話要書記官配合你的請求,可能不太容易。

如果像你說的調解庭 是我自己去找,還是要怎麼做呢!

A.如果你有對方的聯絡地址,就按規定到對方住居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會去聲請調解;如果沒有,就要問對方是否願意調解,請其提供地址,調解會要有姓名及地址,才能寄發開會通知予當事人,排訂日期、時間,請其到場調解。當然,對方也有權決定是否同意調解。

再者,開偵查庭時,也可請檢察官將本案民事部分轉介至適當的調解會調解,檢察官會聯絡對方有無意願後,再決定是否移由調解會協助處理。

目前實務上的幾個做法,說明如上,請參酌


11
2015/06/13 17:02
請問詐欺罪 , 我是被告 , 已經開兩次庭了
我有還其中一人錢,之後檢察官要我跟他要和解書,對方不認帳了,根本要不到
然後我有問檢方 傳原告那幾個來,他卻說他們住太遠所以就不傳他們來。
請問我可以要求當庭還清和當庭簽和解嘛?該怎麼做呢?有什麼流程嘛?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6-14 15:58 回覆:

你的要求必須被害人同意才有用,一般檢察官就民事部分都會轉介到調解會去調解,除非被害人當庭表示願請檢察官主持公道,檢察官也認為可行時,你的請求才有可能獲得實現。

否則就只有請你自己透過調解會去把對方找出來調解,白紙黑字寫清楚,對你才有保障。

如果被害人不願配合所請或不願意出席調解,將來檢察官若真的起訴你,你還是有機會當庭再向法官提出試行和解的請求。畢竟變數是在被害人這邊,總要被害人願意才行。

以上說明~請參酌


Bobo
2015/01/29 20:02
請問,A和B是親戚,在自家人的喜宴上因A喝醉發酒瘋,失控的狀況下B打了A幾巴掌!事後A就告B傷害罪!
畢竟是親戚,有辦法撤銷嗎?還是這也算公訴罪!謝謝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1-30 09:39 回覆: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如果雙方可以和解,告訴人是可以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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