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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23:06:40瀏覽2651|回應1|推薦11 | |
凌晨3點,阿霞拎著V8攝影機順著扶手摸黑拾階而上,她的一顆心噗通噗通地跳著,彷彿隨時就要從嘴裡蹦出來似的…… 阿霞從沒想過~回自己的家,竟然像個見不得光的賊一樣,得要躡手躡腳、偷偷摸摸地上樓。 說到這個「家」,阿霞對「家」的概念,是最初她和阿旺兩人二十多年前結婚共組的「家」;婚後隔年,她倆有了愛的結晶,還一舉懷了對龍鳳胎,羨煞當時不少旁人,這時的家~是個4口溫馨甜蜜之家;二十多年後,孩子們都大了,出國唸書的唸書、工作的工作,這個家又再度成為了兩人世界,只是兩人世界裡的「家」,這時竟然沒有她的份!自己男人竟然背著她和一名叫阿麗的女人住在一起。 阿霞想著想著,不覺間已上到了雙拼公寓的3樓。伴著急促的喘息聲,她已分不清是因為自己上了年紀爬了3層樓的關係,還是基於此刻即將採取的行動而感到緊張的緣故。 剛才要上樓前,杵在公寓樓下的兩個警察跟她說: 「因為這間房子是登記在妳先生的名下,我們沒有搜索票,不能陪妳上樓,妳必須自己採證,萬一有什麼突發狀況,妳就立刻下來,我們會在這裡等您……」 天啊~阿霞覺得自己好無助!日前去派出所報案的時候,警察不是跟她說會全程保護她的嗎?為什麼到了現場以後,說法又變得不一樣了呢? 想到這裡,禁不住一陣鼻酸,阿霞眼淚差點奪眶而出,她從口袋摸出了備份鑰匙,一手拿著V8攝影機,一手將鑰匙小心翼翼地插入鐵門的鑰匙孔中,動作很慢、很輕,輕到她只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及喘息聲,深怕一個不小心,發出聲響,一切就前功盡棄…… 回想到派出所報案的那天,警察愛理不理的態度,讓她覺得很受傷! 「您有什麼證據證明您老公和人通姦?」值班員警問。 阿霞:「有,在這。」 阿霞從包包裡摸出了一個塑膠袋,裡頭隱約看得出是兩件......。 值班員警皺著眉頭問:「這是什麼呀?內褲喔?」 阿霞:「你要證據,這就是證據。」她接著說: 「諾~一條是我老公的,一條是那賤人的。你看,上面還有他們倆人的毛髮,絕對假不了!我要告他們通姦……」 這可是阿霞趁她老公阿旺和阿麗不在時,當天下午偷偷潛進公寓房間裡頭帶出來的。 「這樣喔!」值班員警面有難色的說: 「吼~光這樣是不行的啦!這樣告不了通姦罪的啦!起碼得要有人看到或拍到他們睡在一起的照片才成……這樣不行的啦!」 阿霞只聽到警察左一句不行、右一句不行,噙著淚水又問:「那你告訴我,我該怎麼做?要抓姦也行,我可以帶你們去……」 值班員警想了想,便從值班台起身走到後頭的辦公室,和其他同事討論了一下,沒多久這位員警出來跟阿霞說: 「這樣好了,妳看怎樣?妳把時間講好,我們派兩位同事跟妳去現場了解一下,必要時也可以保護妳的人身安全,這樣好不好?」 阿霞不知道這樣好不好,她原以為那只塑膠袋裡的東西就是最好的證據,怎麼法律的規定跟她想的不一樣? 想著想著,阿霞的手可沒停過,鐵門以經開了,接著就要打開客廳的大門,這時阿霞幾乎可以聽到從房間裡傳來阿旺如雷的鼾聲。 阿霞知道,以她老公的個性,如果這麼丟臉的事情被她當場揭穿,阿旺一定會惱羞成怒揍她;但她等這一刻已經等很久了,冒著被打的危險,她一定要完成這件生平頭一次不可能的任務。 「一定要把他倆的醜態錄下來不可,好讓他們知道老娘也不是好欺負的!」阿霞這樣不斷地告訴自己,此刻堅定的信念已戰勝了她內心的恐懼。 阿霞進了客廳,掄起V8攝影機直接衝到房門口,開始猛錄…… 強烈的燈光及聲響,驚動了睡在床上的兩人。 「阿霞,妳這是在衝啥會?」阿旺一手遮眼 (因光線刺眼),一手掀開棉被,正要下床去抓阿霞;一旁的阿麗似乎是嚇呆了!整個人沒什麼反應(也沒尖叫),只是捲著棉被縮在床上。 阿霞看著這一幕,內心百感交集,她並不怪比自己年輕貌美的阿麗,要怪就要怪那個對她不忠實的丈夫阿旺,在事業有成後的今天,先是把她騙到澳洲,說是移民到澳洲置產,將來可以享受比在台灣更好的生活品質;等她和兒女們移民去了澳洲以後,阿旺又藉口要處理在台灣的公司業務,結果就這樣一去不回。 阿霞透過在台親友的多方打聽之下,才知道阿旺這一年多來就是和他的女秘書阿麗搞在一起。兩人經常出雙入對,附近街坊還以為阿麗就是阿旺的老婆,這一點~讓阿霞是可忍,孰不可忍! 看清今生今世她與阿旺緣盡情了,因此決定不再姑息,從而上演了今晚這一場抓猴大戲…… 早料到阿旺會追打過來,循著原路,阿霞三步併作兩步,從3樓直衝到1樓樓下。 短短的一段路程,她的腦海裡閃過了一幕幕的畫面……畫面中她看見她倆結婚時的幸福模樣,也看見一家人出遊的溫馨甜蜜,以及換房搬入新家的喜悅…… 直到兩位警察巨大的身影出現在自己面前,阿霞才從剛剛那一幕幕的畫面中回過神來。 警察擋住了追下樓來的阿旺,並要阿霞先上警車,阿霞氣喘噓噓地坐上警車,隔著車窗玻璃看過去,她不知道員警和阿旺說了些什麼?只見阿旺後來氣呼呼地牽著也剛下樓的阿麗回到3樓,鐵門重重地一甩,滅了燈再也沒有任何聲息…… 「嗄~就這樣而已喔?」 抓猴引起的小騷動,讓以為有好戲可看的鄰居有點失望,此時眾人也一哄而散,各自回家補眠。 不久,兩名員警回到車上,其中一名警察問阿霞說:「要回去作筆錄嗎?」 阿霞「嗯」了一聲,點了點頭。 無論如何,這最最艱難的一段,她已經熬過來了。 想著她和阿旺婚後共同努力打拼下來~那些市值上億的房產,阿霞臉上露出了一絲難得的微笑……她心想: 「當明天阿旺起床後,發現他的房產都被法院查封時,不知道他心裡作何感想?哼!」 原來早在抓猴之前,阿霞就聽從律師的建議,暗地裡向法院聲請了假扣押,以防將來官司勝訴後,阿旺早一步將他名下的房地脫產。 在回警局的路途上,阿霞知道,未來還有一段很長、很辛苦的路要走…… 「ㄟ?妳還笑的出來喔!」 警員注意到了阿霞臉上的表情,好奇的問。 阿霞搖了搖頭,凝視車外遠方,兩手緊抓著V8,在回警局的路上,阿霞不再出聲…… 後記: 通姦罪與相姦罪,在許多國家都已除罪化,連對岸的大陸都廢除了這項刑事罪名的處罰。在台灣,雖然還是刑法妨害家庭罪章中的一條罪名,但這一條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也只有配偶才能提告;且經法院判刑確定的被告,通常是判處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幾乎沒聽說有人因此被抓去關的。 配偶抓猴的目的,已不似過去純樸的年代,只是為了確保神聖婚姻的不可侵犯;時至今日,反倒比較像是商場上的交易,藉由抓猴所握有的證據,以此做為離婚談判財產分配的籌碼,或是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武器,抓猴這招嘛!~有時候,倒還挺管用的哩! 刑法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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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