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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4 18:44:00瀏覽9426|回應2|推薦3 | |||||||||
這件車禍調解案件的最後發展,結果終於出爐了,答案是「雙方就賠償金額未能達成共識,因此調解不成立」。 由於調解實務上也常常會有跌破眾人眼鏡的「劇情」發展,車禍事件的調解~不到最後一刻,往往無從確定案子能不能調解成立。 有些時候,雙方調解人馬,精銳盡出,文攻武嚇,各自使出渾身解數的絕招,最後鬥個半金 又有時候,眼見雙方就要大打出手,站在一旁的阿國有時忍不住會暗示委員如果協商無功的話,不妨當機立斷,乾脆就以調解不成結案,省得麻煩。倒是調解會的委員們一副老神在在,反過來要阿國暫勿輕舉妄動,結果十分鐘後,雙方竟然可以達成共識,調解成立。 阿國一邊打著調解筆錄,一邊聽著雙方當事人互表歉意,這裡一句「歹勢」;那頭一句「失禮」,感覺真是又好氣、又好笑! 不知這個案子之所以能夠調解成立,是基於調解委員高深莫測的調解功力?還是當事人雙方靠著自己的誠意與努力?能知個中曲折原委答案的~恐怕就只有上帝! 回到這件車禍案的後續發展來看,第二次的調解很快就結束了,前前後後花不到5分鐘! 由於被害人這一方相當堅持不再做任何的讓步,而加害人這一方只願意再「加碼」兩萬元,也就是賠付10萬元給對方,雙方落差在5到6萬之間,因此調解終至功敗垂成。 雖然調解不成,表面上的友好氣氛仍在,至少雙方沒有惡言相向、也沒有怒目相視。 離開前~他們彼此互給了對方會心的一笑,至於將來是不是換個場景,到偵查庭、到法庭~繼續周旋,互為攻防,奮力迎戰,還是繞了一大圈後,案子又回到調解會來,那就不得而知囉! 【狗尾續貂】 站在法律的第一線與民眾做第一類的接觸,需要多一點的耐心、少一點脾氣,因為每個案件都可能是當事人一生中永遠的痛! 身為調解秘書,對阿國而言~調解,不應該是把別人的案件單純地當成只是一件工作的性質來對待。 在「做中學」的過程中,阿國也累積增長更多的經驗與智慧,豐富了他自己的人生。 雖然今天這件車禍的調解,終因雙方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而調解不成立;但在同一天,阿國手邊另有11件調解成立的車禍及其他案子,讓他忙得不亦樂乎,甚至忙到連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 看著當事人願意放下心中的石頭,重新開始,從頭來過,阿國也替他們感到高興! 雖然偶爾也會看到其他人在部落格上對於調解會或調解委員的檢討批評聲浪;但阿國相信~各地絕大部分的調解會成員都是抱持著戰戰兢兢、臨深履薄的心情在為大家服務,請多給一點掌聲、多一點鼓勵,這才是促使他們進步的動力。 在阿國的調解會裡,調解委員必須自我要求,提昇自己的專業與調解技巧,不能再以扮演傳統和事佬的角色自居,如何建立一支調解菁英團隊,來為更多需要協助的人服務,才是阿國終極努力的目標,在調解的道路上,雖然阿國還看不到路的盡頭,但阿國相信~他一定會全力以赴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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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