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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的難處 4-3
2009/10/14 18:39:40瀏覽5018|回應0|推薦3

爸爸振振有詞的述說著女兒車禍所受的痛苦及如何減少求償金額的同時,他的女兒被害人則是低頭不語地看著桌面;媽媽雙手交疊胸前,坐的位置離桌子稍遠,似乎想靜觀全局後續的演變,也像是在等調解會主席進一步的裁示。

前文曾經提及~觀察當事人間的互動,有助於我們瞭解人性;然而更有趣的觀察是~

只看當事人一邊的家人互動狀況,有時也可以猜的出誰是「一家之主^^

像本案中被害人這邊都是爸爸在和對方交涉,媽媽又坐在離談判桌較遠的位置,她和她先生之間還隔著被害人女兒

阿國從頭到尾都沒見她女兒就車禍賠償有表示過任何意見,很合理的推論就是~這家人是爸爸說了就算,爸爸是一家之主

換句話說,被害人這一邊只要能把爸爸搞定」的話,這件車禍賠償就有調解成立的機會。

至於加害人這邊說話比較「大聲」,口才也相當不錯的姐姐,雖然稱不上是一家之主(因為爸爸有時候等女兒講完一個段落後,還會應聲附和個兩句),但也差不多是由在主導啦

畢竟爸爸現在是失業中,弟弟是待業中,是家中唯一有固定收入,可以幫家中撐起經濟的人,說話比較「大聲」,也是人情之常。

何況姐姐不只一次提到,弟弟的事,不出來幫忙(意思是說,她願意替弟弟賠償對方的損害),就再也沒人可以幫他了。

聲請人(指加害人這邊,您們現在能力範圍內可以賠償對方的金額是多少?可不可以再說明一下?

這是阿國主席聽了雙方的陳述之後,第一次發聲。

主席特別強調「在能力範圍內可以賠償對方多少?」這句話,技巧性地迴避掉了依法辦理、照章行事的法律思維,從的角度切入,是很符合人性並顧及當事人尊嚴的說法,值得肯定。

順著主席的話,這邊姐姐接著說道:

我一個月的薪水只有3萬多,父親失業,弟弟還沒找到工作,我們日子也過得很辛苦,拜託您們!我們真的沒有能力負擔您要求的金額,……我把存摺都帶來了,您們可以看看我戶頭裡只剩幾萬塊錢,再不信的話,您們也可以去國稅局查……

姐姐從包包裡拿出了存摺,擱在桌上,點頭如搗蒜,態度更顯卑微,接著又說:

我現在能夠拿得出來的錢大概5萬多,剩下的缺口,可能要去跟人借或是請您們讓我分期,……

阿國這一路聽將下來,姐姐要幫弟弟解決車禍賠償的這個忙,似乎是幫定了,於是我問:

這麼說來,假設您們賠償金額談出共識的話,您是不是願意擔任連帶保證人,和弟弟一起負連帶賠償的責任呢?

當然願意!我們真的是很有誠意。姐姐回答。

我也可以連帶作保啊!您把我們的名子通通放進和解書裡,我們簽字,都沒有問題。

這時加害人弟弟的爸爸也答腔了,他接著又說:

這樣好了,如果X先生(指被害人父親)同意的話,我再想辦法,湊到8萬塊錢,取個整數,討個吉利,這樣子好不好?

…………一秒鐘……兩秒鐘……三秒鐘…………

在你言,我一語的接連對話後,現場突然安靜了三秒鐘

大家可別小看這短短的三秒鐘,有時那可是很尷尬的三秒鐘。

8萬塊錢,取個整數,討個吉利,這樣子好不好?

看看現場冷掉的情形,顯然不好! 

似乎這時大家不約而同地都把目光集中到調解主席阿國的身上,想聽聽他們的意見,也像是拜託他們能不能出個聲音好儘快化解當下的尷尬。

這個樣子嘛!阿國已搶先在主席之前回應道:

嘖!賠償金額的落差還是有段距離,X先生這邊都已經降到15了,調解會的立場很難再要求他們再做讓步。而您們家長又是那麼有誠意地想幫弟弟解決車禍的問題。真的~我也不好表示什麼……

為了不讓事情在這個賠償金額上打成「死結」,阿國岔開這個話題,接著說:

弟弟,你看看~你姐姐跟爸爸是多麼愛護你,他們都在想辦法幫你解決問題。畢竟你都已經成年了,照法律規定,這本來不干他們的事,他們都還願意伸出援手當你的連帶保證人,如果這件事能解決,您將來要好好孝順爸爸,還要好好謝謝你姐姐喔!

阿國這話是說給兩邊家長聽的,總不會有人說他這樣子講不對吧!

所謂「力不可用盡,勢不可用絕」,眼見當下是無法就賠償金額總數達成共識了;但也不能一直僵在那裡,於是阿國主席作個裁示……

報告主席,我看雙方其實都很有誠意要解決問題,現在時間也晚了(差不多花了快兩個鐘頭調解),是不是讓大家回去再想想看,開個家庭會議什麼的,改約個時間,下次再來討論,您看怎樣?

這番建議,當事人彷彿如釋重負,並開始陸續收拾桌上的資料。主席見機不可失,當即告知雙方:

那我們就安排下個禮拜同一時間,再過來進行第二次調解好吧?

對了!主席提醒雙方家長說:

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如果您們這段時間有私下進行協商的話,萬一還是沒有共識,就打電話到調解會來跟秘書說一下,這樣大家就不用請假再跑一趟;當然~希望大家都能談的成啦!

終於~雙方陸續拖著疲累的步伐離去,雖然最後調解結果如何,猶未可知,但總算沒讓原先擦槍走火的場面失控。

畢竟被當事人說「委員調解不公」是件很難堪的事,調解會也不想「公親變事主」,因此在個案危機的處理上,調解委員會的成員也常要發揮互助合作的團隊精神,並多方為當事人設想問題解決的方案,才算無愧於本身的職責。

本件車禍調解是源自真實案例改編,結果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調解的難處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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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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