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客你好:
我在○月○日晚上出了車禍,我騎機車直行,對方開車在對向車道直接左轉至我右方巷子,當晚路面濕滑,我因對方突然轉向衝過來而煞車不及,機車直接滑倒,我也受傷。對方未報警,也未留在現場就把車開走,我被送醫後,警方有到醫院製作筆錄並開給我事故登記聯單。
後來警方有查到對方完整車牌,但監視器什麼的都沒有,因此欠缺最直接有力的影片佐證車禍當晚事發經過…
本人因為傷勢嚴重,住院多日才出院休養,後續尚須回診觀察。
對方有到分局製作筆錄,他跟警方說,他並沒有與我的機車發生碰撞,認為是我自己滑倒,所以才開車離開。
我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後,上頭記載雙方都未到案說明,所以不予初判,對方資料則只有車號…
問題一:初步分析研判表可以請警方再分析嗎?
問題二:我決定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請問我應該怎麼做?該準備什麼?
問題三:這種情況,強制險可以申請理賠嗎?
問題四:如對方要談和解,肇責怎麼分擔?我要如何要求賠償?
留言敬悉,在此敬覆如下:
問題一:初步分析研判表可以請警方再分析嗎?
A.除非警方有明顯誤寫、誤算的錯誤,否則初判表通常不會重製或有所謂再分析的初判表。
問題二:我決定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請問我應該怎麼做?該準備什麼?
A.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基本上就是要有警方製作的交通事故相關資料(例如:登記聯單、初判表、現場圖等)及驗傷單或診斷證明...
對方陳稱是你自摔與其無關;但依你所言,你是為了閃避該轉彎車輛,避免直接對撞故而採取的「緊急避難」行為。
然而~導致摔車的原因究係天雨路滑?抑或是車速過快?或是行經路口未減速慢行?或是未注意車前狀況等情形所致?凡此種種,皆尚有討論空間。
問題三:這種情況,強制險可以申請理賠嗎?
A.可能要先證明車禍原因非出於單一事故的自摔,而係為閃避對向轉彎車輛所致,基此前提下,才有可能透過對方汽車所投保的強制責任險來申請醫療給付的理賠。
問題四:如對方要談和解,肇責怎麼分擔?我要如何要求賠償?
A.對於警方初判表所載結果不滿,只能申請鑑定;或是透過提告過失傷害後,由將來偵辦的檢察官送請「車鑑會」進一步鑑定責任歸屬。
至於要如何與對方談和解,肇責怎麼分擔?要如何要求賠償?,請參閱本人部落格﹝車禍處理系列﹞相關文章或《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此部分的問題範圍過大,無法在此一一說明,諒察!
以上說明~請參酌
祝 否極泰來
法蘭客 新作
《出車禍了!然後咧?》2017年8月出版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法律保護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