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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4 21:12:59瀏覽415|回應1|推薦6 | |
這幾天都去圖書館讀書,我是個死重考生。還是大一讀一半那種。 但我很高興我否定一般社會價值而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 我會努力考上我超想讀的系。
我過了一段渾渾噩噩的日子。但這期間,有了小說,渾渾噩噩這個形容詞就不能用,因為我總是灌注比考聯考還巨大的精神在寫小說上。 比解數學題還艱鉅,但無疑是快樂數倍。 一種想要寫出好作品的創作慾每天都在咆嘯,努力思考怎麼寫比較好。 因為這一年不是打工、就是在家、要不圖書館,我過著「很一個人」的生活。但我並未因此感到多苦悶,因為我的腦袋裡裝滿了熱血(熱血過多不好!很容易睡不著!所以我常常一夜沒睡就跑步去碧潭,還遇到賴品旋在練功、齊好在打賴品旋)的夢想,有如美國說故事大師史蒂芬金十九歲時的個人意氣風發的自信--別擋路!史蒂芬來也!我也想借來意氣風發一般--豁燃來也!請讓路!(禮貌性的) 不過我最最高興的還是對於自己寫的小說越來越有自信。 不用看著別人的小說懷疑自己。 只要認真去寫,認真去想,認真去磨練,認真多看好書、好電影、好動漫,我就會進步。 創造一個故事,寫一部小說,就像畫家畫畫、歌手作曲那樣,有這個才能,做得愉快有意義,自然會想一直玩下去。 我有一個網路認識的女性創作朋友。 剛考完國中基測。人生的第一部小說要出版了。 她說了一句話。 這句話大家都聽膩了。但多少人真正用雙手來實踐字義? 堅持就一定會成功。她如是說。 這個小妹給了我很大的勇敢與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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