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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3 22:27:57瀏覽389|回應0|推薦16 | |
寫網誌透透氣。 現在正在寫的我的功夫女友,我承認名字是化用現下最流行的故事名:「我的XX女友」而來,但一個我的故事的名字通常一盤據了腦袋,就怎麼也無法輕易揮去,這是我的龜毛。 我故事取名一向靠第一靈感,沒有什麼要將名字取得超屌的偏激想法,以後我的小孩出生,大概也會超快就將他冠上第一時間想出的名字吧。(其實以前想過將來小孩的名字,但沒記下來,忘了) 我的功夫女友,沒聽過吧,呵呵。 但它是科幻片。當然也有超精采的功夫打鬥畫面(這我自認我設計的紙上功夫或戰鬥非常別具一格)。 一開始的開場非常普通,但由於我太喜歡品旋和齊好(肢離的男女主角,繼續挑戰新劇的大棟樑),覺得一開始樸素、生活化地去看電影的開場非常適合他們,而且我滿喜歡故事開頭風平浪靜,越往後看越發驚濤駭浪,這才有倒吃甘蔗的感覺,而不是一路激情到底。但往往讀者都以第一篇的精采度來取決要不要繼續看下去的選擇(我自己是這樣,所以有點以偏概全,若說錯請見諒),我希望讀者有耐性陪我繼續下去(我寫、你看囉)。 我在BBS有一個忠實讀者(也就是不管我怎麼寫他都會看的那種強人,我超佩服他),聯網我不知道,但我寫故事,只要有一個讀者,我就會繼續寫下去,而那最基本的一個,就是我自己,所以我還會寫。 我的功夫女友,揉合功夫和科幻,我自己覺得很酷,搭配上我自己慣喜歡的懸疑寫法,簡直就是一盤好菜。 呵呵,抱歉啦,老王自誇是我的壞毛病。 但我替自己欣慰的是,我這次非常認真地在查資料,而不是不懂也懶得查,靠自己亂想像,這樣很危險。 這樣慢慢進步,我覺得很好,也許我現在可以強逼自己寫出超哲理又超華麗字句的文字,但那又如何,這不是現在這部小說的第一人稱男主角的個性,也還不是現在我喜歡的風格,我還沒真正滿二十歲(實歲),請叫我小孩。 賴品旋和齊好他們太逼真了,像是要挑脫紙上的束縛,跑到真境似的,我不由得再次讓他們擔當男女主角的重任。但我的功夫女友是獨立故事,他決對不是肢離的續集,跟肢離沒有什麼關係,就只有人物加碼演出而已。 品旋成熟了,仍舊膽小。 齊好成熟了,仍舊天真。 我真的很喜歡這兩位我自己創造出來的人物呀。
由於這部小說的架構滿龐大,讓我滿傷腦筋,這傷腦筋的意思就是花超多時間在思考。 但我希望用創意取勝,一個好的故事,一定要鑲嵌一個好的創意。 其實現在寫這部有點太自不量力了,因為這故事的創意等級簡直有好萊塢科幻片般強(我自認啦),但那又如何?我現在非常想寫這個故事,而且我想挑戰自己,超想挑戰自己。 有時候,我都不知道我的實力到底是怎樣,甚至有時候,我會因劇情前後不一而苦惱,又不知如何改起,簡單來說,創作過程時好時壞。 但我只告訴自己:「請繼續努力,你有這個天賦,食物都不能浪費了,天賦還能浪費?」 這次我告訴自己,要寫的超級逼真,就好像在看電影一樣,我喜歡視感強烈的小說,那樣,劇情都會清晰地歷歷在腦,活像剛看完電影。 這是這次我想挑戰自己的,而且要有根據的天馬行空,不要讓人覺得劇情很瞎。 呵呵、呵呵,因為我就是那種常在說哪個劇情很瞎的那種人,我可不希望說到我自己啊。 我希望越寫越能增強我的勇氣與毅力還有自信,希望我真的越來越覺得我很會寫小說,在宅男愛熟女裡我提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功課,我二姑姑也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使命,我現在能確定的是,我「現在」會寫小說,我「現在」就想寫。 唉,又說太多這個了。
寫網誌純粹是一種心情抒發,我以前一直都這麼認為,現在也是,所以想到什麼寫什麼的成分居多,也不太在乎文章連貫的問題。 我認為部落格的發明給了大家表達自己的機會,也許有些你跟朋友都不知如何啟齒的事(不一定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你會想釋放,所以打在網誌上。 我之前在無名寫的東西就超幼稚白痴的,根本都是一些不合文法的怪東西,那個我自己稱為傳式文學,其實根本是堆怪咖。(由於太丟臉,我把他們都隱藏了,反正那些本來就是寫給我自己看的怪獸。) 但那些寫網誌的時間好快樂。 真的好快樂,就彷彿我又重回文字裡所描述的時光。 那時所寫的,就是把在學校或者是跟好朋友出去玩,快樂的部分記憶下來,悲傷或討厭的事情都嘛草草帶過,快樂最重要。 現在,我要把我的文字訓練到寫很快也不會讓人覺得你在寫什麼狗屁的境界,至少寫抒發心情的文章也不能草草亂揮、馬虎帶過就是了。 我自由快樂地創作。前提是認真。 這是我現階段對自己的創作想法。
這篇文純粹就是抒發心情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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