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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濟初寫會規、強調貧窮
2013/11/23 14:37:16瀏覽149|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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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0九年,又有四個人投入了方濟這個小團體裡,於是他們已有十二人,由於天使之母堂邊的小屋容納不下,他們就一齊搬到亞西西西南約二公里外的曲河地方,那邊有從前贖主會院的三間小破房,大家住了進去,加強靈修生活和貧窮生活的實踐。亞西西貴道主教看見他們人數越來越多,就提醒方濟,為了便於管理和發展,需要訂立生活規章,這是方濟做夢也沒想到的。因為純樸的方濟,從來沒有野心想創立修會,他只是老老實實地隨著聖神的引導,想盡力去實踐福音式的生活,使自己越像基督越好;方濟開始收幾位門徒時,也只願意他們和他自已一樣,努力實踐福音生活而已;因此,他們的生活規章,就是方濟本人活生生的生活而已。這次主教一提示他,他覺得也有道理,以免人多份子雜,亂了步伐;同時這樣發展又怕陷入當時反對教會者的覆轍。於是就像方濟在他遺囑裡這樣說的,「當天主給了我這些弟兄以後,沒有人提示我該做什麼。但是至高天主親自啟示了我,應當按照福音生活,我就令人用簡單的言辭寫出,並為教宗所批准。」他的這原始會規,因為已經失傳,所以根據方濟遺囑裡這幾句話,和其他有關資料的推測,方濟可能就把他於一二0八年四月十六日在天使之母小堂所聽到的那段福音和他三次揭出來的福音章節,再加上他在遺囑裡這一些註解,就這樣湊成了他的原始會規。遺囑裡的註解這樣說:「凡來參加我們這生活方式的人,要他們把所有產業完全分施給窮人,只以內外補綴的一件長衣,一條麻繩,幾條褲子為滿足。此外,我們不願再有其他的東西。神職弟兄就像其他神職人員一樣誦讀日課;非神職弟兄則誦唸天主經。我們樂於住在聖堂裡。我們樸實和順地對待人。我曾用我的雙手工作,而且我樂意工作;我堅決地要每位弟兄都有正當工作;凡不會工作的,該當學習。這並不是為得薪資,而是為給人善表,避免空閒。如果別人不給我們工資,我們可以求助於主的餐桌,就是說沿門乞食。」因為方濟一再強調說:「在弟兄和世人間有個合約:弟兄們給世人善表,世人給弟兄們生活的供養。」當貴道主教覺察到方濟要團體和個人都放棄產權時,覺得有點太嚴格,難於遵守。但是方濟面對耶穌,聖母以及初期宗徒們的無產生活,和上次揭出的福音指示,在這貧窮標準上,無法對主教讓步,遂向主教說:「主教大人,若我們團體有私產,我們就該有武器來保護。同時,因為私產的佔有慾,最容易使人見利忘義,和鄰人爭吵,傷了愛德,得罪了天主,也害自已靈魂。可以為了保全我們這愛德,我們大家決心不願在這世上佔有任何私產。」主教聽了方濟這話,同時想起自己為了產權問題正在和本篤會打官司中,就不再堅持下去了。

各位朋友:對這種個人和團體都放棄產權的貧窮生活方式,你可能和貴道主教一樣,也覺得太嚴格,難以實現。但是,事實上方濟的子弟們八百年來,就像傳教時的耶穌和初期使徒一樣,既無私產,也沒有公產的生活著,愉快的走遍各處,給大眾服務,又愉快地為大家所供養著八百年如一日。他們目前所用的衣物住屋等,都不是他們個人或團體的,只是為了服務而借用的。所以他們像雲雀和旅行朝聖者一樣,一無牽掛也不患得患失地自由愉快地祈禱工作,把明天交給天主,只誠心為天主工作。天主照料我們比我們照料我們自己更為周到。這就是今日方濟會士的生活見證。朋友,這對你有什麼啟示,你對天主有這麼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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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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