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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形錄第三章:五股中篇〈三〉成泰路三段宏昇巷四弄八號
2008/02/01 02:05:44瀏覽661|回應0|推薦0

革命家馬克思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
「歷史上同樣的事至少發生兩次,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是喜劇。」
在我的身上,這句話有個不同的版本:
「生命中同樣的事至少發生兩次,第一次是無意,第二次是故意。」
當我國小五年級,穿著不合腳的運動鞋,
走路都不順利的時候,應該是“無意”,
絕對不會有個小孩,居然“故意”把自己的大拇指壓彎吧!

不過,這幾年,在意外的狀況下,
我慢慢了解過去發生的事,
我開始想到一種荒謬絕倫、卻非常可能已經發生的狀況,
就是因為我一直不喊痛、一直把不舒服的感覺壓在心裡,
但是,我在學業上的表現非常驚人,
所以,那群隱身在我的背後的佛教徒,
看到我的狀況,很自然產生一種錯覺,

想想看吧,如果你是其中一個人,
最初或許是不小心,造成他家在北投的災難,
後來為了證明自己當初的善意,卻對那個小孩做了許多不人道的事情,可是,他好像沒怎麼樣,功課越來越好,
你會怎麼想?
你會把自己的錯誤行為正當化,
你會認為“因為”你做了那些事情,“所以”他的功課變好。

那麼,如果你是那個人,
接下來,你會怎麼做呢?〈猜猜看。〉
告訴你們吧,我的功課好是天生的,
還沒上小學,老爸就已經教我識字,
還沒上小學,老媽就已經帶我到里長的家裡看報紙,〈民國六十年代初期,報紙可是奢侈品。〉〈那個里長好像姓鄭,老媽用台語喊他“大塊興”。〉
國小三年級在北投的時候,老爸為我訂了國語日報,
國中一年級,回到山佳找童年好友陳清輝,當時他國中三年級,
我在他旁邊看他算數學,就可以指正他算錯了。
他驚訝的問我:「你怎麼知道?」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剛剛這些只是大致的輪廓描述,
針對的是民國66年九月,我升上國小五年級,直到民國71年七月,我國中畢業。
和我先前的生命一樣,許多細節已經記不清確實的時間點、以及先後順序。
第一個重要關鍵,當然是在民國66年的八月間,
我的母親出獄,回到家裡。
當時我們的住所是和別人分租樓層,住不下四個人,很快就搬家了,
藉由後來兩年朋友的來信,五股的第二個住所可以查到明確的地址:
「五股鄉成泰路三段宏昇巷四弄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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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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