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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8 09:01:51瀏覽939|回應0|推薦10 | |
(以下的文字,是只給家裡有國中生,或者,小孩將念國中的好友們閱讀! 請記住我提醒的事,別去管我的情緒!)
我在等六月十五日過去。 為什麼?因為六月十五日是我兒子的畢業典禮。 當石牌國中學務主任黃宏明對我兒子說: 你的畢業證書還在我手裡。 我就決定,過了六月十五日,我一定要做警告, 警告甚麼? 警告所有的家長,別以為國中老師都是人師!
其實,要警告的事情很簡單,只有兩件: 一、告訴你的小孩,當學校老師要他寫任何的自白、悔過、自述書等等他需要簽名的文字時,一定要通知你到現場。 有國教署的人是這樣說: 不會有規範訂到學生寫行為報告書的時候家長要陪同 (或者換句話說,學生犯錯的時候,你家長一定會來學校了解現況嗎?), 多可怕啊!你的孩子在學校犯錯,學校先推論你會不想知道! 而且,學校一些從小有受創經驗的老師,對學生採取的是「有罪」推論。這跟我對教育的認知完全相反。你怎麼能不小心學校是如何處理孩子的問題?!
二、當你知道小孩在學校有寫下任何的自白、悔過、自述書,卻沒拿給你看時,請你一定要馬上去學校處理,因為你無法想像見獵心喜的老師,會拿這些東西做甚麼?!
兒子在生命歷程裡,得到了一些教訓。 我跟老公覺得,這麼小就學到東西,也好! 但這完全是阿Q的想法。 學校不會是一個保護你小孩的地方, 只有你可以!
這件事成為我講課的一個案例,石牌國中一些相關的老師,名字將永世流傳,也恭喜他們吧! (我本來以為我要對付的,是被輔導室標籤為情場老手的學生的家長, 沒想到,真正的敵人是官僚、怕事的國中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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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